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禁烟通知范文
禁烟的通知内容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公务活动不得敬烟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此外,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按照《通知》要求,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禁止吸烟通知怎么写?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 “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教育健康第一为中心,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意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奠定基础。
二、内容及目标 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在校园内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严格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加强学校“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使全校师生员工禁烟意识进一步增强, 努力做到人人遵守《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把我校建设成为“无烟校园”。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是我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基础工作,是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学校“无烟校园”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禁烟规章制度 1、制定《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 为配合“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学校制定了《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见附件一),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原则、场所和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等明确了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2、将禁烟规定写进《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 学校有关部门在修订《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时,要将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写入,并结合实际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措施,将禁烟行为纳入到全校师生的日常行为规范。
(二)进行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教育 1、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创建“无烟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人才培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要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宣传部要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
要利用校园网、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条幅、召开座谈会、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烟健康教育。同时要注意培养禁烟先进典型单位,推广宣传禁烟先进经验。
2、学生工作部门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拒绝烟草危害,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手拉手劝阻吸烟”等主题活动。每年“5·31世界无烟日”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
3、在新生入学教育、新教职工岗前教育中,要进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创建无烟校园”的教育,使学生、教职工了解学校禁烟的规定和要求。人事处和教务处要向外聘教师宣传学校禁烟的规定和要求,要求外聘教师也不要在我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4、营造“创建无烟校园,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相互监督”的氛围 创建“无烟校园”需要每一位三江师生员工的参与,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各单位领导干部、学生干部要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广泛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 “无烟校园”的创建,形成“创建无烟校园,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执行禁烟规定的相关要求 1、学校教职员工要率先禁烟,教职员工要做学生不吸烟的表率,不在学生面前和校园内吸烟,提倡并鼓励有吸烟习惯的教职工戒烟。 2、主动向来校办事人员及家长宣传禁烟规定,争取他们的支持,主动配合禁烟。
3、学校在接待工作中不以香烟待客,不陪烟,也不摆放烟具。 4、对禁烟范围内吸烟的人应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禁烟区域。
5、校内各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6、由学校统一制作,在校内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禁止吸烟和创建“无烟校园”的宣传标志。
(四) 加强执行禁烟规定的检查监督 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学生执行禁烟规定的检查监督,人事处和教务处牵头负责教职工执行禁烟规定的检查监督,后勤集团牵头负责后勤管理干部、后勤从业人员、校内经营网点人员执行禁烟规定的检查监督。各牵头负责单位要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的落实情况。
要采取专项检查和与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结合的办法,加强禁烟规定落实的检查监督。学校将通过一定方式通报禁烟规定检查情况。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有关禁烟及安全通知的文章
为响应国家关于禁烟的政策,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减少火灾隐患,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厂区内,公司职工无论何时不得在吸烟点之外的处所吸烟,违者罚款50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2、随意丢弃的烟头足以影响环境卫生,处所区域负责人各50元。
3、客户来厂可吸烟,接待人员应提醒其尽量不在非吸烟区吸烟,其丢弃的烟头由接待部门及时处理,否则每次罚经理50元。
4、外来施工人员吸烟,须局限在公司认可的施工场所之内,且须将烟头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须保证安全、卫生),违者每次罚款50元,从施工费中扣除。
5、其他外来人员违规吸烟的,罚接待人员(联系人)50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6、任何职工均有权利、有义务制止、举报违规吸烟者,其行为与制止、举报其他违规行为者一样,将记入个人工作成绩,公司定期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