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记录范文
一、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主要由哪些会议集体决策
主要是由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
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二、行政三重一大会议和党群三重一大会议需不需要分开记录
20106月5由共央办公厅、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推进企业贯彻落实三重决策制度意见》《意见》三重指企业重决策、重要事任免、重项目安排额度资金运作应由集体决策三重事项提交议集体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经必要研究论证程序充吸收各面意见重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充听取关专家意见重要事任免应事先征求企业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面重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事项、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应听取企业工意见并通职工代表或者其形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决策事项应提前告知所参与决策员并所参与决策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三、三重一大内容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1、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机关和局直单位副科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6、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基本建设在1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单项修缮、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项目;2、大宗物品采购在5千元以上项目;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4、日常经费在计划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款项。
5、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决策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应由政治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市监狱、市劳教所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市监狱、劳教所党总支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局政治部,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2、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3、机关一次性支出在 3000元以下由主管领导批准;3000元以上由局长批准,5000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批准。
4、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都必须通过局行财科统一进行采购。 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1、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主管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对于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相关部门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支出的财务部门拒绝拨款报帐。4、对于未按规定程序选拔的干部,局政治部不予办理任免手续,并必须纠正。
5、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6、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基建修缮项目公开招投标及大宗物品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从源头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处理。
四、“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3、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4、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调离岗位。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做出调整。
四、“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3、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扩展资料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规范;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单位将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大力加强“三重一大”风险识别和监督检查。持续建立完善公司“三重一大” 决策流程、惩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流程,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公司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据相关监督规定。
通过领导班子述职议廉、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干部考核、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重一大。
五、如何围绕三重一大做好国有企业巡
()高举特色社主义伟旗帜邓平理论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部署落实《企业领导员廉洁业若干规定》要求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重点进步推进企业三重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二)三重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企业应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事项决策规则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相结合决策机制企业党委(党组)、董事、未设董事经理班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事项防止或少数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性;充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民主性;遵守家律规、党内规关政策保证决策合合规二、三重事项主要范围(三)重决策事项指依照《华民共公司》、《华民共全民所制工业企业》、《华民共企业资产》、《华民共商业银行》、《华民共证券》、《华民共保险》及其关律规党内规规定应由股东(股东)、董事、未设董事经理班、职工代表党委(党组)决定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家路线针政策、律规级重要决定重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面重决策企业党建设安全稳定重决策及其重决策事项(四)重要事任免事项指企业直接管理领导员及其经营管理员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层经营管理员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员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备选确定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监事员经理、财务负责及其重要事任免事项(五)重项目安排事项指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及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重要影响项目设立安排主要包括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业务重要设备技术引进采购宗物资购买服务重工程建设项目及其重项目安排事项(六)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超由企业或者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所规定企业领导员权调、使用资金限额资金调使用主要包括度预算内额度资金调使用超预算资金调使用外额捐赠、赞助及其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三重事项决策基本程序(七)三重事项提交议集体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经必要研究论证程序充吸收各面意见重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充听取关专家意见重要事任免应事先征求企业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面重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事项、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应听取企业工意见并通职工代表或者其形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八)决策事项应提前告知所参与决策员并所参与决策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事先听取反馈意见(九)党委(党组)、董事、未设董事经理班应议形式职责权限内三重事项作集体决策别征求意见等式作决策紧急情况由或少数临决定应事及向党委(党组)、董事或未设董事经理班报告;临决定应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或未设董事经理班应事按程序予追认经董事授权经理班决策三重事项按照本意见执行(十)决策议符合规定数召与员要充讨论并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应发表结论性意见议决定事项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严重歧般应推迟作决定(十)议决定事项、程、参与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十二)决策作企业应及向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报告关决策情况;企业负责应按照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责任参与决策集体决策同意见保留或者向级反映没作新决策前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遇特殊情况需决策内容作重调整应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十三)董事、未设董事经理班研究三重事项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意见进入董事、未设董事经理班党委(党组)员应贯彻党组织意见或决定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广职工群众推决策实施并实施发现与党家针政策、律规符或脱离实际情况及提意见纠应向级反映(十四)建立三重事项决策避制度;建立决策考核评价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十五)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未设董事总经理(总裁)本企业实施本意见主要责任(十六)企业应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报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审查批准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制定或审批企业章程应根据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十七)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应企业制定三重事项范围否全面科、决策程序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否效进行严格审查予批准应批准监督其实施(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应督促指导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所管辖企业贯彻落实三重决策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十九)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照《企业领导员廉洁业若干规定》规定结合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评估并向企业党组织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应企业领导员执行三重决策制度情况作重点内容(二十)三重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作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企业领导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事项;作民主、企业领导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作厂务公重要内容除按照家律规关政策应保密事项外适范围内公(二十)组织事部门、履行资产资职责机构审计机关应三重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企业领导员考察、考核重要内容任免及经济责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