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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水电工作职责范文

    1. 水利单位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

    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

    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

    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 征收制度;发布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

    水文工作。

    4. 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

    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

    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 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 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

    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 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

    见。

    8.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

    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 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

    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

    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 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 研究和技术推广。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

    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 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

    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 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水利单位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 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 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 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 征收制度;发布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 水文工作。 4. 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 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 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 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 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 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 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 见。

    8.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 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 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 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 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 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 研究和技术推广。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 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 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 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 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水利工程师岗位职责

    水利工程师

    职位名称 水利工程师

    职位概要:

    总体规划设计水库、水电站、灌溉工程,并主持施工。

    工作内容:

    研究江河湖海的水文、水利情况及水利建筑特性;

    研究规划水能利用、农田水利运用;

    设计水库、水电站、水利枢纽、灌排系统等水利、水电建筑及主持施工;

    制定水利设施技术指标、技术规程、操作方法;

    进行水利、水电设施的运行调度;

    分析处理运行技术问题,指导操作人员作业。

    4.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可以考的岗位有哪些

    水利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水利水电工程有哪些就业方向

    1 工程师 大家一看工程师,就觉得很不错,确实不错,工程师的资质或者说要成为工程师是一个成长的经历,5到10年的奋斗。

    这是一个需要经验的行业,工作1~5年是个痛苦而又纠结的阶段,然而这个阶段确实最最重要的阶段,外出测量、加班当然是加长便饭。最可怜的待遇不好,奖金什么的也少的可怜。

    5年后将是一个崭新的开始。这时你中级职称进完了,各种资格证也考了。

    最重要的是,你在前5年挨过了地狱,积累了经验,并且终于可以把你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和工程实践结合在一起。此时你的待遇必然已经很好了,加班画图虽然也少不了,但基本没有了那时的焦躁不堪,无论什么项目,都能找到思路去解决。

    所以,你得熬出头,才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工程师。 2 讲师教师编制 由于大多数人吃不了施工的苦,那么那些读书的人的去处就是大学,本科毕业后就是深造两年,毕业了就能考去大学做讲师,通过研究和申报工程项目,参与工程理论的挖掘,在学术的道路上前进也是很多人的理想选择,当然了,你要经历的更加痛苦的学习生涯,因为本科熬过了,研究生凭的可是真本事。

    3公务员体制 不得不说我们国家的水利工程尤其得多,必然需要大量的公务岗位,尤其是这些年大兴基础工程的建设,需求量更是不减,考取一个安定稳定的轻松地公务员,也是不错的出路。 所以说,我们这个专业的就业很广,方向也很多,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6. 水利局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什么时间有的 水利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方案。

    (3)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江河水位、闸坝水位、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

    (4)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责令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

    (5)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物资的计划管理。

    (6)负责统计、掌握、发布洪涝灾害情况。

    (7)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调配抢险人力和技术力量。

    (8)督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应急撤离转移准备工作。

    (9)组织防汛通信和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

    (10)组织汛后检查,督促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11)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科学技术。

    在1998年抗洪抢险中,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正确决策,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确保了重点防洪目标的实现。国家防总在国务院领导下指挥果断,部署得力,保证了抗洪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7.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有:水电工程监理员、水电工程技术员、水电工程质检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老师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生主要有一下几个去向: 1、进入业主单位,这些单位就是水电工程的投资单位,所以这些单位的待遇相对较好,工作轻松,但是同样是在工程现场或者是水电站,远离城市的。 2、进入设计单位,这些单位由于近几年水电开发高潮,项目较多,待遇不错,工作辛苦,但对于工作经验这一方面要求还是比较多,一般水利设计单位招收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比较多! 3、进入监理单位,由于水电项目的特殊性,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要有监理。

    在监理单位工作的人员也是常年呆在工地,但是工作相当施工单位较轻松。 4、进入各水电工程局等施工单位,这也是大部分水工专业毕业生去的单位,这种单位工作辛苦,待遇较低,但是由于是处在水电建设的第一线,接触到很多工程实践,所以很容易积累大量经验,而且这些具有大量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人才正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所需求的,跳槽比较简单。

    8.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请具体一点儿.

    1、水文部门。本科学生,在市县一级水文部门找到一个经较稳定的工作应该是机会蛮大的。

    2、科研机构。水利科研机构也将是一个好的选择,比如各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

    3、水管单位。如水库、枢纽、电站、堤坝等管理单位。

    4、水利企业。水利施工建设单位(非常辛苦)。

    5、最好的单位:水利局,但没有关系,就是白搭,呵呵。

    6、其他岗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利作用更加突出,社会的水和水利意识得到加强,很多单位都可以考虑,如水务部门(自来水公司)、气象部门、建设部门、国土部门,等等。其实毕业就业的时候可以选择桥梁,结构,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水工学的东西还是比较多的,结构力学,水力学,土力学,绘图等等和其他相关专业都是一样的,我们大多数人头脑中都想想着毕业后一定就里不开水利专业的,其实不然, 很多基础设施相关的土建行业我们是都可以选择的而且很可能比想在水利行业前景和待遇要好!

    9. 四川省水利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负责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省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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