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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院强迫签的承诺书有效吗

    1.被强迫签订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确实支付了培训的费用,合同有效合法。没有支付,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若是能证明承诺书是被迫签的,有效吗

    1、由于是受胁迫签订的,这个承诺无效,但是举证有点难,如果能证明正常情况下无法完成所承诺的工程任务,有诸多单位职工证明,也是可以认定此承诺无效的。 2、单位的做法也是可笑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是个病句,自动离职需要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你们无法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单位顶多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单位单方面行使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对于劳动者是无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又何来“自动离职”?鉴于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是有严格限制的,像你们这种受胁迫许下的承诺,而在正常情况又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承诺,到时候承诺兑现不了的时候,单位要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恐怕是行不通的。 3、既然现在已经签了承诺书,就安心工作吧,尽力而为,到时候单位要解雇你们也没那么容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防万一。当然现在也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取消该承诺,若怕影响工作,就等将来再说吧。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我想知道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威胁下签字的协议有效吗附法律相

    无效的,发生胁迫行为,尽快报警。

    见:1.《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单位与个人强制签订的承诺书违返劳动法,承诺书是否有效

    被胁迫签订的承诺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相关规定:

    1、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3、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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