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范文
一、求外销合同的样本,如有请提供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分 类】 房屋类合同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 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 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年__ 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 屋所有权证_____字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 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 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 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 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元,价 款合计为(大写)___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 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_)。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元,在乙 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 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 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 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 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 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 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 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 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 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 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日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 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 副本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 甲方(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代理人:_____ 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签约时间: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 地号 房屋结构 竣工日期 质量监督部门 房产平面图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甲方: 乙方:。
二、谁给我一份出口贸易的合同样板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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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贸易货物出口合同怎么写
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
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l。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l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运往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l中载明。
清单Nol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____到达站名称: ____卖方名称; ____买方名称; ____货件号; ____毛重; 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
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
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l(见上文第四条)。 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l(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 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
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
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
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
罚金数额规定如 下: --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 --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 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 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
四、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有哪些
出 口 合 同
(经供参考)
卖 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内多装或少装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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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急求
外贸销售合同样本中英文 外贸合同Contract 编号: No: 日期: Date : 签约地点: Signed at: 卖方:Sell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 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买方:Buy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 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The sellers agrees to sell and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below. 1 货号 Article No. 2 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Specification 3 数量 Quantity 4 单价 Unit Price 5 总值: 数量及总值均有_____%的增减,由卖方决定。
Total Amount With _____% more or less both in amount and quantity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6 生产国和制造厂家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 7 包装: Packing: 8 唛头: Shipping Marks: 9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10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11 目的口岸:Port of Destination: 12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全额110%投保至_____为止的_____险。 Insurance:To be effected by buyers for 110% of full invoice value covering _____ up to _____ only. 13 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
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该信用证中必须注明允许分运及转运。 Payment: By /confirm/i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___/__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in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15 days after the a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Tj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14 单据:documents: 15 装运条件:Terms of Shipment: 16 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义与索赔: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and Claim: 17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
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Force Majeure: Either party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to perform all or any part of this agreement due to flood, fire, earthquake, draught, war or any other events which could not be predicted, controlled, avoided or overcome by the relative party. However, the party affected by the event of Force Majeure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its occurrence in writing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reafter send a certificate of the event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to the other party within 15 days after its occurrence. 18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Arbitration 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in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decesion made by this commission shall be regarded a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19 备注:Remark: 卖方: Sellers: 买方:Buyers: 签字:Signature: 签字: Sig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