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优化办执收执罚信息报道范文
纪委优化办主任什么职位
大多地方的纪委都没有设优化办,都是效能监察室,即使有,也就是在效能监察室再挂一块优化办的牌子。主任由效能监察室主任兼。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工作;
二、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三、组织指导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受理对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受理不服效能过错责任追究的申诉;
五、受理市长便民电话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情况和“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并督促监察有关职能部门作出处理。
跪求 县级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
网上搜到的,不知道行不行?
庆阳市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今年以来,庆阳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市《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纪委《解释》和省、市《管理办法》。市、县(区)编制部门积极采取印制宣传册、编发简报、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条例》、中纪委《解释》、省市《管理办法》等各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着力营造机构编制工作氛围。6月中下旬,按照省纪委、省编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庆阳市编委办会同市纪委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答题活动,共有24836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竞赛,进一步扩大了机构编制法规社会宣传面,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工作中,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工作程序,认真落实进人控编审核审批、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等制度,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 “编制审批在先”、“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工作原则,我们严把人员流动管理关,从源头上防止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无序增长。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人员流动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流程,有效地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部分县(区)已完成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配套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审批制度,跟踪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和机构编制落实情况,确保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规范性。
三是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全市党政群机关编制管理妥善消化超编人员的意见》、《关于全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有关待遇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措施,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衔接,掌握相关数据,通过工资基金审核等办法,认真做好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制度。上半年,共受理政策咨询电话30多人次、举报电话1人次,立案1起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复核回访,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当前,我省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突出强调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理调整管理职能、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支撑的新征管模式。
该项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征管方式,对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迅速融入新征管模式,并在新的模式下有效发挥作用,需要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位人员认真思考、努力探索。 一、提高认识,明晰新征管模式中纪检监察的定位 (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是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论征管模式如何改革、征管方式如何变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不会改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不会改变。
无论选择何种征管模式,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使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在我们根本前提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改变的只是一些外在的比如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而其内在仍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重要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纪检监察及时融入新征管模式是保证改革方向的关键 在新征管模式下,我们机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发生了变化,如果仍然沿用以前的监督模式开展。当前,我省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突出强调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理调整管理职能、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支撑的新征管模式。
该项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征管方式,对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迅速融入新征管模式,并在新的模式下有效发挥作用,需要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位人员认真思考、努力探索。 一、提高认识,明晰新征管模式中纪检监察的定位 (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是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论征管模式如何改革、征管方式如何变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不会改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不会改变。
无论选择何种征管模式,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使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在我们根本前提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改变的只是一些外在的比如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而其内在仍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重要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纪检监察及时融入新征管模式是保证改革方向的关键 在新征管模式下,我们机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发生了变化,如果仍然沿用以前的监督模式开展工作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事倍功半。我们要摒弃那种认为专业化改革只是业务部门的事的观点,要有的放矢,密切关注改革动向和改革发展的方向,适时考虑二者的结合,及时融入新的模式并在其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对改革过程在中出现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坚决指出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和纠正。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既达到全程保证税收事业稳步推进,又可以保证改革向正确方向前进的作用。 (三)纪检监察可以有效监督税收政策的正确落实 改革是革除陈旧、落后的东西,配置创新、先进观念的过程,在改革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眷念陈旧、落后东西,难以接受新鲜事物,导致改革迟迟得不到有效推进;二是分不清先进与落后,辨不明陈旧与创新,眉毛胡子一把抓,改革的实效得不到体现;三是在改革的过程不注重循序渐进,一夜之间,全部改变,改革陷入混乱,改革的成效被抹杀。
如果我们的改革出现这三种情况,那么,税收政策的执行必然混乱,错误将频频发生,此时,就特别需要纪检监察发挥应有的作用,全程监督税收政策的正确落实,确保税收政策在改革中不走样。 二、加强协调配合,快速融入新征管模式,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一)及时消除认识误区,找准新征管模式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点 面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省局、市局分别出台了指导意见,在意见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一些涉及,如上收县级局部分职能、由地市级局统筹规划部分工作等,使得一些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认识上形成一些误区、有所茫然,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清醒认识,工作没有规划,甚至认为县级局既然成了征管实体,就没有纪检监察的事了,有种“一推六二五”的想法。
