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药品投诉举报范文

    药品投诉举报范文

    1.药品质量投诉

    如果你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怀疑药品有问题,可以向当地的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或者流通科投诉举报;今你作为公民的举报义务,同时也为了维护消费者患者的权益。如果投诉被受理,管理部门自有一套正规的处理程序,会派出稽查人员去现场检查抽样,抽样由当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药检所)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你去投诉讲明情况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你自己送检,比较麻烦,因为这要走的是被检单位自送样的程序,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只对送样负责。如果是药监局自己的工作人员现场抽样的,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对整批药品负责。另外送检的抽样量有具体的规定。如果自己觉得购买的那瓶药服后觉得有问题就送检,光是抽样量就不够。送检收费是有具体的清单的,那一般是针对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收费的多少要看涉及到检验项目。例如某医药公司进口了一批氨基酸注射液,货到了,验收入库前请药检所抽检。

    如果是你个人去送检不必要。药品管理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科研、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具体主管部门。

    如果投诉后,药监部门查出该药品确实有问题,消费者可以退换货。由此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参照。

    2.遇到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你可打12315投诉相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食!

    根据食品 安全法第八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 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 ,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 职责的,应当书面通 知并移 交有权处 理的部 门处理。有权处理 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 的,依照本 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现在的食品是分 段 管 理。质监 管生产, 工商管流通,农业管田间地头,食药管餐饮和现场制售。

    食药局还承担着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的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和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

    3.举报药店打什么电话

    举报药店可播打12331。

    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经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接到投诉举报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投诉举报中同时含有应当受理和不应当受理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对不应当受理的内容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1。

    4.药店违规到哪个部门举报

    药店违规分到食药监局举报。

    药店违规一般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假药、销售劣药、药品价格违规、或者医保卡刷卡违规等,都可以向食药监局举报。

    举报药店还可播打12331举报,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食药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国家食药监局的负责职能: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食药监局

    5.违规销售药品怎样举报

    当消费者发现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后,可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官方网站“信访之窗”举报,也可以向网站开办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关于对违规销售药品的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药品管理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

    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

    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

    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