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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加班费超出预算情况说明

    1.超出法定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应得的加班费应该怎样计算

    按小时计算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扩展资料: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加班费,是根据职工在那个时间段加班而确定的。平时加班的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的,如果安排补休就不支付加班费,如果没有安排补休则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即使安排了补休,还是要支付本人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加班超过公司规定时数该怎么写申请

    用人单位不可以超过法定时限安排劳动者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用人单位不可以超过法定时限安排劳动者加班,公司规定的时数达到法定时限的,劳动者提交申请要求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3.劳务费超出预算,怎么写调账原因

    调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如果《企业会计准则》、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时,则应按照这些规定改变原来的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执行。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如果因法律或行政法规、经济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企业单位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改变原来选用的会计政策。为了便于前后期的对比,所以要进行调账。

    2、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当初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核算的差错,在发现的本年度,就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3、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日期间,如果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有会计差错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调账。

    4.单位里一天加班超过3小时但给加班费算违反劳动法吗

    用人单位一天安排加班超过3小时,虽然支付加班工资,但也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限制延长工作时间,是出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加班超过法定时间,即使依法支付报酬也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违法的,已经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对劳动者没有另外的补偿。

    5.谁会写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书

    (一)预算年度营业收入及成本发生情况,以及增减变动金额和原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应分业务板块逐项说明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应按项目逐项列示说明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预算年度期间费用发生情况,具体包括:分项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预计发生金额,以及年度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比重较大,以及其增减变动对期间费用产生较大影响的明细费用项目需单独说明。

    (三)预算年度职工薪酬情况,具体包括:

    1、职工薪酬规模以及与上年度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2、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以及变动情况;

    3、职工薪酬占成本费用比重以及变动情况;

    4、职工、全职职工人员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四)预算年度预计可实现的利润、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与上年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五)预算年度资产和负债规模、结构,以及上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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