这是没有充分了解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质造成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税收征管改革本质上是对现有征管体制与模式的优化,其最终目的是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必须充分认识在任何时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必须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要及时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要找准开展工作的四大结合点,一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过程中人员调整和财产移交中容易脱节的环节,二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产生管理风险环节、风险点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探索中税收执法权限调整和实际执法的监督,四是对于新环境下政风行风的监督,找准这些结合点后,我们就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各系列的协调,快速融入到新。
谈谈纪检干部如何回归主业
一是要切实落实“转职能”。突出乡镇纪委的本质工作,纪委就要负起监督责任,对以往的业务进行收缩,把不应该管的事交还给其他部门,专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做文章,切实做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聚焦的再聚焦”。
二是要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要能够做到专司其职,配备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并且纪委书记、委员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这样才能保障乡镇纪委有人办事、有精力办案。此外,县纪委应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确保乡镇纪委在工作办案时,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是要乡镇党委肩负起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只有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乡镇纪委无人员、无经费、无案件等客观问题才能够解决;乡镇纪委才能够做到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办铁案,该处分的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机构的进入司法程序。 四是要关心乡镇纪检干部成长。乡镇纪委要工作出成绩,就必然不能做老好人,必须坚持原则,思想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但是这样一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就不可避免的会得罪人,而且是熟人,就会被没有认清当前反腐严峻形势的同志披上不通人情、不合群、不团结、工作方法不当等标签,继而甚至影响自身的升迁、调动。
乡镇纪委书记书记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自纠报告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感受颇深,充分体会到了作为一名镇纪委书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现将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对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到马尚镇工作以来,自己虽然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但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新政策、新法规掌握不多,了解不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在学习态度上不够认真,学习抓的不够紧,存在着被动和应付思想。
2、工作作风上有差距有时认为工作几十年了,有松口气的想法,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仅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有时对反映问题、咨询问题的群众态度不够好,不够耐心。作为一名纪委书记,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是一项重要职责,但工作中有时对一些事项认为是小事,碍于面子没有及时进行指正;对布置的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怕影响团结和人情关系而没有大胆的开展批评;在一些工作上只着重于传达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真抓实干还落实到的不够到位;不能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在征求群众意见方面做得也不够。
3、自身建设上有一定差距本人能够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持廉政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自我约束和管理,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对农村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到位,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次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但在开展工作上开拓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完成工作做得不够。
二、努力方向通过对照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深刻剖析自己,进一步增强了遵守《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1、坚持公平正义,始终做群众利益的守护人作为一名镇纪委书记,必须在政治上更加清醒,始终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紧紧抓住党的执政基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条主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树立公道正派之气。要始终坚持公正处事,不搞亲疏远近;坚持正派做人,对组织忠诚,对同志关心,对自己严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
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做一个群众合法利益的守护人。2、坚持克己奉公,始终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事,自觉在法规纪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努力做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廉洁自律的模范。
同时,要自觉落实党和群众的监督制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纠正错误、敢于自我批评,始终保持自省自警的胸怀,善于和勤于查找问题、反思不足、改进方法。要带领纪委班子成员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审视自己、约束自己,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做一个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3、杜绝不正之风,始终做心系群众的有心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关系着党的作风和形象。作为党委书记,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用良好的人品官德和清风正气团结凝聚广大群众。
一是要始终心系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作国家的主人,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公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通过自己的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二是要注重弘扬勤俭节约之风。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不少干部滋生了贪图享乐的思想,要防止产生“发展好了、我付出了,该享受了”的思想,牢固树立“以勤俭为荣、以骄奢为耻”的意识,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做勤俭节约的表率,做心系群众的有心人。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改正不足,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抓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做起,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作风、一流业绩来回报党和人民。
纪委怎么办案?纪委监督执纪流程是什么
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
1、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2、执纪——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 。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
3、问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问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不能分离。
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地大力支持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一要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要支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绝不让任何腐败分子有侥幸的空间、逃脱的机会和漏网的可能。
党委要为纪委查办案件撑腰壮胆、当好后盾,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软。三要着力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环境。
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其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各级党委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刚正不阿、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