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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教师法》发言稿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法,教师法,宪法发言稿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国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2.谁有关于教师法德演讲稿

    法,与爱同行

    几百年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那时,他自豪又迷茫。今天,当我面对台下颇有管理业绩的众多校长时,思绪不由飞扬,灵感顿时迸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自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以来,在全国卷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一校之长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自家人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作为一名校长只有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3.谁有关于教师学法律的演讲稿啊

    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问题的提出,是近些年来不断披露出的“未成年人犯罪”、“‘园丁’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的增加;同时,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核心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但是我国的诸多问题中,“人力资源素质亟待提高”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从大教育观的角度看,解决问题的环节不是中学教育一个方面,但对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角度,中学教师的素质至关重要。 这些问题引发的思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过程中,中学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己遵纪守法作好表率方面,发挥人民教师应有的作用。

    本文认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需要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素质人才,而“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造就高素质人才”;这是公理性观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下,对“高素质人才”定位的诸多条件中,政治法律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是不可或缺的必要要件。

    而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有一支自身具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先进思想的,而且能把这种思想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培养。 从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进程上看,中学教师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意识。

    一、明确依法获得教师资格并确定自身的法定地位的意识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的认识,经历了模糊到明确的过程;尤其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使全社会对教师的合法地位的认识都有了法律根据。 因此,教师自身更要明确,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教师不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也不是地方政府“官员”;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

    这是公民依法获得从事教师工作的法定权利。但是,教师资格只是公民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换言之,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

    学校应根据岗位需要,从具备教师资格者中择优聘任。 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以部长令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属于申请者个人的民事行为,不是组织的、行政行为,更与申请人在什么单位工作没有关系;非依法律规定,任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无权拒绝受理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的申请;同时,申请教师资格的公民所在单位无权干涉。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事业进入法制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同时意味着,教师的行为不再单纯是道德规范领域的、“糊口养家”的手段,教师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制约。 二、自觉学习、贯彻、理解、讲授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意识 中学教师的工作,处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第一线。

    因此,要想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教师自己就要通过自觉学习,懂得“依法治国”的涵义;明确二十一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与特征;明确现行宪法(82宪法及三个修正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制度上和对全社会的成员在行为规范上的总体要求;这样才可能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正确理解,讲授清楚:“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治吏(官);尤其应避免将“依法治国”仅仅理解为“政府以法治民”,助长权力行使者的专横与腐败。应当明确,政府及其官员首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对象和客体,然后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即“依法治国”第二个层次上的主体;各个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包括教师和学生)和其他组织(包括学校)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现代法治精神问题上,中学教师切不可“以其浑浑,使人昭昭”。 三、树立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每位教师都应当明确,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教师在工作中的教育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义务,相应的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矛盾,若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民事责任。

    因此,教师不要以“管人者”自居。要学会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教学关系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尊重”上。就是指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

    4.我是教师我带头的学习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如何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好教师》。

    记得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责任心是什么?责任心是促使一名教师干好工作的动力,成为影响教师工作质量、效率和成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责任心是什么?责任心是我们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强大精神动力,它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一切困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出色地完成。我们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等于我们选择了责任。

    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教书这一届学生未教好,我们还会盼下一届学生,我们还可以重头再来;而对于家长,只有一个孩子,他们输不起,他们能从头再来吗?不能。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

    我们要想赢得家长的信任,赢得社会的赞誉,提升我们自身的价值,就必须把我们的责任心分解在平凡、普通、细微甚至琐碎的日常教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去,让每一个孩子在我们的手中都得到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成功。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呢? 一、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就要尊重自己选择的职业 我们经常听到讴歌教师职业精美的语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从事着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教师是蜡烛燃烧自己却照亮别人”。“教师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光辉写照”,等等。

    因此,为了无愧于这些称号,为了尊重教师职业,为了尊重我们自己,我们要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要给学生一滴水,教师要有一碗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要给学生一桶水,教师就得长流水.”学无止境,教亦无止境。作为新时期的教师,我们更是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随时“添水”、“换水”,不要使自己的一桶水成为“陈年老水”。

    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的变化,满足学生的越来越广泛的知识需求。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我们可以向书本学习,多读教育经典,多读专业著作,多读教育报刊,多读人文书籍,只要这样,我们才能拓宽自己的视野,积累丰富的学识,丰富自己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二、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要有平和的心态 责任心是认真对待工作的前提,没有良好的岗位责任心,就不会有对事业的责任心,就不可能对工作兢兢业业。作为教师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个清楚的认识,要有良好的平和的心态,只有视教书育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视学生为自己的子女,才能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当你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时就意味着要甘守清贫,因为教师的付出和报酬是永远都不可能画上等号的。教师除了完成八小时工作之外,课外还会付出了许多无形的劳动, 这些都是不可能用金钱衡量的,也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与其老抱怨这些,还不如换种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跳出世俗,守住心灵的那份净土吧。

    虽然这些付出也许换不到金钱,但是换了学生的成长,家长的信任,自己的进步,这何尝不是一种回报,一种心灵的慰藉。这是职业操守决定的,你无力改变它,那就换种途径吧,不会那么痛苦,烦恼。

