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1.如何在不违反八项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公务接待
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务接待工作,是加强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创建廉洁务实高效机关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党政机关公信力,树立党和政府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对外的“窗口”,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形象和声誉。除了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以外,仍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共同营造“人人讲勤俭、事事要节约”的良好氛围,让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作风入脑入心,共同形成全社会崇尚节俭的良好风尚,以热情细致地服务助推公务接待工作向简约化、透明化、高效化方向良性发展。
一是营造全社会崇尚节俭的良好氛围。勤俭节约,自古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当公款吃喝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时,说明公款吃喝陋习累积已深,治理会遇到来自各方的阻力,难度系数相当大。因此,要做到严格执行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公务接待,除了政府担当主要职责,发挥主导作用,率先进行自我“革命”,倡导艰苦朴素的作风,严格要求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之外,还需要全社会一起参与,共同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这就要求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响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厉行节约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人人“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生活理念,大力培育健康合理的饮食习惯,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习惯,从思想源头杜绝奢侈、低俗的消费理念,推动公务接待健康发展。
二是树立公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成本意识。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节约早已被视为文明的表现。这就要求公职人员和公务接待人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成本意识,正确处理热情接待与勤俭节约的关系,通过文明的、理性的公务接待,以身作则引领健康的社会风气,让节约成为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广东百顺镇政府打破陈规、降低成本,在公务接待中用自酿米酒取代名贵酒水,不仅没有降低接待规格,反而因为米酒有益身体健康,更受来宾的喜爱和称赞。这些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借鉴。
三是推行营养健康、经济实惠的公务接待用餐。在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公务接待方式,让健康、清廉的公务接待蔚然成风。这就要求负责接待工作的主体要在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营养健康、卫生可口、经济适量的原则,不断改进供餐品种和供餐方式,让公务接待用餐者吃出营养、吃出健康、吃出品位。
四是开发文化型和本土化接待。在提倡节约文明的公务接待要求下,应坚持突出民族性、地方性和特色性,大力挖掘本土文化,立足地方特色,既在公务接待规定范围内,用最经济、有效的接待方式,打造地方特色美食,又突出民族地域文化,打破千篇一律、全国通用的“菜谱”,让客人在不同的地域能饱览到不同的风情,烙下别样的、深刻的印象,达到接待和宣传的双重目的,为公务接待注入新的活力,在不断丰富接待文化的前提下,提升接待档次。
2.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有什么要求
1、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2、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3、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4、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5、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6、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7、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8、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9、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0、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11、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12、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13、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14、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15、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3.《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2)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
应当充分釆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3)党政机关部门之间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意实效。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5)国内公务接待中的出行活动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得搞层层陪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
(6)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财政性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4.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超标准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山东聊城纪检部门,曾公开处理过类似的情况,供你参考:
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过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名干部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为儿女操办婚宴等问题被处分。这8名干部是: 1、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
2、高唐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谷洪波违反规定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高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3、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党委书记刘连珂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将车辆挂在他人名下。聊城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韩集乡卫生院院长王刚公车私用。韩集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5、冠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书宪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莘县妹冢镇工作人员王同锋为祖父、祖母过周年忌日,造成不良影响。妹冢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7、阳谷县高庙王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孔祥元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庙王乡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8、临清市刘垓子镇吕堂村党支部书。
