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父亲房产遗嘱范文

    1.遗嘱范文

    简述: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 -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2.求房产遗嘱范文

    遗 嘱 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 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李** 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证明人:王** 在场人:张 * *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3.我父母想把他们的房子现在立遗嘱,怎么写

    以下是自书遗嘱范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变通,且最好去公证一下: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 (签名)年 月 日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 (签名)年 月 日。

    4.遗嘱怎么写

    针对你上述问题,解答如下供你参考: 遗嘱 立遗嘱人:(按身份证上的详细信息) 遗嘱继承人:(你岳母的身份证详细信息) 我( 你岳父),为避免子女日后因继承我遗产时产生纠纷,就归我所有财产的继承事宜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归我所有的,位于(房屋坐落信息 )的住房一套在我去世以后,由( 你岳母 )壹人继承,归其个人所有,系其个人财产。

    二、此遗嘱系我口述,由( 代书人)代书,且(见证人)、(见证人)在场见证时所立,遗嘱系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我本人亲笔签字,捺指印。 立遗嘱人: 代书人: 见证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代书人、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合法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一般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在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证明才有效,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书立遗嘱的人自己书写并签署名称,因此打印后签署名字的遗嘱会被确认为无效。

    代书遗嘱应当由代书人代书,并由遗嘱人签名并由代书人签名证明代书情况,由代书人和其他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名证明才有效。

    遗嘱最好经过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在数份遗嘱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公证遗嘱处理。有时办理公证不方便的,或者认为公证比较复杂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见证手续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书立遗嘱的方式。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遗嘱没有固定格式。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

    扩展资料

    遗嘱的有效条件。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大陆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

    (1)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2)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3)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4)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

    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遗嘱继承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