    当你获得了精神的慰藉时,你也会有另一种快乐,幸福感,这样才不会消磨你的意志,你前行才会有动力,才会乐在其中。工作是才会更有热情,工作效率也会提高。

    三、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要学会爱自己从事的教育事业,爱自己的学生,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们是平凡的,我们所从事的工作也是平凡的,它是由点点滴滴平凡而又不能再平凡的小事琐事组成。如果缺少了责任心我们的工作将无法想象;如果缺少了爱,我们的学生讲无法想象;如果缺少了诚心我们的世界将无法想象。

    是责任心,促使我们完成每一天、每一件极其平凡的工作。是爱,让我们体会到教师的快乐,是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

    爱自己的孩子是理所当然的,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的。所以,我们要用平常心爱每一个发展中的孩子,用耐心,爱心、精心培养每个孩子,正确看待他们成长道路上的发生的每一个故事,学会包容他们,宽容的过失。

    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爱,去教育,甚至要做得更好,更细致。学会如何去爱,知道怎样爱才是对的,那样就不会因为你的责任心,让好事变成了坏事,让负责成了坏事,造成无心之过,学会换位思考吧!让你的教育如一缕春风,轻拂孩子们的心灵;如一阵春雨,浸润孩子们的心灵,让孩子们和风细雨中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当你播撒爱时,到时候你也会收获满满的爱,从中你就会有浓浓的幸福感。 “爱在左,责任在右,走在生命之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流,却觉得幸福。”

    这一一段话曾激励过无数的人为这个世界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奉献着自己的一生。有一首歌最为动人,那就是教师;有一种人生最为美丽,那就是教师;有一种风景最为隽永,那就是教师。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拥有同一颗火热的太阳,我们拥有同一片广博湛蓝的天空。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用爱撒播着希望……”老。

    5.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6.求<教育法><教师法>体会心得

    通过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7.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自2008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

    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

    《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

    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

    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

    8.学习心得(演讲稿)作文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切磋切磋学习体会。

    对于学习,我的看法是,踏踏实实地学,学习是一条充满坎坷的泥泞小路,只有经过了风雨才可以见到美丽的彩虹。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不仅可以提高学习效率,也可以帮助你走向学习成功的大门,以下几点是我个人认为很重要的,大家都应该做到的:1.合理安排时间,做到不使学习方生忙乱。

    2.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我经常一边听课一边记重点。

    3.做到学得活,记得牢,用得上。4.学习互助,我经常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学习中的难题;有时,我还在网上查阅资料,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解题过程就是一种心得交流。5.多读一些如《读者》《青年文摘》等杂志,这些杂志具有浓厚的文学色彩,有助于提高文笔。

    另外,各科的学习方法是融会贯通的,一门学得好,其他的也就差不到哪儿去。比如,数学就在于多练,思维要灵活,不要自己堵在一条路上。

    语文就分阅读理解和基础知识两方面,基础知识就没有阶级,必须多背;阅读理解就得多读一些解析。英语就比较麻烦,有五大块:听、说、读、写、背。

    听,就是听力练习,除了听答案还要听他们的发音;说,就是练习对话,英语课上就是练习对话的一个很好的机会;读,就是朗读书上的短文、对话、句子、单词;写,就是练笔写英语文章,有时候能读并不代表能写;背,就是背单词、背对话、背短文,如果这些你做不到,前面的也就根本不能完成的。同学们,我们应该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养成好习惯,就会终身受益。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9.关于学习的演讲题目

    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是什么?那就是时间。 在不知不觉中,一个学期很快就要过去了。

    亲爱的同学,在这个学期你有什么收获呢?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在我们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凿壁借光,那种勤学苦读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只有勤奋踏实的将一点一滴的知识掌握,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只有付出了才会有回报。

    有位老师说过这样一句话:聪明的孩子,今天做明天的事;愚蠢的孩子,明天做今天的事。同学们,你是愿意做一个聪明的孩子,还是愿意做一个愚蠢的孩子呢? 同学们,勤奋属于珍惜时间、爱惜光阴的人,属于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人。

    因为勤奋,安徒生从一个鞋匠的儿子成为童话大王;因为勤奋,爱迪生才有了一千多种伟大的科学发明;爱因斯坦才得以创立了震惊世界的相对论。同学们,我们要勤奋学习,更要珍惜时间。

    新的一天开始了,有的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朗读、背诵;有的同学在课堂上勤于思考,积极发言;有的同学放学后,早早归家,在作业、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慷慨的,他只给勤奋,刻苦的同学带去智慧,力量和喜悦。 我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成为时间老人偏爱的人,成为惜时如金的人,高效率地利用好该用的、能用的分分秒秒,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程度地掌握知识,学好本领,取得优异的成绩。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勤奋学习,用勤奋迎接挑战,用勤奋改变命运,用勤奋创造奇迹。 同学们,只有珍惜时间,我们才能掌握更丰富的知识,迎接未来的挑战;只有珍惜时间,我们的生命才能绚丽多彩;只有珍惜时间,我们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做时间的主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谱写人生的辉煌。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10.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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