山东聊城纪检部门,曾公开处理过类似的情况,供你参考:
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过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名干部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为儿女操办婚宴等问题被处分。这8名干部是: 1、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
2、高唐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谷洪波违反规定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高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3、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党委书记刘连珂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将车辆挂在他人名下。聊城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韩集乡卫生院院长王刚公车私用。韩集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5、冠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书宪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莘县妹冢镇工作人员王同锋为祖父、祖母过周年忌日,造成不良影响。妹冢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7、阳谷县高庙王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孔祥元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庙王乡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8、临清市刘垓子镇吕堂村党支部书记刘汉彪违反规定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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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是出现了“廉而不勤”和“廉而不为”两种不良习气。
八项规定就像给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用巨大、效果明显、十分灵验,尽管广大干部职工正逐渐养成落实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但随之而来,个别地方少数人身上也出现了“廉而不勤”、“廉而不为”的不良习气。 比如,管理干部的制度多了、实了、严了,少部分干部就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拿不占也不干”的懒政怠政思想,总以工作不好干、有风险、规矩多为借口不主动作为,特别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怕担风险、不想作为,导致错失良机、影响发展。
再如,津补贴规范了,一些干部觉得收入少了,产生了“官不聊生、为官不易”的消极情绪,工作热情减退、投入精力减弱,得过且过,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不愿担当,出现了“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应付式干工作的倾向。 二是出现了“变通执行”和“被动执行”两种不良倾向。
八项规定出台后,经历了一个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积极到积极、由不适应到适应的艰难过程,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坚定执行、精准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以“对策”对“政策”,以“变身”对“变化”的不良行为。 如公务接待方面,在接待场所上搞“大挪移”,或从大酒店转移到农家乐,或从私人会所转移到干部职工家中;在接待费用上用“隐身术”,或采取分开发票、变通入账的方式报销,或转嫁由企业买单;在接待方式上“玩变脸”,将内部接待场所贴上廉政灶的标签,私自提高廉政灶标准。
又如办公用房清理方面,通过虚设人员岗位、增加办公桌子等办法在使用面积上搞变通;通过加挂牌子、设置“隔断”等办法在办公用途上搞变通。 同时,还存在被动执行倾向,落实八项规定并非出于自觉自愿,而是怕群众监督、怕媒体曝光、怕纪委追责、怕上级检查,只要有人查、有人管,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谨谨慎慎;只要没人查、没人管,就思想上松懈、话语上放肆、行动上失控,存在着“犟牛拉犁——鞭子打上身了才照沟走”的被动执行的问题。
三是出现了“不以为然”和“等待观望”两种不良思潮。八项规定作为约束规范干部行为的铁律,刚柔相济,新旧相依,有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限制性规定,致使一些干部对规定以为是老生常谈而不以为然,误认为八项规定管官不管民、管上不管下、管大不管小、管近不管远、管朝不管夕、管公不管私,甚至受惯性思维的影响,认为落实八项规定只不过是走过场、刮阵风、吓唬人、做样子,对八项规定长期坚持、持续执行缺乏信心,存在观风向定事、看变化做人的问题,幻想着重过那种摆阔比奢、大手大脚、高高在上的腐朽生活方式,最近曝光的公款消费回潮、公车私用反弹等问题足以说明这种不良思潮。
还有部分干部对八项规定不以为然,缺乏敬畏感和自律感,把落实八项规定与加快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为了发展,接待标准高一点、迎送远一点都是小事,导致出现超标准接待、高接远送、赠送土特产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同时,还有一些干部摆脱不了人情社会的束缚,公款不让花了,但私人请客大操大办,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
四是出现了“僵化落实”和“选择落实”两种不良作风。八项规定旨在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干部作风、重塑干部形象,尽管条款不多、篇幅不长,但是内涵丰富、信息量大,易记、易懂、易做,于是就出现了机械照搬、僵化照抄、选择落实等作风。
比如,八项规定要求“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而有些地方就断章取义,会议时间一味求短,省去了本应会议讨论的环节,造成会议作出的决议意见统一不了思想、形成不了共识,落实会议精神意见大、分歧大、阻力大;又如,对八项规定照抄照搬,不制定符合八项规定要求的配套政策,缺乏细化、实化、本地化、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致使像公务接待、改进会风等方面的约束性条款,由于缺乏具体标准导致落实时留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再如,一些单位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却跑偏走题念错经,在诸如执行年休假应休未休补偿政策时,以八项规定为挡箭牌,拒不发放或克扣发放,致使干部职工利益受到损害;还如,有的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应配套制度时,做加法、搞减法,凡有利可图的、有好处可得的变着法子执行,凡给个人带不来实惠、显摆不了形象的找着理由推、躲、拖、顶,特别是在办公用房、公务车辆、接待标准等方面多半取上限而不取下限。
五是出现了“监督乏力”和“躲避监督”两种不良行为。能不能执行好八项规定,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内因,外因是强制的、辅助性的,内因是主动的、决定性的,只有二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才能确保“铁八条”落到实处。
从目前我们所处的阶段来看,完全依赖自律落实“铁八条”尚缺乏道德基础和社会条件,仍需借助监督的他律来助推落实。然而,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监督有时“软绵绵”和被监督不时“躲猫猫”的不良行为。
尽管当下监督的方式很多,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还是最具杀伤力的监督,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又面临着工作要求严、执纪任务重、进入门槛高、整体人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