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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法官简报

    1.法院如何做好宣传工作

    一、把宣传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

    由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还不是很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阐述自己的司法理念,因此,老是有群众对审结的案件存在质疑、不服,对法院也是抱有不理解的仇视心理,再加之媒体的一些片面报道,就严重的损坏了法院的权威和形象,进而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失去了公信力。而负面舆论堆积的越多,法院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就越低,这也就是我们法院目前得不到群众支持和信任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法院宣传工作成效与我们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主要是目前大多法院还停留在陈旧、落后的宣传方式上,宣传思路狭窄,内容老套,方法死板,形式单一,停留于表层、肤浅的普通信息,没有特色、深度和专题策划,精品不多、影响不大;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面对各种炒作和不实报道的负面影响,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进行正面引导舆论的能力。

    由于舆论导向直接关乎司法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因此,我们再不能把司法宣传工作当做法院发展的一项普通辅助性工作来看待,而是要把审判执行工作与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使法院工作真正达到减少社会矛盾、服务稳定大局的作用。

    二、从关注群众、关注社会大局的角度立足,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以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通过把法制宣传贯穿于维护司法公正的全过程,扩大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审判机关,在日常庭审工作中,以案析法开展法制教育,邀请群众、机关干部旁听,让其从自身、从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在给群众普法的同时,也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洁奉公的意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很多地方的群众在遇到纠纷问题时不便到法院咨询。

    人民法院应将巡回法庭开进乡镇街道,农忙时期开进田间地头,节假日期间开进村居社区,发挥其流动性强、辐射面广的特点。在巡回办案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群众在“家门口”旁听庭审,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媒体报刊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媒体,努力为其采访报道提供必要条件。

    与媒体报刊携手,开办专题栏目,有针对性的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将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既要重视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介,也要重视网站、论坛、微博(博客)等新媒介,要建立并充分运用法院网,发挥法院网的窗口作用,逐步使法院网成为法院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之一。

    (三)不断完善反馈渠道、注重反馈信息质量。具体为:一方面我们应该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完善对于重大敏感事件的后续报道。

    在报道案件的同时,可以附留工作信箱和工作电话,向媒体预留反馈版面,满足群众需求,使群众能够主动了解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在选取新闻内容时,采写角度立足于群众眼光,增加对于案件释法性的报道。

    三、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使司法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一)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机制。

    要制定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法院内部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均应季通报或月通报,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及条目,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点名通报。信息宣传任务分配到个人,并实行稿酬奖励。

    (二)建立信息员的培训学习机制。要在法院内部建立良好的信息员学习、培训机制。

    上级法院可以分期分批地抽调下级法院的信息员上来培训学习,基层法院可以请有关专家、领导来授课,组织专职信息员参加有关的专项学习班,或外出考察学习借鉴经验。(三)建立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协同作战工作机制。

    每个法院必须配备1-3名专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全院的日常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工作;而“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则是在法院内部的其他庭、科、室内,分别配备1人担任兼职信息宣传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四)完善信息采编和报送机制。

    信息宣传的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规定一般信息应在3天内上报;重要信息应在2天内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事情发生后的3∼5小时内上报。对漏报、迟报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失职之责。

    四、经验交流2009年以来,榆林中院在新一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唱响司法主旋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随着“深入基层办案、创新一线审判模式”、“榆林中院:温馨调解谱写和谐新篇章”、“榆林中院向审判管理要效益”等先进经验在各级媒体上频频亮相,榆林中院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按照上级法院对司法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该院紧扣司法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准确及时的对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

    2.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好法官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坚持廉洁自律,恪守道德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法官应当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这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和首要标准,“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清正廉洁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也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廉洁”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只有清正廉洁,才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完全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作为案件处理的标准,才能保证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公平、公正。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严守廉政规定和审判纪律,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才能应对不断更新的法律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养,适应法律更新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审判工作中,总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形形色色的事儿,案件审理过程也会涉及各学科、各门类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增长社会经验,才能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进而做出正确的司法裁判。同时,还应向他人学习,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审判活动的开展不仅需要充足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要虚心向老法官请教,善于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应当成为日常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要秉承法律信仰,坚持司法公正。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提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只有坚守对法律的信仰,才能保持最初的正义之心,做到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司法公正是讲求效率的公正,正所谓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行,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常怀恻隐之心,坚持司法为民。

    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的目的重在保护社会弱者,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仅要适用法律、公正裁判,还应对民众保持一种朴素的情感,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法官应具有人民性,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爱民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需,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馈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法官,不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份神圣而又庄重的事业,也是每一个法律人的梦想与追求。每一名法官都必须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怀揣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坚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加强学习,努力提升法律职业素养,有效维护公平正义。愿在前进的道路上能够不忘初心、不断前行。

    3.结合俩学一做,谈谈如何做好法官工作

    仅供参考:

    善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时刻心存紧迫感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无畏。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充满着各种不同的艰难险阻。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无畏艰难、奋勇向前的精神。要学会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困难,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能保持火一样的热情。这即是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代表着勇敢、担当、廉洁,它将是成就一名优秀法官的动力之源。

    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只有以无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法官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有良知。教育家陶行之有言:“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成为非作恶愈大。”如果道德是做人的根本,那么良知便是道德的根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坚守良知。法官即是如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能只是做一名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必须要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学会人文关怀。法官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懂得人文关怀的法官,才会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几率,才会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同和信服。这是一名现代法官需要拥有的品质,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素质。

