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支队报案范文
一、经侦大队立案材料怎么写
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经侦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措施。
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派出所怎么向经侦大队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
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三、经侦大队立案材料怎么写
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经侦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措施。
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四、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材料用做鉴定吗
按法律规定,是需要写报案材料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五、报案材料怎么写
关于王一、吴横相互勾结涉嫌诈骗犯罪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白云,女,1972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公司职工,住XX市XX路XX号院。
联系电话:131XXXXXXXX
犯罪嫌疑人:王一,男,1972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南省XX市XX县XX乡XX村。
犯罪嫌疑人:吴横,男,1979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司机,住址河南省XX市XX县XX乡XX村,电话:137XXXXXXXX。
一、王一虚构借款事实,隐瞒真相,恶意诉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骗取十三万巨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王一于2007年3月27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我(报案人),要求我返还借款十三万元。我深感惊讶!到现在为止,我根本不知道此人是谁,怎么谈得上向其借款?诉状中所称我为了做生意急需用钱更是无中生有,我有自己固定的工作,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做生意?我自己有稳定的收入,又天生不会做生意,干嘛要借巨款去冒险?况且,要借钱的话,我有父母、哥哥,还有那么多亲戚,都很富裕,我会向一个无亲无故的人去借钱吗?另外,如果约定利息为一分,为什么不在欠条上注明,反而要口头约定?
王一虚构借款事实,欺骗法院,意图诈骗十三万巨款,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王一受吴横指使,合谋诈骗。
吴横一定与王一有着不可告人的“约定”,王一据以起诉的欠条一定来自吴横,因为我曾因离婚之事而给吴横签写过一张十三万的欠条。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与吴横有短暂的婚姻,由于结婚前未给家人打招呼就唐突地办理了登记手续(2006年1月11日办的结婚证),这桩婚姻遭到了全家的反对,家人以要断绝亲情关系要我与吴横离婚,迫于维护家庭关系,不想失去亲情,我就与刘协商办理离婚的事,当时只想在形式上与刘离婚,刘要求说:“你给我打个借条,以证明你不是真想离婚,以后还会和我在一起。”我未加思索便说:“可以啊,打多少?10万行吗?”他说:“10万不太像,加个零头,13万吧。”出于玩笑心理我就按他的要求出具了一张13万的欠条。(具体日期我记不太清楚,可能是在办离婚手续当天打的)
我们于2006年2月17日办了离婚手续,这样我们在结婚一个月多月后就离了婚,离婚后我们还在一起生活。十几天后(2006年2月29号)我对打欠条的事后悔了,就向他索要欠条,刘以欠条丢失为由不给。我说:“如果丢了你给我打张收到条吧,不然我们现在就分手。”他就在当天亲笔给我书写了一张收到还来欠款13万的收条,上面签了他的名字并用右手的食指按了四个手印。没几天,他故意让我发现了那张“欠条”,又故意在我面前把那张“欠条”当场撕掉。以此为由让我将收到条还他,我想他不会那么卑鄙的会留一张真的欠条吧,所以就把原件还给了他(我复印了一张,复印件见附件1),他当场销毁。
在与刘后来生活的几个月期间,发现他懒惰,并且不务正业,负债累累,于是在2006年的8月份和他结束了同居关系。这时,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和他和好,遭到了我的拒绝。他就在2007年的1月底拿欠条的事威胁我,并且找律师(好象叫“小辉”)和我协商这13万欠条的事,因为借款事实根本不存在,所以我拒绝调解。后来我打电话给他,却找不到。2月份的一天,他主动的给我打电话,我想知道他的想法,所以就用手机对通话进行了录音(见附件2),该录音可以证明“欠条”的事是发生在我和吴横之间的,跟王一没有任何关系,另外借款也是不真实的。
2007年4月10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吴横以这张欠条的原件与王一合谋,以王一的名义共同诈骗我的巨额钱财,因为如果以他自己的名义任何人也不会相信他可以拿出13万给我(据我所知我们结婚前他已经欠了他舅舅、他姑姑、他朋友尚XX、还有他们村里的很多人多少不等的欠款,可以说早已负债累累,哪有钱借给别人啊)。
以上事实证明吴横与王一虚构借款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巨额财产为目的,意图欺骗法院,骗取巨额财产。这是吴横与王一的阴谋,是他们狼狈为奸,合伙诈骗的犯罪行为,请求贵局将二人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
报案人:白云(本人签字)
2007 年X月XX日
六、求文档: 经侦支队月总结例文
xxxx年,全市公安经侦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经侦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公安经侦工作“打击、服务、参谋”的职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打击经济犯罪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在开展严打重特大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我市公安经侦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其他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今年,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是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市局支队及港口、防城大队警力在防城、港口同时开展查处玛雅公司传销“灭鼠”统一行动,抓获涉案人员x人,刑拘x人,取保候审x人,查扣冻结涉案金额x万元,涉案宣传资料、账册、客户资料及玛雅产品一批。
