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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一审判决书范文

    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X民初字第 24XXX 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与被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我与被告自行相识, **年登记结婚,** 年** 月**日生育一子**。

    婚前双方感情尚可,但婚后被告对我的态度日益冷淡,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现我要求离婚,孩子由我抚养,**每月支付抚养费**元,家庭财产依法分配。被告**辩称,是否同意离婚,说明理由及其他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结婚证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未能注意继续培养夫妻感情,缺乏信任,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均表示离婚,本院准许。双方表示孩子由**扶养,本院不持异议,扶养费数额本院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

    双方对于家庭财产协商一致,本院不持异议。至于共同存款,本院将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刘某述张某与他人关系密切,存在过错,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未向本院出具充分证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 准许**与**离婚;二、 婚生之子**由**扶养,自何时到独立生活止;三、财产分割部分五、 驳回刘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元,已交纳,由**负担**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年*月*日 书记员 **。

    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x x 市 x x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 x 法民初字第1133号

    原告x x x(又名x x x ),女,生于1982年2月8日,汉族,待业,住x x省x x市x x镇x x村8组13号。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 x x,男,生于1974年8月5日,汉族,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x x x 与被告x x x 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0月1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 x x 独任审判,按照简易程序于2006年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被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 x x 诉称,原、被告于1999年认识并相恋,2001年生一子取名x x x ,2003年5月16日补办结婚手续。原、被告婚后经常吵架,感情不和,被告于2003年出走打工,原告为搞好关系于2004年与被告一起生活,在此期间原、被告夫妻关系更加恶化,经常打骂,原告被迫回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一直与原告的父母一起生活,现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子女由原告抚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原告所诉不是事实,其起诉被告不能理解,故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在外务工期间认识、恋爱并同居,2001年农历6月20日生一子,因原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儿一直随原告的父母生活。2003年5月12日在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证。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有VCD机一台,无共同存款、债权债务。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较好,但从2004年以来,由于被告长期在外从事职业,原、被告相聚时间较少,逐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结婚证,照片,x x 村民委员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工作关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又未注重沟通交流,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疏远以致出现裂痕,经本院调解和好未果,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其离婚请求本院予以准许。子女长期随原告的父母生活,原告要求子女由其抚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x x x 与被告x x x 离婚。

    二、婚生子随原告生活。

    三、共同财产VCD机一台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400元,合计4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用(金额与一审同)。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为一年,一方或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审 判 员 x x x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x x x

    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是这样:离婚必须调解,法院会组织。

    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据双方婚姻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婚,那么在半年内,如果一方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请求离婚的,不受理。

    如果第一审判决准许离婚,被告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的15天内上诉,启动第二审程序。如果二审法院继续认为可以离婚,那么收到二审判决书之日起,婚姻关系就结束了。

    如果被告收到一审判决可以离婚后的15天内没有提起上诉,那么第16天起,判决就生效了,也就是婚姻关系就结束了。至于你说的那个半年,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半年内,同一个原告,同样的事实,就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了。

    离婚判决的内容包括哪些,离婚判决书的样本是怎

    离婚判决的内容包括 民事(离婚)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除了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判决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撤销。

    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有关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协助判决的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强制执行判决。

    拒绝执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行为人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抗拒执行判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按照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可以把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所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可以把判决分为确认判决、给付判决和变更判决。

    按照案件审理的结果,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按照当事人到庭的情况,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

    民事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离婚判决书的样本 本判决书系北京离婚律师网根据实际案例制作,但有关当事人、地址、判决书编号、案件事实均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或马赛克,不作为任何司法机关、当事人追究侵权责任的依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2007 )X民初字第 24XXX 号 原告张某,女, 1975 年 5 月 12 日 出生,汉族,北京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行政人员,住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 10 号院某某号楼 0000 室。

    委托代理人王秀全,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男, 1975 年 3 月 20 日 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吴家村路某某号院某某号楼 4 室。

    委托代理人林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宋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职员,住该所宿舍。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蒋某某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某及委托代理人王秀全与被告刘某及委托代理人林某某,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原告张某诉称,我与刘某自行相识, 1998 年 7 月登记结婚, 2004 年 11 月 26 日生育一子刘某某。

