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干部秸秆禁烧承诺书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协议书
XXXX区2008年玉米秸秆禁烧村级协议书
XXXX区 乡镇(街道、开发区) 村(章) 年 月 日
基 本
信 息 甲方(村居) 村委(居)
乙方(玉米种植户) 户主姓名
玉米种植面积
(市亩)
电话
协
议
书 焚烧秸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同时也影响我区的环境形象,为提高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确保实现“绿色奥运”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2号)要求,农户应自觉做到不焚烧玉米秸秆。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汇总全村每户玉米种植面积,并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
2、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和重要性。
3、加强对农户秸秆禁烧的监督,发现焚烧现象及时制止取证,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市政府决定在XXXX市境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应自觉遵守市府规定。
2、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3、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很好地履行宣传和监督责任,致使农户焚烧秸秆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2、私自焚烧秸秆,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分,农户一份,村委一份,报乡镇政府一份。
甲方: (村委)(章)
乙方:(农户户主)签字:
2008年 月 日
备注
本协议书一式三分,农户一份,村委一份,报乡镇(街道、开发区)一份。
2.作文《禁烧秸秆》串词
一石激起千层浪。
反映农村禁烧秸秆的《禁烧秸秆堵了谁的心?》以下简称《禁》,在网站发表后,几天时间竟有4300多人“围观”“抛砖”。该报道真实地“道”出了乡镇干部的辛、酸、苦、辣、麻。
还被网友翻译成英文在《人民网》转载,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纷纷“吐槽”。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禁》稿的作者,也深同感受禁烧工作的苦衷,嘴累、腿累、心累。
减少大气污染,是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禁烧的法律、法规,“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夏秋两季,要经过漫长的秸秆禁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乡镇干部包片蹲点,与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一起值守,加强宣传、巡逻。
进村入户,宣讲党的政策,劝村民莫烧秸秆,对环境、大气层污染的危害。日升而出,日落而归。
夏天顶着烈日炎炎,秋天冒着寒风习习。乡镇干部白天在村头巷尾,夜间在田间地头。
白白净净的大学生村官变成“非洲男孩”,漂漂亮亮的美女变成“丑妇”。不仅如此,还冒着被蚊虫咬、动物袭击。
乡镇干部苦不堪言。几千年的农耕习惯,秸秆禁烧,被现代文明禁秸所取代。
只堵不疏,农民意见大,基层干部累。一个要烧,一个不准!制止农民今年烧秸秆的“土法”“土政策”也相继“出炉”。
引起农民对党和政府不满,口服心不服,矛盾不断升级,势必引起更大的社会问题。禁烧秸秆工作最大的问题,要解决农民夏秋两季秸秆的出路是变废为宝。
怎么变废为宝?是各级领导、专家值得考虑的问题,要借助国外秸秆禁烧先进经验,在我国农村广泛地推广,运用,走有中国特色的禁烧秸秆之路。久保田收割机价值十几万,咱农民买不起,不要钱的腐干灵不能马上腐蚀秸秆,并且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农忙耗不起栽插庄稼的时间,也浪费国家资源,再说种田是要抢时间,抢季节,时间不等人啊!种田大户、塔水镇白塔村村民刘云清说。
作为村民的“代言人”把真相公布出来,引起人的关注,参与“支招”。其目的向上级领导反映基层干部的“心声”,既不污染环境,不污染大气层,又不违反政策,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前,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群联系是大事,几亿农民吃饭的小事不小。
3.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2019》2号
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南政〔2019〕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秸秆禁烧。
2019年全年,我县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
禁止将秸秆推入或堆放在沟、塘、河道等水体中。二、推广综合利用。
重点推广秸秆收储转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产业化利用。三、实行奖补政策。
按照“谁转化利用秸秆、谁得补助资金”的原则,对秸秆收储转化利用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综合利用秸秆的企业、个人进行奖补。四、严格依法处罚。
对罗田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律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违反规定将秸秆推入或者堆放在沟、塘、河道等水体的,有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
特此通告 阜南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