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给个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样本
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三、 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1、 建立以公司总裁为组长,以经营管理单位经理、工程副经理、财务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 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
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3、 小组成员由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审计部组成。
主办部门是预算部,协作部门是财务部、工程前期部、项目部、采购部、审计部等部门。工作流程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流程》。
四、 小组成员工作职责1、 预算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2、 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 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4、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代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五、 招标范围及规模1、 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2、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或专业性较强的有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由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内部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单项合同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执行公司《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制度》。3、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4、 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六、 确定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预算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 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2、 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 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 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总裁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 招标文件的编制1、 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等共同拟订。2、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怎么填写投标需要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投标需要提供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计划准备资料。
看他们涉及到那些条款: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掌握的内容和准备的资料 一、 质量方针:两个承诺(承诺尊纪守法,承诺不断改善),一个框架(为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提供框架) 二、 文控中心:文件及其控制要求(公司及各部门也涉及)。 a) 文件编写,审核和批准;文件“标识”,文件“受控”;文件“更改”控制; b) 《文件一览表》,《外来文件一览表》及其发放记录,《质量记录一览表》 三、 目标指标(公司及各部门): a) 公司质量目标及其计算统计方法;《目标指标一览表》 b) 各部门质量目标及其计算统计方法;《目标指标一览表》 c) 公司/部门《目标指标达成状况统计表》 d) 公司/部门目标指标未能达成分析; e) 公司/部门目标指标改进。
四、 人事部门:岗位任职要求,尤其是关键岗位及其任职要求(公司及各部门) a) 培训计划; b) 培训实施情况和相关记录,包括培训后的考核成绩。 五、 设备管理部门: a) 设备管理办法 b) 设备清单,设备保养计划 c) 设备保养记录。
六、 市场部: a) 产品要求(或合同或订单)确认(或评审)方法(或程序); b) 合同(或订单清单)及其确认(或评审)记录; c) 主要顾客清单,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d) 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记录 e) 顾客投诉处理记录。 七、 采购部: a) 采购控制方法(或程序) b) 合格供应商评价方法(或准则或调查评价表) c) 合格供应商名册及其评价调查资料; d) 供应商供货质量跟踪统计表(月/季/年) e) 供应商连续评价记录。
八、 设计部: a) 审批过的设计策划书; b) 审批过的设计任务书; c) 审批过的设计计划书; d) 审批过的设计输出清单:图纸;BOM表;作业规范;检验规范等; e) 审批过的设计更改记录(如果存在)等。 九、 生产部 a) 生产作业指导书到位;按照作业指导书生产及控制 b) 生产计划,生产日报表 c) 首件确认记录,制程检验记录 d) 不合格处理记录。
e) 现场标识,可追溯,5S管理 f) 现场产品防护。 十、 品管部: a) 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书; b) 进料检验记录;进料不合格控制记录; c) 首件检验记录;首件不合格控制记录; d) 制程检验记录;制程不合格控制记录; e) 成品/出货检验记录;成品/出货不合格控制记录; f) 检测仪器/设备控制记录,包括控制方法(或程序),设备/仪器清单,检定计划,检定记录; g) 不合格、纠正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十一、 内部审核(或者检查工作):《内部审核报告》包括:《不符合项报告》、《不符合项分布表》、《不符合项分析和纠正和纠正措施》 十二、 管理评审(或“例会”或“月会”或“总结会”或“年终总结会”等):《管理评审报告》:目标质量管理方案实施的检讨、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持续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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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内容
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 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 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 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 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
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 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 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 ,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投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供应链和寄售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网上采购。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基建项目由基建部负责,物资采购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井巷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和设备外委大修等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资质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
资质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质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六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做好技术答疑、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七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底。 标底由工程造价事务所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数额由各招投标组织单位确定,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分标、串标,不得哄抬报价、弄虚作假,不得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委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截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专业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次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时,由投标人自己拆封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开标的程序、监督、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
关于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学院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质量,规范校内招投标工作.保证国家,学校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费用,以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招投标范围
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理单位的确定;
建设项目中的甲供材;
小型基建工程施工招标.
组织
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下设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在建设指挥部直接领导下,负责招投标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的职责
1),制定招(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招标日程;
2),多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对信息进行筛选,并向有关企业或厂家发布信息或邀标函,收取投标书或报价书;
3),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到有关企业或厂家考察;
4),举行招(议)会议,按程序开标后确定中标单位;
5),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6),物品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事宜;
7),对招(议)标等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归案等工作;
8),处理招(议)标过程中的其他有关工作.
9),招投标材料归档.
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小组负责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及收标书等具体工作;
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和评标工作,人数一般为7-11人;
每次评委成员根据每次招标内容确定,由招投标小组成员,审计,纪检,工会,与招投标内容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
在开标前4小时确定每次评委成员;
组织评委阅读招标文件,讨论评标办法;
开标;
确定中标单位,评委签字,并对下一步签定合同提出建议和意见.
建立招标评委库
评委库按照有关条件在学院相关的单位基础上,选出30人的评委库(名单不公布).
评委职责及要求
1),评委发言或投票打分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委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并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
3),评委提出的评标办法应在最低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方法的范围内;
4),评委应严肃认真地对招标文件逐一核对,比较,审查;
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6),评委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招投标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二、 员工考勤制度: ① 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 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 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 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 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 (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 5人。 第八条、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 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和«外出登记表»。 第十条、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表»、«外出登记表»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求:工程招投标代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设计——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 告)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6、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 7、投标报价要求;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 五 )、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 六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 七 )、设计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条件: 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 办理程序: 1、核对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 在已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 (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
项目投资额(万元) 设计交易服务费(元 / 件) 500 以下(含 500 ) 250 500-1000 (含 1000 ) 800 1000-3000 (含 3000 ) 1800 3000-5000 (含 5000 ) 4400 5000-10000 (含 10000 ) 8800 10000-20000 (含 20000 ) 16000 20000 以上 28000 说明: 、 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的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后的投资额。 、 上述收费是向完成勘察或设计交易的招标单位收取。
三、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中标通知书》 ● 勘察——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10、《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内容
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
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
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
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
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
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
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
,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