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承诺书
1.企业决策者关于职业病的承诺书该怎么写
版本一:一、促进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卫生是企业的责任,企业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确保将职业安全卫生纳入企业议程的优先事项,以及通过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卫生文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二、企业安全卫生文化,是指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受到各层面尊重的文化,雇主和工人通过一个界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体制积极地参与,以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且预防原则被列为最优先事项。三、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善,应以系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式予以推动,包括根据1981 年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 号公约)第二章的原则制定企业政策。
四、各部门应该• 作为优先事项,并确保执行其规定,以作为一种手段系统性地改善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绩效。• 确保采取持续的行动以建立和加强企业安全卫生的文化。
• 确保通过一个妥当适度的安全卫生标准实施体制,包括一个强大和有效的劳动监察体制,保护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卫生。五、雇主应确保• 将预防工作作为其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职业安全卫生的高标准与良好的业务绩效相辅相成。
• 以有效的方法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便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就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所采取的所有措施咨询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他们提供培训,向他们通报情况并让他们积极参与。
六、申明工人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人应该就安全卫生事宜接受咨询,并应该:• 遵循包括有关个人防护装备如何使用在内的安全卫生指南和程序,• 参加有关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提高意识的活动,• 在有关其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方面与其雇主合作。
2.卫生承诺书怎么写
企业职业卫生承诺书
常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已经收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现向你局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工作。
二、如实填报《常熟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发生变化,及时变更申报。比如新增或者改用其他化学清洗剂的,及时向你局报告。做好化学清洗剂的使用安全工作,向供货方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索取化学清洗剂的完整、真实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完善本单位化学清洗剂以及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培训和职业卫生告知工作。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四、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认真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五、根据法律法规,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上岗前对有轻微职业病人员的录用让其写承诺书有用吗
1、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该员工用工前患有职业病的情况写入合同。
2、但对你所说“在复查前一切问题自行承担”的约定要分具体情况。
3、确定为职业病的,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报告,同时你单位不得安排该员工从事其患病所禁忌的工作。
4、最好要求该员工提供在之前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与在你单位所作的职业健康档案一并备案。
5、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第54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由哪些
具体参见: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条款有: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九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
5.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病危害因素卫生防护设施设计要求
2.7.1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通风排毒、通风除尘和空气调节设计必须遵循《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及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排气罩必须遵循设计原则,罩口风速的大小须保证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人罩内。通风系统的组成、管道材质及其分布应当合理,容易凝结蒸汽和聚集粉尘的通风管道、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更为有害的混合物、化合物的通风管道应设单独系统,不要相互连通,说明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设计中应有控制二次污染的措施,当使用循环风时,进风须经净化,进风中粉尘或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该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30%。
2.7.2 防腐蚀设计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车间,应设计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应有一定坡度的坡向排水系统。
2.7.3 防噪声设计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应有消声、吸声、隔声及隔振、减振措施,并根据噪声、振动的物理特性合理设计,使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的要求。产生高频、微波等非电离辐射的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金属屏蔽。
2.7.4 防高温和热辐射、防潮湿、防恶臭设计要求防高温和热辐射、防潮湿、防恶臭设计措施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l一2002)及相应的规范执行。
2.7.5 采光及照明设计 车间采光照明分别按照《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和《建筑
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O04)进行设计。
2.7.6 报警装置设计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质或易挥发性物质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地方,必须设置固定式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器和事故通风设备。
2.7.7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方案包括新建企业职工食堂、托幼机构、浴室、卫生医疗机构,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要求。车间应设置饮水设施,并应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厕所、女工卫生室,按车间卫生级别要求设置淋浴间。改建、扩建、续建项目中的生活卫生设施必须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实施。
2.7.8 应急救援设施设计新建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应设置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应急救援设施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2.8 预期效果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经防护控制后均须在初步设计(职业卫生专篇)中提出定量的预期效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方案和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及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6.安全生产承诺书怎么写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承 诺 书】 *** 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
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
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 *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或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接受5万元罚款;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接受2—10万元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或减责协议,接受2—10万元罚款等等。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监办): 为了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向你办郑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台帐。 4、严格执行《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5、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审时,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6、对在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7、当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影响事故时,及时、如实报告安监部门,立即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并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安全条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单位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政策,足额缴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治理隐患;为从业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条件和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控制重伤、轻伤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不受事故伤害。
四、完成尾矿库专项整治任务。保证年底以前按“四清楚、一消除、四达标、三完善”的要求完成尾矿库专项整治任务,确保尾矿库安全和规范运行。
五、深化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矿井配备测风测尘仪器,按规程要求做好检测,保证风量、风速、风质符合规程要求;强化顶板边帮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露天矿山做到分台阶(分层)开采,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三违”行为,做到按设计开采,按规程作业。
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年内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
七、遵守行政许可制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有关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承 诺 单 位 (管理员你仔细看了吗?怎么审核不过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承 诺 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范本)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我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