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严厉打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健康稳定,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侦查破案,全市公安经侦系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x人,移送起诉1x人,全年的转捕转诉率均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其中:市局支队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港口大队逮捕x人未移送起诉;防城大队逮捕x人未移送起诉;东兴大队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上思大队逮捕x人未移送起诉;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市局支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z人,在全队民警仅有z人的情况下,人均捕人约z名,在侦查部门稳居前列。其中支队一大队刑事拘留z人转捕z人;还有东兴大队逮捕z人移送起诉z人;该两个大队的刑拘转捕率、逮捕转诉率均达到了100%。
二、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在商品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序,是整个商品经济大厦的基石。作为公安经侦部门,对市场经济秩序适时开展整顿和规范,是保障其有序发展的有力保证。
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成功地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整顿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的统一部署,联合工商、海关、技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山鹰”行动,先后共排查相关涉案线索4条,受理海关移送涉嫌侵犯“耐克”、“阿迪达斯”、“标马”等名牌的运动鞋、凉鞋案件1起,受理工商部门的移送涉嫌侵犯“力帆”品牌挂锁案件1起。
所涉各案,均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就。 二是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盗版光盘活动,通过取缔无证摊点及流动商贩的违法销售兜售行为,有效地打击了走私光盘的非法流动和销售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是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支队共检查行业场所 家,发现问题 家,均已落实了整改。
四是配合盐业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行动。 此外,东兴市局经侦大队一年来协同工商、烟草、无线电治理委员会以及电信等部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共同打击非法经营无线电、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等,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同时还与越南警方互通经济犯罪信息,联手打击跨国经济犯罪,为保东兴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整顿,促使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在组织开展的各项联合行动中,各协作部门均对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负责和高效交口称赞。 三、走出队门,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公安部确定的经侦部门必须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从年初始,市局支队即制定了经侦部门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支队一、二、三大队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分别于4月和7月深入到我市的大海粮油、越秀公司 岳泰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座谈,通过交流沟通,向有关企业介绍了经侦部门的职责、案件管辖范围、办案程序以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就企业有关人员提出的经济犯罪问题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就如何预防经济犯罪、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支队为企业提供的这些服务使企业负责人很受感动,认为经侦部门主动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这将对他们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很大帮助,增强了他们在防城港把企业搞好的信心。
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肯定并向全区经侦系统推广。 通过一系列的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行动,以及对企业、对群众周到高效的服务质量,市局支队一年来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企业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鉴于支队在业务工作中做出了不凡的工作业绩,今年x月x日,市局党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经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向经侦支队学习。 此外,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市局支队还非凡重视情报信息的整理收集及其撰写发布工作。
据统计,支队全年共上报信息x条,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媒体采用x条(次),被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采用x条,名列全区经侦系统信息采用量第二位,受到了总队的表彰。与此同时,本支队为达到大力宣传经侦工作的目的,还分别建立了对内和对外两个经侦专题网站,全年发布经侦内部信息x条、外部信息x条,均获较高的点击率及回贴率,受到了内部和外部众网友的好评。
但同时也应指出,即各区、县(市)大队的情报信息收集意识很是淡漠,全年上报信息仅x条。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大队领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