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企业所得税情况说明要几份
1.我企业申请退回多缴企业所得税税务人员应在多少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发现多缴税款后,可以携带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盖公章)、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应缴税款,实缴税款的情况说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办税大厅申请退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多缴的税金就可退还到企业账户。具体退税办结时间,请咨询你的主管税务机关。
2.申请退企业所得税需要带什么资料
申请退企业所得税需要带以下资料:
(1)《税务局退税申请书》一式四份,右上角盖条码章。 (2)《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第一、六联)和复印件各一份。
(3)年终汇算清缴(反映退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复印件一份。
(4)如果有财产损失以及其它需要审批的事项,企业需附送税务机关的《核准税前列支通知书》或相关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5)如果有弥补亏损和其它纳税调整项目的,企业需附送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亏损年度)或税务稽查部门出具的《税务稽查结论》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已缴纳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份。
3.国税申报网上的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是几月份要填的,在什么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缴所得税税款的报告。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扣缴义务人应当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二十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三、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支付款额如有变动,应于变动后十日内,将变动情况书面报告税务机构。
四、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
五、扣缴人义务人不按规定期限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以及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将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表填写要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七、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1、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构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编码。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外国企业款项的单位和个人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非居民企业在其居民国的纳税识别代码。
4、所得项目:填写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