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变更范文
一、党员处分决定范文
怎样写党纪处分决定 党纪处分决定,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给犯错误党员以纪律处分的书面材料。
一、党纪处分决定的写法:1、标题。要写明是什么组织、给什么人、什么处分(错误)的处分决定。
例如:“**党支部关于给予***同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中共**委员会关于对***同志贪污公款错误的处分决定”。 2、正文。
一般写以下内容:(1)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 贯、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入党年月、简历以及现在工作单位和党内外职务。
以往犯过何种错误,受过何种处分,也须写明。 (2)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
应将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错误的主要情节,造成的后果及本人应负的责任等,详细写明。(3)受处分人的态度。
要写明受处分人所犯错误是自己主动交待的, 还是别人揭发的。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及悔改的具体表现。
(4)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党组织对其错误的分析和作出的结论,给予什么处分、以及讨论表决的结果。
3、署名。写明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写党纪处分决定应注意的问题: 1、凡是写进处分决定的错误事实和情节,必须是经查证和核实的。 2、不要把不是处分依据的问题和思想作风、工作缺点等写进去。
3、对错误事实、情节、责任的表述要恰如其分,不夸大、不拔高、不粉饰、不缩小,不作无根据的推论,不无限上纲。 4、语言要简练、通顺,用词要准确、无误。
5、集团性案件,要在统一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按人分别写出处分决定。 注:党籍处理决定的写法,可参照此文。
二、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提问: 提问人:游客 提问时间:2007-8-5 16:04:00 回答人:周璐璐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②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③处分不当的。
所谓变更处分决定,是指有权机关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原来作出的不当处分决定重新作出正确的处分决定的做法和制度。变更处分不是不处分,而是改变处分的种类,从而使处分决定更符合客观实际,更正确无误。
(1)有权变更处分决定的机关。同撤销处分决定一样,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具有变更处分决定的权力。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辖权限来行使权力。 (2)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
根据第五十条的规定,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原处分决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这里指的主要是应当适用A条规定,却适用了B条规定;应当适用C法却适用了D法等情况。
二是原处分决定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这里指的主要是原处分决定中对违法违纪事实的认定基本无误,但是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却有误,比如,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却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却认定为情节轻微等等。
三是处分不当。这里所指的不当,主要是指原处分决定量纪畸轻或者畸重,显失公正。
比如,对于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却仅给了记过处分;对于应当给予警告处分的,却给了降级处分。这三种情形只要具备了其中的一种,即应当予以变更。
变更行政处分,简单说就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是存在的,但是原处分决定的定性和量纪不准确,所以需要改正。 (3)变更处分决定同撤销处分决定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①处分决定被撤销后,原处分即告消失。处分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原处分的部分错误内容,原处分决定并没有消失。
②处分决定被撤销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还应当自行作出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机关重新作出决定;而处分被变更后,无须另行作出处分决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决定被变更、撤销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中 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 2010年12月21日印发的《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 更、撤销后,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 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工资待遇的,从 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处分被减轻的,多减发的工 资予以补发。
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工资予以扣发。行政机关公务员退休后被追究政纪责任,原应给予的 处分被变更,需要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
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减轻的,多减发的退休费 予以补发。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退休费予 以扣发。
(2)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 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恢复级别、工资档次是指恢复到受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 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恢复原职务,也可以安排与原职务相应的职务。
恢复名誉的范围是指因受处分造成的不良影响 的范围,视其造成不良影响范围的大小,既可能是受处分人 所在单位及有任免、奖惩职责的有关部门;也可能是更大的范围,包括向全社会公布撤销原处分决定的情况。行政机关 公务员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停发的工资予以补发。
行政机关公务员退休后被追究政纪责任,原应给予的处 分被撤销的,减发或停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
四、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提问: 提问人:游客 提问时间:2007-8-5 16:04:00 回答人:周璐璐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②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③处分不当的。
所谓变更处分决定,是指有权机关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原来作出的不当处分决定重新作出正确的处分决定的做法和制度。变更处分不是不处分,而是改变处分的种类,从而使处分决定更符合客观实际,更正确无误。
(1)有权变更处分决定的机关。同撤销处分决定一样,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具有变更处分决定的权力。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辖权限来行使权力。 (2)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
根据第五十条的规定,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原处分决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这里指的主要是应当适用A条规定,却适用了B条规定;应当适用C法却适用了D法等情况。
二是原处分决定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这里指的主要是原处分决定中对违法违纪事实的认定基本无误,但是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却有误,比如,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却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却认定为情节轻微等等。
三是处分不当。这里所指的不当,主要是指原处分决定量纪畸轻或者畸重,显失公正。
比如,对于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却仅给了记过处分;对于应当给予警告处分的,却给了降级处分。这三种情形只要具备了其中的一种,即应当予以变更。
变更行政处分,简单说就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是存在的,但是原处分决定的定性和量纪不准确,所以需要改正。 (3)变更处分决定同撤销处分决定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①处分决定被撤销后,原处分即告消失。处分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原处分的部分错误内容,原处分决定并没有消失。
②处分决定被撤销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还应当自行作出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机关重新作出决定;而处分被变更后,无须另行作出处分决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
五、哪些情形,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 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