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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网站网站上线公告范文

    一些政府网站发布出来的招聘信息,公职类的,我要如何区别有没有编

    你好:教你四招辨别有没有编制:方法一:看公告标题A.非常明显有编拿到一个公告,直接在标题中写有“xxx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呐,别人都说的明明白白了,这种就肯定是有编制了。

    B.非常明显没有编还是同样的道理,有些公告会直接在标题上写“招编外xxx”,都说了是“编外”,这样的公告一定是没有编制的。C.不明显有编没编还有一些公告,没有很明确的说有编制还是没编制,但含有以下字眼通常也代表没有正式编制:“劳务派遣”、“购买服务”、“控制总量”、“备案制”等等。

    方法二:看引导语引导语是什么呢?就是公告正文开头通常会有的一段话,它的作用是主要介绍此次招聘的相关招聘单位和数量等。这里也能看出是否有编制。

    通常会有以下3种情况。A、根据xxxx需要,经xxxx研究,并报xxx人社局批准(这里是重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xxx。

    .一般像这样“上报xx人社局和教育局或卫计委等上级组织”的招聘,有编的概率是很大的。B、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程》……有这样类似字眼的招聘,一般也倾向于有编。

    C、“经区政府同意,xxxx委托xxx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通常像这样委托XXX人力资源公司招聘的,基本上是劳务派遣制,也就是没有编制。

    劳务派遣是什么?劳务派遣就是人才租赁。是劳务公司的贮备员工,派遣去现在工作的企业。

    劳务派遣的人事和福利都归属劳务公司;工作企业会发劳务工资,但福利待遇和企业的正式员工有一定差距。这些企业一般是大型央企、国企和事业单位,比如银行、学校等。

    方法三:看公告正文如果通过以上方法还没能确定是否有编,接下来,你可以看公告正文。通常在公告的后半部分靠近结尾处,可以看到“录用及待遇”的相关内容。

    在这一部分里,有的公告会直接写明“纳入事业编制”或“此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方法四:咨询招考单位如果以上方法都试了,你还是不能确定。

    那还有终极一招,就是咨询招考单位。这个你放心,只要给你答复就肯定准确。

    招考单位联系方式哪里找呢?通常在公告原文的结尾,这也是很多招考问题不明确的终极解决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通知的范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七月四日 这里有通知的范文啊,这里有通知的范文,我还是找不到通知的范文,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通知的范文的网址吧,通知的范文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通知的范文,谁要是可以找到通知的范文,就告诉我通知的范文网址吧,谢谢告诉我通知的范文,找到通知的范文挺不容易的啊,这儿有通知的范文啊,这里有通知的范文,我还是找不到通知的范文,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通知的范文的网址吧,通知的范文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通知的范文,谁要是可以找到通知的范文,就告诉我通知的范文网址吧,谢谢告诉我通知的范文,找到通知的范文挺不容易的啊,谢谢啊。

    公文格式标题-请教政府公文的格式比如标题用几号字,什么字体等等

    有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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