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责任编辑费用
1.责任编辑属什么费用
我知道你想确认这个车行是不是朝阳的,对吗?楼上说的对,我也看了这个新闻了,帮你粘过来.你还是小心! 铁通提醒网民警惕骗人网站使用虚拟电话号码2006-04-28 09:52 作者: 出处: 新京报 责任编辑:潘广炽 昨日,本报刊登了“购物网站低价诱惑,收款不发货”一文,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些已经被曝光的假网站多使用非常相似的电话号码,经过进一步查证,这些以5165、5129等开头的电话号码都属于铁通“一号通”,是一种虚拟电话号码,通过此虚拟号码,客户来电可被转接至其他本地或外地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上。
骗人网站使用虚拟电话号码 昨日,记者发现,被消协曝光的数家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都是以5165、5129等号码开头,经查证,这些号码属于中国铁通。铁通客服人员称,这些号码均属于铁通“一号通”,是虚拟号码,一个这样的号码可任意转接至本地或外地的手机或固定电话上,无法查知该号码具体地址。
一位专门负责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号通”业务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以个人为例,只需交纳50元的开户费和每年240元的使用费即可,“可以把钱汇到我们的账户,确认钱到账后10分钟内,即可为您开通这项业务”。这名工作人员称,开通之前仅需要客户口头告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铁通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昨日,铁通相关负责人周先生针对此事表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给用户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会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建议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周先生介绍,由于铁通“一号通”采用的并不是单一的销售渠道,除了营业厅销售之外,还交给代理商销售,所以无法统计“一号通”到底都卖给了什么样的客户,但是按照规定,购买“一号通”是需要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
“今后我们一方面要规范代理商的审批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周先生称,虽然“一号通”是虚拟号码,但如果公安部门需要配合,是可以查找到这个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一号通”所转接到的具体电话号码。
北京市公安局一位负责网络监察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遭遇这种网站只收款不发货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会把资料转过来,我们来进行处理”。
2.责任编辑是什么
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图书的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稿件交来后,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 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所以不一定是作者.
3.责任编辑主要做哪些工作
图书或报刊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或报刊编辑部)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责任编辑后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 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校对、标记确认、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
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4.责任编辑具体工作是什么
责任编辑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1、依照国家《学术理论期刊质量标准》(试行)和《CAJ?CD编辑出版规范》进行具体编辑工作。
2、负责对稿件的内容、体制、语言文字、注释和参考文献,以及其它内容进行编辑处理加工。
3、负责对稿件缺失部分(如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等)的查询、补充工作。
4、负责指导和检查或参与校对工作。
5、责任编辑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安排。
6、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
四、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5.“编辑”和“责任编辑”有什么区别
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
指对作品等进行编写。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修改,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编辑工作是现代出版事业的中心环节。
责任编辑:至少有三大责任,其一是业务责任,亦即技术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二是政治责任,亦即思想,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三是经济责任,亦即利润层面上的创收指标。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校对、标记确认、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编辑的分类包括两种,文字编辑(Copy Editor)和美术编辑(Art editor)。前者主要负责行文措辞、知识点描述、内容结构,后者则需要揣摩分析著作的选题、中心思想、学术真伪、理论价值,所以编辑具有专业偏向性,比如文学、教育学、哲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都有相关的编辑工作。
不同于文字编辑,作为一种职业岗位,编辑不仅需要读懂某一种类型的图书还要能够评审一类专业性内容。一本书、一份论文、一篇文章的出版或是发表与否,编辑有决定性作用;文字编辑只负责对选定内容进行细致化的整理和修改。
辑职业包括排版(者)、校对(者)、审稿(者)和出版制作(者)等,除电子出版物以外,还有印刷(者)。媒体出版物编辑的总负责人为总编辑(总编),次要负责人为副总编辑(副总编),属于一种头衔和职位,总编辑常由行政负责人兼任。
责任编辑负责网站频道信息内容的搜集、把关、规范、整合和编辑,并更新上线;管理和维护社区,完善网站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收集、研究和处理用户的意见和反馈信息;组织策划社区的推广活动及相关业内文章撰写;协助完成频道管理与栏目的发展规划,促进网站知名度的提高;配合技术、市场等其他部门的工作;信息的加工,信息的采集;专业的编辑,以及网页的推广。
6.责任编辑对书稿做了许多加工,花费了不少心血,可否同作者共享该书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四)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2.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
A.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B.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
C.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