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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申请报告格式及范文

    一、项目申请报告格式

    ***公司(企业名称)

    **发【**】**号

    关于报送《***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报告

    省(市)发改委:

    ***工程位于**河上,属于**流域,工程规模为****,坝型为**。**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枢纽、溢洪道、灌溉(供水)发电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防洪规划报告、取水许可报告及水土保持报告经省水利厅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省(市、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水库用地预审报告经省(市、县)国土资源厅(局)批准。

    ***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现随文上报,请予核准。

    年 月 日(企业章)

    附件:***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主题词:

    抄送:

    附件:

    ***工程

    项目申请报告

    二、申请报告格式

    怎样书写申请报告?方法/步骤5/6 分步阅读首先是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报告”,另一种是在“申请报告”前加上内容。

    2/6接着是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报告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3/6然后是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报告的主体。

    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4/6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5/6接着是结尾,写明惯用语“此致”、“敬礼”特此申请。6/6最后是署名、日期,一般写在申请报告的右下角,写清申请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申请报告格式

    ***公司(企业名称)**发【**】**号关于报送《***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报告省(市)发改委:***工程位于**河上,属于**流域,工程规模为****,坝型为**。

    **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枢纽、溢洪道、灌溉(供水)发电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

    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防洪规划报告、取水许可报告及水土保持报告经省水利厅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省(市、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水库用地预审报告经省(市、县)国土资源厅(局)批准。***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万元。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现随文上报,请予核准。年 月 日(企业章)附件:***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主题词:抄送:附件:***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四、工程请款报告的格式

    同意楼上的回答,但是还有些补充,整体如下:

    请款报告

    ***公司(要与合同中对应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由我公司承担的***工程(要与合同的工程名称相对应),已于****年**月**日***(抄写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条款)。现特申请贵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元。请贵公司收到本报告后按下列账号(与合同写的账号相同,一般的公司都有账号的番薯章的,盖一个在下面就行了)将款项转至我司为盼。

    谢谢合作!

    ***公司(同样要与合同中的单位名称相一致)()盖章:

    ***年**月**日

    五、优秀工程申报

    答:1)优良建筑工程(含单项优良工程)的评定工作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评定工作,由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

    2)申报优良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②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③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竣工备案时间在半年之内,超过规定期限不予申报。④有完整的沉降观测记录和报告。

    ⑤工程规模: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单项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00万元及其以上。⑥本市(含郊区、县)以外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存在结构隐患的工程、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难以验收的工程及以前参加评审未评上的工程均不得参加申报。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付清工程款,施工单位该怎么写申请报告

    付款申请报告格式:

    XXX建设单位:

    我方承建的XX工程已竣工验收;按照施工合同XXX条,你方应与XX日前支付工程款XXX元,请贵方按时予以拨款为谢。

    付:工程验收记录表

    XXX建筑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不出具竣工验收手续无法备案应如何处理:

    1、正常情况下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在相关资料上签署意见是应有的合同义务。

    2、但是实务中因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拒绝在相关资料上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不配合竣工验收备案,使得工程无法办理相关备案进而不能办理相关证书的情况极为普遍。这一手段已经成为施工或者勘察、设计单位“成功”实现其各种目的的有效手段之一。

    3、从理论上讲,组织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样配合竣工验收也是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在相关参建单位不配合进行竣工验收或者在验收资料上签署意见的,建设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相关参建单位履行竣工验收义务。

    4、如果工程并没有进行实际验收,应允许建设单位请有资质的质量鉴定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如果质量合格的,应以此为据并随同判决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仅仅是不配合签署意见,应允许建设单位以判决文书作为资料申请备案。

    5、现实中建设主管部门,以没有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盖章为由拒绝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机械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时仅仅规定了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义务,没有明确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如何处理的情形。也许制度的制定者可能认为建设单位可以以工期延误为由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

    6、但是,这并不妥当。首先,工程一直不能使用会伴随损失的扩大;其次,施工单位如果无力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主体将会不存在如何处理;第三,勘察、设计单位的不配合又怎么计算损失。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机械审查备案资料的行为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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