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食品药品询问笔录范文

    一、哪位可以交流个食品安全一般案件的询问笔录呀

    询问笔录呢,其实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的,一般是以客观的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为主。

    作为一名新手,其实只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方向,排除诱供、指供等,查办食品安全案件就足够了。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案件的询问笔录有以下几项要素:一是当事人基本情况;二是违法经营食品的事实行为,如经营的时间、地点、进货渠道、进货数量、进货票据、销售去向、销售记录、违法形式、违法经营涉及的相关证据、危害后果等;三是货值金额、销售金额、库存金额、违法所得的计算;四是证、照情况;五是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知情况、主观状态。

    简单的说,就是食品从产出、到进货、到销售的一条线的整体情况。是询问时需要调查了解的。

    根据这个过程逐一梳理,就可以了。再注意一些询问技巧就够了。

    原则是客观、公正、真实、关联。

    二、哪位可以交流个食品安全一般案件的询问笔录呀

    询问笔录呢,其实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的,一般是以客观的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为主。

    作为一名新手,其实只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方向,排除诱供、指供等,查办食品安全案件就足够了。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案件的询问笔录有以下几项要素:一是当事人基本情况;二是违法经营食品的事实行为,如经营的时间、地点、进货渠道、进货数量、进货票据、销售去向、销售记录、违法形式、违法经营涉及的相关证据、危害后果等;三是货值金额、销售金额、库存金额、违法所得的计算;四是证、照情况;五是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知情况、主观状态。

    简单的说,就是食品从产出、到进货、到销售的一条线的整体情况。是询问时需要调查了解的。

    根据这个过程逐一梳理,就可以了。再注意一些询问技巧就够了。

    原则是客观、公正、真实、关联。

    三、如何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询问笔录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

    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

    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

    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

    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询问笔录格式

    警察的询问笔录 格式同讯问笔录 附录 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讯问笔录,应当注意五个要点: 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二、仔细填空,认真核对。

    这个“空”就是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三、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要尽快使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询问人知道,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

    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 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

    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聊天”、“拉家常”等;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有抵触情绪时,要以静制动,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 五、自始自终,履行程序。

    询问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有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认可,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填实,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部法定程序。 。

    五、餐饮现场检查笔录怎么写

    《现场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依法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物品进行实地检查时或对被检查单位(人)进行日常检查所做的笔录,用以固定现场状况,与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和定案的根据,是一种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对当事人和行政部门均具有法律意义,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尤为重要,在制作此文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检查活动参加的主体情况要写清楚。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样本中,《现场检查笔录》页面上没有填制式的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制作人员在书写笔录时很容易将自己的姓名和执法证号忘记写上,也就是说执法证件的出示情况没能体现,因此,在制作时首先应该将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写清楚;其次,要写清楚当事人是否有相关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其证照名称是否与牌匾相一致且醒目悬挂;另外,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的到场陪同情况或者见证人的情况也要一一书写清楚。

    二、检查的现场情况要记录全面、客观、准确。在餐饮服务单位,从合法资质证明、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培训、相关的食品及原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到餐饮食品加工场所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如食品的储存、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消毒、单间的设置情况、卫生环境状况等,涉及的检查项目很多,但须注意要着重记载与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每个现场的具体内容,应当逐项分段记载清楚,违法事实记录要尽量收集记载事实要件,做到既全面又有重点;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使其记录和拍照录像相印证;对有关证据采取的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情况要写明。因为此文书是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的客观性描述,所以,不能在笔录中体现对当事人行为或案件性质进行定性的文字。而且作为原始性记录,必须一次性完成,不允许事后补记。

    三、笔录结尾要体现告知事项。笔录写好后,记录人员应该交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告知其书写的内容。被检查人最后写明表达“以上情况属实”或“以上笔录属实”等肯定记录内容的意思、并当场签名。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名(盖章)的,应该在笔录上说明。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签名或盖章。如有涂改处交由当事人按指纹;笔录多页时由被检查人逐页签字或按指纹。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