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预算怎么写
1.课题经费预算怎么写
人员经费:可以直接发钱,用于人员加班费、资金支付,一般比例不要高,特别是国家及政府的课题,这部分经费一般15%左右。
差旅费:用于人员考察、出差的交通、住宿、会议费等。这部分经费可以预算多一些,比率一般不限制。
咨询费:用于课题完成过程中的开题、结题论证及课题实施过程中专家咨询需要的费用,即发给专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有一定比率限制,一般在5-10%左右。设备费: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采购设备的,该部分经费也可以预算式一些,比率不限制。
材料费:用于实验过程中的耗材及其他消耗器的花费,物化类课题包括试剂及化学药品的花费,打印纸及硒鼓等。实验环境装修及搭建费:用于课题的实验室及实验平台搭建过程中的费用,比如实验室简单装修费(这部分要求比较严格)。
外协费:寻求外单位人员共同完成课题时需要支付给外单位的费用。其他费用:这部分费用有比率限制,一般不超过10%,这部分主要是办公经费、电话费等。
2.课题经费预算怎么写
预算支出科目说明:
(1)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2)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3)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或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因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超过该项项目资金预算的20%或单项外协费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4)租赁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租赁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5)信息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检索费、论文版面费、数据调查费和上机费等。
(6)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3.小学教育经费开支预算怎么写
例如:7年度经费预算项目:
一、办公区支出:665.7万元
1、水电费380万元;
2、维修费50.3万元;
3、交通费3万元;
4、办公费2万元;
5、印刷费0.5万元;
6、邮电费2.5万元;
7、会议费10万元;
8、培训费5万元;
9、招待费15万元;
10、专用材料费15万元;
11、劳务费5万元;
12、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其中:新购办公楼装修款40万元、县委接待车专用车库修建10万元、交通费40万元、消防维修10万元);
13、其他支出:7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万元、专用设备15万元)。
二、局机关公用支出18.3万元;
三、人员支出166.7万元;
四、个人和家庭支出19.7万元。
五、合计:8,704,000元(大写:捌佰柒拾万零肆仟元正)
4.课题经费预算怎么写
人员经费:可以直接发钱,用于人员加班费、资金支付,一般比例不要高,特别是国家及政府的课题,这部分经费一般15%左右。
差旅费:用于人员考察、出差的交通、住宿、会议费等。这部分经费可以预算多一些,比率一般不限制。
咨询费:用于课题完成过程中的开题、结题论证及课题实施过程中专家咨询需要的费用,即发给专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有一定比率限制,一般在5-10%左右。
设备费: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采购设备的,该部分经费也可以预算式一些,比率不限制。
材料费:用于实验过程中的耗材及其他消耗器的花费,物化类课题包括试剂及化学药品的花费,打印纸及硒鼓等。
实验环境装修及搭建费:用于课题的实验室及实验平台搭建过程中的费用,比如实验室简单装修费(这部分要求比较严格)。
外协费:寻求外单位人员共同完成课题时需要支付给外单位的费用。
其他费用:这部分费用有比率限制,一般不超过10%,这部分主要是办公经费、电话费等
5.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怎么写
近日从科技部网站看到新公布的2009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计划)名单,公众所能发现的信息只有3个:项目名称、作者单位与拟安排经费预算数额,更多的信息无从查找。初步统计一下,2009年共批准立项项目109项,总投入15.971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1465万元。由此,不禁想到一个老问题:预算最大化何以成为可能?其实,在申报者与国家之间存在一种无形博弈,对于申报者来说,总是有意无意地渴望预算最大化;对于国家来说,总是希望项目预算的最小化。这种博弈如何实现均衡,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可惜在我们的科技管理体制中,这个现象一直处于被遮蔽状态,这种遮蔽状态造成了科技资源使用的严重低效率。鉴于这种理解,笔者认为,重大科研项目的预算应该公开,这既是对上述博弈的一个均衡解,又是一种高效的监督措施,可以真正使重大科技项目的运行处于一种敞开的状态。同时,预算公开机制也可以最大程度遏制科技经费运用中存在的诸多灰色地带。
重大科技项目也是最近几年遭遇科技界诟病最多的领域,主要是由于重大项目相对于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投入产出比的严重低效率。另外,在国内目前的评价体制下,重大科技项目日益被太多社会因素所捆绑,它暗含了太多的非科学目的与诉求,使得重大项目已经变相地沦落为单纯的经费数额越发巨大而已,反而不是科学发现意义重大的代名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反讽。反观这些年我们的诸多重大科技项目,有多少成为世界的领先领域,又有多少真正解决了我们生活中遭遇的重大问题?结果不得而知,反而是项目经费的数额基本上可以与国际接轨了。朋友们私下里曾质疑:这些项目值这么多钱吗?这个预算是怎么做出来的?虽然科研项目的中标不能采取工程项目中的招标竞拍模式,但至少要让大家知道这个钱是怎么花的,这个要求不算过分。由于科研项目的特殊属性,出于学术保密的需要,项目的内容以及研究路线可以不公开,但是项目经费预算的公开应该是可以的。这样做至少有如下3个好处:首先,最大限度地打消人们对重大项目的诸多非议,有效地遏制科研经费预算最大化行为的蔓延;其次,降低国家的常规监督成本,最大程度上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第三,最大程度上抑制科技事业运行中的诸多不端行为,如管理部门的设租以及相应的各种寻租行为。
影响经费预算公开化的最主要障碍是科研项目预算的扩大化趋势。科研项目预算的扩大化与项目的弹性有关,所谓项目的弹性主要是指项目完成者的替代性问题。如果一个项目只有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没有其他的有效替代者(或者其他候选者资历不够),那么,这个项目就是缺乏弹性的,从而导致项目的申报者可以大胆地把预算扩大化;而作为项目管理者的国家无法有效识别,或者出于战略目标的考虑,也只好忍受这种预算的扩大化趋势。问题是这种弹性是真实的弹性,还是制度设计造成的弹性(如资历的评定等)?这就是科技管理水平高低的主要甄别标准。相反,如果项目有多人可以完成,这个项目就是富有弹性的,作为管理者的国家就可以轻易地压低预算,而申报者考虑到有效替补者的大量存在,只好忍受预算最小化的现实。坦率地说,这两种模式都不是最优的,最好的结果是物有所值,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只有通过预算的公开化才有可能实现。
目前对重大项目的狂热追捧,已经导致科学体制内的承认机制发生扭曲,陷入一种典型的后现代学术资本积累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就是默许:大项目等于大贡献,间接证明为高水平。在落后的科研管理体制下,这种学术资本积累模式还引发了一种真理相对主义的后遗症,即谁有经费谁就有真理的解释权,谁有更多的经费,谁就有更大的真理,毕竟真理的证明是需要钱来完成的。这就像日常生活中,谁有理的证明已经退化为不是靠事实本身,而是靠谁请得起最好的律师。这种后果是很可怕的。道理很简单,大项目与重大发现不是一种必然关系,对于基础科学研究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因此,预算的公开化,可以有效捍卫真理的客观性,毕竟,改变共同体的共识的成本是任何个人与单位都负担不起的。
由于参与人员的权威地位以及重大项目在国家科技体制中的翘楚位置,再加上项目经费数额的巨大,它理应成为榜样项目;否则,它不但不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反而是科学进步的绊脚石。那么,我们真该反思这个制度设计是否存在先天不足。
我们可以原谅个人出于私欲目的的预算扩大化倾向,但不能原谅制度设计的有意纵容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