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答辩状范文
一、申请人可以看被申请人的再审答辩状吗
可以。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原告应该看被申请人(被告)的答辩状。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民诉法》明文规定】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这一规定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
二【《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如何写再审应诉材料
怎样写再审应诉材料 案件进行再审的时候,被告主要写的是应诉的答辩状,还有准备相关的证据,应诉答辩状可以依据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展开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答辩状怎么写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
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写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
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四、法院应诉答辩状格式
法院应诉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 __________ 一案(或:答辩人因 __________ 对一 __________ 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
五、申请再审如何应诉
一、再审应诉 再审应诉就是向法庭提交答辩状。
提交答辩的过程和所产生的动机加在一起就是应诉。通俗讲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回应。
当然也可以包括反驳他的观点。比如他说你违约,你就要积极地在法庭上举证说明你没有违约,而不是置之不理。
这个提交答辩的过程和所产生的动机加在一起就是再审应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进行审查。 二、应诉的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