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政府部门不作为信范文
一、如何投诉政府不作为
从法律上说,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举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行使举报权有法律依据; 其次,该举报是向有权处理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举报的,该国家机关有责任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或作出答复;该机关没有处理或作出答复。
但目前还没有这个吃螃蟹的人。 可能因为: 1、在我国,举报行为大部分时候,是被认为小人的行为,举报的风气不是很好; 2、大部分举报是匿名的,有关机关不好答复; 3、举报人担心报复陷害,目前,对这方面的法律保护还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大部分的国家机关对举报没有很认真的态度处理,一般就是敷衍,甚至容易将举报内容泄露给被举报人。
二、政府官员不作为向哪个部门举报
1、向当地检察院举报。
官员不做为,是失职,严重的就是犯罪。2、检查院内设纪检、监察机关可对不作为官员进行检察。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3、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拓展资料不作为的行为性在证明上的困难缘自它是身体的静止,即不像作为那样存在身体的外部动作,在单纯物理意义上是一种“无”的状态。
因此,从物体的意义上难以证明不作为的行为性。为此,在不作为的行为性的证明中,往往引入目的性与规范性的视角,这种努力是有一定价值的。
但又都不无片面性。
三、我想举报公安局不作为 该怎么办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扩展资料:
评民告官胜诉:状告警方不作为胜诉具参考意义
在长沙市岳麓区广厦新苑小区,楼下广场舞扰民,业主黄芸(化名)直接拨打了110报警。由于迟迟未得到处理结果,她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告上法庭,理由是“未依法履行职责”。近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宣判此案,责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黄芸的报案作出处理。
广场舞扰民已成当前最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已成不可忽视的隐患,由广场舞的噪声扰民,引发的以暴制暴事例并不鲜见。
使用高音炮、藏獒、鸣枪等更极端的案例在国内多个地方都出现过,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要解决这个现实难题,除了倡导公众保持理性之外,更需要公共管理者履职尽责,在其间扮演起关键者的角色。
有一种不作为叫慢作为。根据相关法律,若噪声污染的事实成立,公安机关应对实施主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以说,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对于市民的投诉与举报,公安部门理应主动介入严格履职。
一方面要尽快制止噪声扰民行为的继续发生,避免其进一步带来权利伤害;
另一方面要力求长远治本,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前脚一走后面噪声依旧。
在道德与法、职责界线之间,公众很难判定公权部门是否已经履职到位。现实中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推卸责任的“踢皮球”之法,另一种便是履职不完全的假作为,表面上在认真办事结果却留了一手,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伤害依旧”。
比如以此案来说,公安部门本应定性和作出处理决定,采取罚款或者作出某种禁止性规定,而不能出警、调查和劝导了之,处理问题停留在表面,化解矛盾更是和稀泥,既让公共管理的效力打折,又折损了政府自身的公信,让维权者的权利无以获得保障。
法院作为公正的判决者,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私权具有兜底作用,因而其判决结果如何,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时下,民告官难不仅表现在立案难,更在胜诉难和执行难。
在这样的语境下,公民状告警方不处理能够获得胜诉相当不易,而被告的公安部门能够放弃上诉并作出一些实质性的举动,无疑属于权利监督权力的胜利。
这种胜诉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首先这可以作为类似问题的参照,无论是公民的诉讼还是法院的判决,都可以作为参照和样本;
其次是可以增强公众提起诉讼维护权利和监督公权力的信心,让“有事找法院”成为常态;
再次是对于公权部门可以起到警示和促进作用,有了法院的监督,对其不作为的行为也可发挥遏制效果。最后就是有利于给权力去魅,让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能得到极大的提高。
说白了,公共治理其实是道如何落实责任考题,如何约束权力的命题。只有当权力受到了约束并俯身向下,只有权利具有了发言权并得到了尊重,那么广场舞扰民才不会成为永远也解不开的难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评民告官胜诉:状告警方不作为胜诉具参考意义
四、怎样乡纪委投诉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
一般目前各级政府都设有【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可以去这里投诉,如果没有也可以到上级政府(县政府)的纪委、信访等部门投诉
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到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属于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的、涉及职能部门和单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委、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等等等等,涉及行政效能的不当行为,都是管辖的范围。
五、请问到信访局去投诉街道办事处官员不作为,推卸责任怎么写
信访本来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你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一、信访工作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授权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督促检查、指导信访事项等行为,对信访人不具有强制力,对信访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信访人对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或者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信访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