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风险核查情况说明
1.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表,无风险怎么写情况说明
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百表,无风险按情况说明要求和内容如实填写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注册资金情况,一度般单位的章程中会有相关信息;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需提供验资报告;知
3、单位对外借款及外部借款中相当于未到位资金部分情况;
4、对外借款利息支出情况,涉及未到位资金利息支出及涉税调整情况。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道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专,其中企属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
2.出口退税的风险分析
出口退税同样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下面举个实例进行案情分析: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不管是执行“免、抵、退”还是“先征后退”,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对企业来讲,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用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也有部分企业是把货物销售给外贸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由于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案例][案情说明]某中外合资企业M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2002年上半年自营出口117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9%,则上半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1700*17%-1200=789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11700*9%=1053万元。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789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1053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1053-789=264万元。[筹划分析]若M公司有关联外贸N公司,M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N公司,N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M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00万元,则M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0000*17%-1200=500万元,N公司可得到退税10000*9%=900万元。税务机关征税500万元,退税机关退税900万元,M、N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900-500=400万元。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1)从征税机关来看,前者M公司自营出口可征税789万元,后者却只能征税500万元,相差达到289万元。显然,企业自营出口有利于征税机关,因为多征的289万元可以作为税收任务收入,相对来讲有利于地方政府。(2)从退税机关来看,前者M公司自营出口可退税1053万元,后者却只能退税900万元,相差达到153万元。显然,企业自营出口增大国家退税规模,增加出口退税压力。(3)从M、N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264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400万元,两者相差达到136万元。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两公司更加划算。
产生以上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从征税方面来看,产生征税差异是由于计税价格的不同造成的,即由于自营出口的计税价格是按离岸价全部收入计算,而产品销售外贸出口的计税价格是按不含税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前者计税价格是11700万元,后者计税价格是1000万元,相差1700万元,必然产生1700*17%=289万元的征税差额。(2)从退税方面来看,产生退税差异是由于退税的计算依据不同造成的,即由于前者是按出口的离岸价11700万元计算出口退税,后者是按销售以给外贸的价格10000万元计算出口退税,也即相差1700万元,必然产生1700*9%=153万元的退税差额。(3)征税率与退税率的不同,是造成出口企业实际得到税收补贴差异的根本原因。在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数额将一样。如上例,在退税率提高到17%的情况下,前者应退税额为1989万元,扣除征税789万元,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200万元。后者应退税款为1700万元,扣除征税500万元,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也是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