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承诺书
1.商誉怎么进行确认呢
新准则规定。
企业在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视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即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购买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影响又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存在合并差额的情况下。企业首先应对企业合并成本及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在取得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并且确认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以后,剩余部分才构成商誉。
2.自创商誉的自创商誉的确认理由
随着企业并购、改造、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活动的深入及外购商誉的确认,自创商誉应否予以确认的问题成为会计界争论的焦点。
目前,我国会计界的主张自创商誉因其不能合理可靠地计量而被排除在传统的会计确认体系之外。但是反对意见也大有存在,如葛家澍教授曾指出 “在现代企业中,自创商誉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计量的……自创商誉之所以长期在会计上得不到反映,是由于传统会计有一些框框难以突破……会计中的一些传统偏见应当逐步改变。
”在全球化越演越烈的新形势下,会计计量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自创商誉的确认已越发彰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商誉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这一点从企业并购中所产生的巨额商誉价值可以看出,如,1998年美国菲利普毛利斯公司付德克特公司收购价12.9亿元之中,有90%是商誉,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自创商誉应予以确认。 第二,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可比性原则,如果不确认自创商誉使用行业中拥有自创商誉的企业与拥有外购商誉的企业在超额获利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利润缺乏可比性。
第三,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合原则,由于自创商誉是一种长时间的信息沉淀的结果,是过往经验在现行生活中的累积,是在长期经营中累积而成的 “私有知识”,具有价值性和效益性,而这种价值与效益在形成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开支都在创造过程中计入了费用,所以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自创商誉只有在平时予以入账才能体现收入费用配比性原则。 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不能只在企业并购瞬间产生,这种能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平时就客观地,不断在形成之中而存在着,因而应当予以确认。
从以上分析可知,自创商誉确实有其必要性,但是怎么确认,何时确认呢?因为商誉的本质是给企业带来超额的经济利益,因此商誉只存在于那些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之中,而在确认过程中,又要防止商誉的确认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因此,合理确认商誉的时间应当为:当一个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一般为5-10个会计期间,根据不同行业特性而定),获得较同行业平均利润要高的,企业应当向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提出商誉评估申请,而管理当局也应监督企业或委派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当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整体价值和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后,证实他们之间确实存在正差额,则表明企业有自创商誉的证据。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那些经评估确认企业整体价值和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不存在正差额,或者,正差额较小(一般为企业价值10%以内,具体百分比根据不同行业特性而定)。 企业则不能自创商誉。
3.商誉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什么案例证明呢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商誉作为一种能使企业在较长时期内获得比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利润的超额盈利价值与新知识经济密切相关,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它是企业的信誉,也是企业文化的灵魂,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2001年“南京冠生园大量使用过期馅料生产月饼”被曝光。
事后,江苏省及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查封大批成品及过期原料,全国各地的商场、超市纷纷停售冠生园月饼。这是我国首例因市场失信而宣告破产的典型案例,而且发生在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
受到这一事件的影响,全国冠以“冠生园”字号的企业大都受此殃及而损失惨重。可见,商誉对于一个企业是多么重要,当一个企业忽视商誉,欺诈投资者和消费者时,它在这个市场经济环境下是无法存活下去的。
它对于企业的收益乃至企业的兴衰存亡具有其他资源无法比拟的重要性。
4.商誉是什么呢
企业会计准则上说: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从准则定义来看,商誉主要是产生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主要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但是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讲,商誉既可以出现在合并报表中,也可以出现在单家报表中;既可以是显性表现(以商誉项目出现在报表中),也可以隐形表现。
例如: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这属于体现在合并报表中,显性体现。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
这属于体现在单家报表中,显性体现。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体现的商誉,隐藏在长期股权投资里,不能确认。
这属于体现在单家报表中,隐形体现。
5.商誉的会计处理
一、新会计准则定义的商誉概念 根据《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有五点:(1)商誉是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投资方合并被投资方取得股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如企业集团内的企业合并,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
先前的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在这个新准则中更加明确。 (2)商誉的确认是指“正商誉”,不包括“负商誉”。
即“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正商誉)处理,如果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则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4)商誉与企业自身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5)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规范的内容。
商誉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商誉的确认核算 《应用指南》的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
###应该是。
###一、新会计准则定义的商誉概念 根据《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有五点:(1)商誉是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投资方合并被投资方取得股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如企业集团内的企业合并,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股权。
先前的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在这个新准则中更加明确。 (2)商誉的确认是指“正商誉”,不包括“负商誉”。
即“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正商誉)处理,如果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负商誉,则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4)商誉与企业自身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5)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规范的内容。
商誉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商誉的确认核算 《应用指南》的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
6.商誉如何做会计分录
1,根椐企业会计制度,营业税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2,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当期收入:借:应收账款 3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000计算营业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12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2120上缴营业税: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2120贷:银行存款现金 221203,补充说明一点:增值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相互转换: 不含税价=含税价/(1+征收率)=X/(1+17%) 。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不含税价*税率 =X/(1+17%)*17%。
###1、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35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35万 2、计提营业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120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22120 3、缴纳营来税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22120贷:银行存款/现金 22120。
7.自创商誉需要如何确认呀
1、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在现实会计世界中,究竟是否确认自创商誉, 这主要取决于自创商誉是否满足现实会计中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 其一, 是否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二, 是否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概念框架中规定, 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预期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资源”。
我国将资产的定义为: “资产,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首先, 商誉无论是外购的, 还的自创的, 都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经济资源, 并且其形成是基于过去的若干交易事项, 这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次, 资产的计量虽存在不确定性, 但只要计量的假设是合理的, 数据的取得和计量的过程是可以接受的。商誉的计量也是如此。
自创商誉可以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一计量属性进行计量。计量自创商誉所要确定的各因素, 行业平均收益率,企业预计的超额率以及贴现率, 这些都可根据同行业的有关数据、企业的历史数据、市场通行利率等, 结合环境因素的变化以及企业可能的经营举措等, 加以综合确定。
因此可知, 自创商誉的价值也是可以计量的。综上所述, 自创商誉明显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2、保持会计原则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订无形资产的会计规范时强调无形资产不管其取得形式如何, 都应同有形资产一样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时强调所有的自创无形资产也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为只有保持会计规范的一致性, 才有可能提供更可比的会计信息。就商誉而言, 不论是外购商誉还是自创商誉, 都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规范, 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而传统会计模式只确认外购商誉, 而不确认自创商誉, 这显然有悖于会计的一致性与可比性原则。 3、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之一是权责发生制, 它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与此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 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的依据。可见, 企业在被并购时所形成的巨大的商誉价值, 并不是只产生于其被并购之时, 而是该企业的商誉在并购之前就早已产生和存在, 只是在被并购之时才得以实现。
对这种自创商誉在平时不确认, 仅在并购交易发生之时才加以确认, 实际上是遵循了收付现实制原则, 而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4、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21 世纪的钟声, 人类正经历着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历史性跨越。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 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同时, 掌握知识的人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
因此, 在企业的资产中, 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 无形资产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 而传统会计模式下的无形资产揭示的不够充分, 这必将弱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因此, 经济发展对传统无形资产会计提出了挑战,其要求对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加以改革, 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 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已成为无形资产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