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子发票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1.怎么写发票说明
兹证明我公司于年月日向****单位(你的单位)购买***产品,数量***,金额***,因我公司需要入帐,因此要求*****公司提供发票。
特此证明。
*******公司(公章)
年月日
至***公司财务部
由***部门/分行
日期:--------
书面证明
兹收到(***公司)发票,具体如下:
发票金额(Rmb):--------------
发票张数 :--------------
发票号码 :--------------
发票内容 :--------------
预计支付日期 :--------------
收到发票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没有具体格式,把情况说明白就行。
到税局取一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如实填写即,税局确认盖单后自已留存一份,一份给对方交对方所在税局认证抵扣。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7a64e4b893e5b19e31333365643631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申请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根据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也就是说,万元版专用发票的销售额的最高开具限额不超过10万元,最多开到99999.99元。
申请最高开票限额
□一亿元
□一千万元
□一百万元
□十万元
□一万元
□一千元
(请在选择数额前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