    拥有善于学习、无畏艰难、无私奉献和用良知办案等优良品质,才造就他成为新时期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一名法官,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4.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怀揣着对法官这一崇高而神圣的职业的敬仰,我通过不断地追求与努力,终于即将成为一名法官,对于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也在不断地思索。

    在法官学院学习的这段日子里,通过老师的讲解以及与同学的交流,我对此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人 作为一名法官,要守得住那一份清贫与寂寞,要日三省乎己,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要心胸宽广、一身正气,要能吃亏、肯吃亏,要重名节、轻利欲,要心随朗月高、志与秋霜洁。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抵抗住各种诱惑,坚持心中的公平与正义,担当得起社会赋予法官的重要职责。 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必须是一个具有团队意识的人。

    通过老师的讲解、参与班级体活动、观看模拟法庭以及参与拓展训练,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一个案件的处理,单凭自己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有团队协作意识,积极与其他法官和同事相互配合开展工作,这样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有利于本单位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 人的价值观指导着人的具体行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须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科学的政法核心价值观。 忠诚,就是要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

    只有常念忠诚,把忠诚铭记于心,才能感受到党和国家所赋予的重大使命,才能感受到人民的信任与期盼,才能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才能努力地为人民服务,才能做到宁死不背理、宁贫不丧志。要做到忠诚,,就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就要积极关注民生,了解人民的需求;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的精神,懂得如何适用。

    做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忠诚的意识,以指导自己的行为。 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

    群众利益无小事, 作为人民的法官,时时刻刻都要为民着想。为民,关键在做。

    当群众对某个法律问题不理解时,我们能够耐心讲解,这是为民;当群众路途遥远,不方便到法庭参与诉讼时,我们主动到田间地头开庭,方便群众,这是为民;当人们情绪激动、心情低落时,我们主动递去一杯温暖的茶水以安抚其情绪,这是为民;当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时,我们能够不厌其烦地予以调解,这是为民……要做到司法为民,就要学会换位思考,就要把每一位当事人当做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来对待。 公正,就是要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

    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将公正司法作为最基本的职责进行遵守。要坚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要严把证据关,不偏听偏信;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要在案件的裁判结果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只有公正执法,法官才能托得起手中的天平,称得上是合格的法官。 廉洁,就是要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才有威望。一名法官只有赢得群众的信任,在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望,其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可。

    清正廉洁是对一个法官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又何谈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当前,社会经济在快速地发展,新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新的法律规则陆续实施,这都要求我们法官要天天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有能力解决好新时代的新问题。

    一方面,要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学习其他专业的知识,比如医学、会计等学科的知识,使自己在面对一些较为专业、较为复杂的问题时能够从容应对。再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要知行合一,用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是司法活动更加合理,同时在实践中感悟知识的力量,升华对知识的理解,加强对学习的兴趣。

    法官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应好学、善学,活到老、学到老,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学习,充分把握好每一次培训的机会来认真学习。 四、向优秀的人物学习,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的法官队伍中也不断地涌现出优秀人物,如宋鱼水、詹红荔、陈燕萍等。

    我们应认真学习他们的优秀事迹,探寻一名优秀是怎样要求自己的,是如何工作的,进而以优秀法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向成为他们那样的法官而努力。法官的工作通常繁重且复杂,所以在工作中必须有耐心,有敬业精神,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修身、养性、学习、实践,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就要不断地追求与努力。

    5.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罗院长强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罗院长指出,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求思想端正,还要求能力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罗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6.怎样做好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

    目前,随着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各类法院消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广泛传播,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为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那么,要如何做好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宣传主体更加专业有效。宣传效果与宣传主体的专业性是成正比,因此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建立宣传员的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报刊编辑座谈、内部研讨、出外考察等方式,让宣传员提高写作水平,拓宽写作视野,提升宣传效果。有了专业的宣传队伍,在面对网络舆情,特别是重大的舆情事件时,人民法院才能从容应对,法院意见也才会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最终起到平衡舆论的效果。

    二是宣传手法更加活泼新颖。开展法院宣传工作,必须要有易被民众接受的载体,因此,在标题选取、内容设计、语言表达、宣传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有创新、有吸引力。我们的宣传不必拔高,不必说教,但应活泼新颖,要让受众有所感有所思,通过宣传报道传递出法院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要充分运用消息、通讯、诗歌、图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手法,通过实施差异性的策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传内容更加丰富生动。要想让民众对法院的宣传报道产生兴趣,就必须更多地从民众需求出发,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让宣传的内容更加丰富生动,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下,让民众从被动接受法院宣传转化为向主动追逐法院信息。同时,为确保宣传效果,在内容上一定要力求客观真实,让民众在宣传报道中感受法院的所作所为,客观评价法院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中达成宣传的目的。

    四是宣传渠道更加贴近公众。目前互联网大众化、媒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法院在利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应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其中,不断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种工作机制,积极抢占新的舆论宣传阵地。如开设法院官方微博、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等,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让民众深入了解法院,也能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这些做法都应当逐步在全国法院推广。

    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我们做新闻宣传工作也不是为了做秀,不是为了好大喜功,更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7.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一要修“心”。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

    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

    “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

    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

    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

    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

    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

    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

    做好法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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