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封路告知函范文
一、告知函范文
(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
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 2.主体。
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函,或去函和复函的事项一般都较单一,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
如果事项比较复杂,则分条列项书写。 ⒊ 结语。
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
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望准予**是荷”等习惯用语收束。
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二、告知函高压线安全隐患范文
XX建设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在我局XXX35KV变电所供电线路(35KVXX线T接线)下方拟建XX办公楼的通知已获悉。我单位线路维护管理人员已于X月X日至现场进行了勘查,目前,我单位正在进行线路改迁方案的调研及制订。
X月X日,获悉贵单位已准备开始开工建设,我单位将尽可能加快线路迁改工作。在线路迁改工作未结束以前,违规在35KV输电线路防护区内作业,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现对具体风险及要求告知贵单位,希望贵单位务必做好施工单位风险告知及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安全风险告知:
一、35KVXX线T接线是相电压高达35000伏高压输电线路,该线路目前处于带电运行状态。
二、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建筑、起重、挖掘、爆破、打桩、钻探作业,存在人身触电、机械伤害的安全风险。
三、破坏电力线路及其辅助设施,会导致电力线路杆塔倾倒、断线,存在线路事故引发人生触电事故的安全风险。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35KV电力线路保护区为: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五、《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六、《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单位将竭尽全力加快线路迁改工作,请贵单位在接到安全风险告知后,及时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在高压线路迁改工作未完成之前,制止所管理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在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上述作业。
特此告知!
通知单位:XX电力局
通 知 人:xxx
通知时间: xxxx 年x 月 xx日
接 收 人:xxxx
三、公路工程封路发布公告是什么部门下发
《公路法》第44条规定,“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51条规定,“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 由此可见,公路养护作业的“小修”等工程的“公告”由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发布;而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应当由同意的(2个)机关发布公告。
实际工作中,该类公告均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附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四、道路封闭施工公告发布单位是什么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滁州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滁州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滁州的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滁州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4年9月1日
给你参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