    婚前双方感情尚可,但婚后被告对我的态度日益冷淡,我们到北京后,经常为房产及日常琐事产生矛盾,被告先后两次拿刀威胁我并殴打我,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现我要求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 元,家庭财产依法分配。被告刘某辩称,我们的感情一直不错, 2002 年我来北京工作后,原告曾来探亲,我发现其与老家的一个男人关系密切,今年我又发现其与单位的男同事关系密切,故我对原告没有感情,现我同意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 300 元。

    另张某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故我应多分财产,张某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我要求张某给付精神赔偿 10 万元。经审理查明,张某与刘某于 1995 你年自行相识, 1998 年 7 月登记结婚。

    2004 年 11 月生育一子刘小某,现年 3 周岁。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影响夫妻感情。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 10 号院 13 号楼 2504 号住房内有共同财产组装台式电脑 1 台,西门子双门冰箱刘某所有。双方有共同存款 37 万元,其中张某处有 20 万元,刘某处有 17 万元。

    刘某述张某与他人关系密切,存在过错,未向本院出具充分证据。 另查,刘小某每月生活费为 500-600 元。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结婚证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张某与刘某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未能注意继续培养夫妻感情,缺乏信任,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均表示离婚,本院准许。

    双方表示孩子由张某扶养,本院不持异议,扶养费数额本院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双方对于家庭财产协商一致,本院不持异议。

    至于共同存款,本院将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进行处理。刘某述张某与他人关系密切,存在过错,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未向本院出具充分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准许张某与刘某离婚; 二、 婚生之子刘小某由张某扶养,刘某自二 00 七年十一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三百元,至刘小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三、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 10 号院某某号楼 0000 室内的组装台式电脑一台归张某所有、西门子双门冰箱一台归刘某所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执行; 四、 共同存款三十七万元,其中十八万五千元归张某所有,十八万五千元归刘某所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执行;源于:广州律师http://www.lawtime.cn/guangzhou 五、 驳回刘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四百五十元,由张某负担二百二十五元,已交纳,由刘某负担二百二十五元,于。

    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是什么?

    x x 市 x x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 x 法民初字第1200号

    原告x x x(又名x x x )。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 x x,生于,汉族,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x x x 与被告x x x 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 x x 独任审判,按照简易程序于2016年1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被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 x x 诉称,XX。

    被告辩称, XXXX。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XXXX,原、被告相聚时间较少,逐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结婚证,照片,x x 村民委员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XXX,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疏远以致出现裂痕,经本院调解和好未果,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其离婚请求本院予以准许。子女长期随原告的父母生活,原告要求子女由其抚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x x x 与被告x x x 离婚。

    二、婚生子随原告生活。

    三、共同财产XXX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XX元,其他诉讼费XX元,合计XXX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用。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为一年,一方或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审 判 员 x x x

    书 记 员 x x x

    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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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其格式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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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展资料

    离婚法院判决书特点如下:

    1、在当事人诉辩称之前,简要叙述争议事项;

    2、在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之后,列明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拟证明的事实;

    3、详细记载法院质证及认证的经过;

    4、在充分质证认证的基础上,以居中的语言陈述查明的案件事实;

    5、通过分段递进式的论理,得出裁决结果。此种文书格式一改判决书的惯常模式,改革创新的韵味浓厚,使司法判决的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相辅相成、有机联系形成了统一整体,使司法判决真正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决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⑵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a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b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c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⑶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包括哪些,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的案子属于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七十七条的规定,判决书应该由法院送达当事人。对于你说的被告联系不上了,在核实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送达。

    如果其单位或者成年亲属拒绝签收的,根据第七十九条规定可以留置送达。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发公告法院还要钱吗?没听说过。如果花钱的话,你可以先支付这部分钱,待找到被告后你可以申请法院由被告对你补偿。

    因为此事由过错在被告一方。至于你说法院的办案员让你继续找被告,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你不是说有被告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工作地址吗!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执行被告的家庭财产还是单位工资,由法院决定。

    总之你应该积极争取自己的政党权益!。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几天能下判决书?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开庭后几天判决,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

    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在实践中,什么时候下判决,应该根据法院是否当庭审判来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此,法院的判决书会在审结期限之前下发。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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