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文书范文
一、司法鉴定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文书的内容部分包括文字叙述部分和图片说明部分,文字叙述部分一般由前言、检验、论证、结论四部分组成,而图片部分由检材、样本的全貌照片或复制件,特征比对照片、图谱或者是确定一定事实的照片等组成。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文字叙述部分和图片说明部分。 司法鉴定文书的格式由封面、目录、正页、副页、图片等依顺序组成。
鉴定书的内容,包括绪论、检验、论证、结论。 “绪论”:收检日期,送检单位,送检人,简要案情,检材名称、种类、数量、提取方法,载体及包装、运输情况,鉴定要求。
“检验”:检材和样本的形态、色质、大小,检验、实验的步骤、方法、手段、数据、特征图形。 “论证”:对检验发现的特征、数据进行综合评断,论述结论的科学依据。
二、司法鉴定文书分类有哪些
司法鉴定文书分类: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
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
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
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三、司法鉴定文书怎么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
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
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 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 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
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 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 件、技术条 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1、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
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3、复核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 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4、重新鉴定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四、司法鉴定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
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五、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笔迹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
要求: 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 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
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3、样本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鉴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四、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 要求: 1、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2、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五、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
要求: 1、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2、样本量充分。
七、人像识别鉴定 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1、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2、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八、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 对可疑纸张材料上是否有前页书写字迹的压痕进行检验。要求:不要沾污,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挤压,应放在物证袋中送检。
九、其它情况 上述提到的九种鉴定是在文书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但也有一些鉴定是在上述鉴定中没有提到的,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