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保洁招标保证金没收范文

    一、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

    1。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符合如下情形,招标人不予退还履约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

    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三、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扩展资料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标保证金。

    四、在什么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应明白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是不同的概念。

    二、可以不退还的情况: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五条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十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八十一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文件》当中约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

    五、投标保证金 如何会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理由如下: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第四十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其他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2、投标保证金是对投标的保证,如未递交投标文件(即未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