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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加宽政府拆迁通知范文

    一、现道路加宽,房屋需拆迁请问拆迁补偿如何评估与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到各个省份和地区差异很大,总体上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马路拓宽 房屋拆迁问题

    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补偿方案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的通告》,并参照迎泽东大街拓宽改造拆迁办法,结合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一、拆迁范围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东起迎泽桥,西至西外环高速公路口)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迎泽西大街道路规划红线以外两侧30米、微循环道路规划红线以外两侧5米范围内所有临时建筑物、无证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有证建筑物、构筑物及上述范围内宅基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予以拆除。二、拆迁时间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至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三、拆迁原则遵循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顾全大局,个人合理补偿的原则。四、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是政府公益事业项目,拆迁安置以货币补偿为主。五、拆迁补偿办法(一)国有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1、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补偿。2、拆除私产住宅、非住宅房屋参照房屋评估价按性质、结构给予货币补偿。3、拆除公产住宅房屋参照房屋评估价按性质、结构给予货币补偿。承租人未购买房屋产权的,给产权人与承租人按3:7的比例补偿。承租人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已购买房屋产权部分补偿承租人,未购买房屋产权部分给产权人与承租人按3:7的比例补偿。补偿统一对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按上述标准补偿承租人。4、拆除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住宅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予补偿。5、补偿标准按照太原市昕科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格,根据其房屋结构、使用性质等因素,按建筑面积给予补偿:(1)框架结构:商业用房均价3760元/㎡,住宅用房均价2480元/㎡。(2)砖混结构:商业用房均价3510元/㎡,住宅用房均价2380元/㎡。(3)砖木结构:商业用房均价3220元/㎡,住宅用房均价2030元/㎡。(4)简易结构:300--500元/㎡。(二)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1、拆除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以宅基地证的建筑面积或实测建筑面积为准,二层以下(含二层)参照同一地区国有土地合法住宅类房屋市场评估价分结构给予补偿;三至五层给予适当补偿;六层及以上、宅基地红线范围外建筑物不予补偿。2、村民宅基地范围内,现建筑为一层的房屋,按同类结构的二层面积给予补偿(扣除二层重置价)。3、村民宅基地住房地下室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参照同类标准的50%补偿,2.2米以下的按350元/㎡补偿。4、宅基地范围内凡安装土暖气的房屋,根据其使用面积另加30元/㎡补偿(含室内外配套设施)。使用面积按房屋二层以下(含二层)建筑面积的75%计算。5、宅基地范围内,封闭阳台按实际面积计算,未封闭阳台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出檐300元/㎡,围墙(高度2米以上的)按均价80元/延长米补偿;铁大门(6平方米以上的)按均价1000元/组补偿;单体照壁按300-500元/个补偿;单体厕所按200元/㎡补偿;成材树(胸径10公分以上)按100元/株补偿;未成材树按30元/株补偿;挂果树按150元/株补偿;未挂果树按50元/株补偿;道路征用土地按50000元/亩补偿。6、集体建筑参照当年建安成本价给予补偿。(三)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1、住宅房屋装修根据其装修程度,按所装修房屋使用面积分四个等级进行补偿:一等按200元/㎡补偿;二等按150元/㎡补偿;三等按100元/㎡补偿;四等按50元/㎡补偿。2、对拆迁范围内政府拍卖的广告牌位,其广告牌匾根据当时牌位的拍卖价、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补偿。3、电话移机费、网络安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按户籍给住宅户予以补偿,以户口薄为准,一户按一部补偿。(1)电话移机费按150元/部给予补偿;(2)网络安装费按300元/证给予补偿;(3)有线电视按550元/证给予补偿。(四)未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原使用性质予以补偿。

    三、关于马路扩建搬迁补偿问题

    不同土地征收收购的补偿规定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1、集体农用地 针对集体农用地《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有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于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A、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B、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人口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如果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除此之外,为了实现“同地同价”,地方各政府制定了征地区片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这项规定把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制定下放到各地方政府。C、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自己的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也是现在应用的主要标准。2、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按用途可以分为“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三种。

    按照农村的位置与城市的关系可以分为“城中村及城市近郊的农村”、远离城市的农村,为什么要这样分呢?因为针对不同的情况,土地的补偿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国家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收标准补偿”;“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1、城中村及城市近郊的集体建设用地(三种用途) A、宅基地:郑州市对宅基地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做了一些相关规定,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规定都是村庄的建设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异地自行拆建,选择异地自行拆建住宅房屋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原用地面积(134㎡)。

    ;郑州市城中村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区位、用途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三层以下(含三层)的合法建筑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产权调换————原则上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合法建筑,按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的标准安置,三层以上的不予安置。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应当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费。

    由此可见,城中村及城市近郊的集体住宅建设用地只对房屋进行补偿,土地不再进行补偿。这主要考虑到现实情况中不存在空宅基地,都已成高楼了。

    B、附属设施、企业用房、其他非住宅房屋或建筑物、构筑物:这里面已包含了公共设施用房。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上述构筑物及建筑物给予补偿不再安置。

    郑州市城中村管理办法规定对从组合法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据实计算拆一平方还一平方的标准计算安置面积。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进行拆迁,砖混和框架结构的经营用房,以建筑面积为依据,人均不超过30平方以下的部分,按照拆一批平方还一平平方的标准予以安置,对于非砖混及框架结构的一般按照集体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的标准予以补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此类的补偿是土地和附着物分开的,土地原则上可以按照划拨土地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土地划拨价加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为补偿总价。2、远离城市的农村建设用地 对于远离城市农村的拆迁一般是由于能源、水利、交通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占用造成的,比如我国近年来的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等。

    国家针对这方面的拆迁补偿有单独的规定,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遵循异地安置与本地安置、集中安置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依法应当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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