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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索拉唑医保申诉范文

    一、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保的格式范文,必须要范文

    关于***医院{药店}申请为**市医疗保险定点的请示 **医保中心(劳动局): 我**药店成立于**年,现有。

    .(你单位自然情况,包括医疗设施、床位、人员构成及配置、营业面积等,内容必须详尽) 我**具备以下优势,(你单位的相对特点及优点,如所处位置、人才特长、专科特长、软硬件基础、管理能力、群众拥护程度等,可以适当进行美化) 故此,我医院(药店)认为,我们已具备了成为医疗保险定点的条件,请上级领导部门批准我们的申请,使我们**医院有机会为**市的医疗保险事业尽一份力。 落款 时间。

    二、医保定点申请报告如何写

    市医保局印发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

    区医保办 2005-7-7

    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明确了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原则、民办(社会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民办(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暂不纳入医保定点,可试行医保购买专项医疗服务;转制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需重新认定。

    该试行意见自2005年4月12日起实施。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附表一);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上海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需进一步了解请点击以下链接:

    1. 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5)50号)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03)70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2)10号)

    三、医疗救助申请范文

    医疗救助申请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农村低保证 (城市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二、办事规程(一)个人申请。

    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二)村 (居) 民代表会议评议。

    村(居)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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