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怎么写
1.【五、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的写法:民事判决书是指对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所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特别提示民事终审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应当写明:①案件的当事人、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④判决效力及判决法院。民事二审判决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2.判决书怎么写
刑事判决书的格式:***人民法院刑 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被告人***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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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院的判决书的格式该怎样写
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6]X法刑初字第1号 被告人徐X,男,XXXX年X月X日生(16周岁),男,汉族,XX省XX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家住。
,XXXX年X月X日被逮捕,现在押于XXX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X盗窃一案,由XX市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经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XX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多次盗窃,价值7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后多次入室盗窃,价值7000多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实,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采信.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处理上应教育为主,惩罚不辅.应依法从轻处罚.但属多次且系入室盗窃,赃款物被挥霍,未能退赔,可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意见与本案事实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徐X对起诉书指控的盗窃事实无异议,但辩解所得赃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
本院认为,其辩解不影响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额赃款,对一名未成年人用赃款招待朋友,实属挥霍。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系未成年人;2.认罪态度较好;3.系初次犯罪.综上,建议从轻得罚.其辩护意见与事实基本相符,量刑时予以考虑.但辩护意见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节,本院量刑应考虑本案的全部情节. 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作案,价值7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刑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后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上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提交上诉状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XXXX年X月X日。
4.民事判决书怎么写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5.判决书的格式该怎么写判决书啊,我们书上有啊,帮帮我啊
法院才写判决书,你要判决书干吗 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 ***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 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 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 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用) --------------------------------------------------------------------------------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 式相同。)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 **)*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年**月**日,*** *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 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参加再审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 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 其理由和请求)。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着重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阐明应予改 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 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维持原判的,此项不写)。
……(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写:“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 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 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当 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 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 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 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
6.怎么写判决书
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x民初字第xx号
原告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xx。
被告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xx。
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x年x月x日由xxx、xxx、xxx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到庭,被告xxx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被告辩称:……
上述事实,有……证实
本院认为……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XX与被告XX离婚;
二、子女抚养……
三、探望权……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被告)XX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书记员:
7.法院的判决书的格式该怎样写
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6]X法刑初字第1号
被告人徐X,男,XXXX年X月X日生(16周岁),男,汉族,XX省XX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家住。。,XXXX年X月X日被逮捕,现在押于XXX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X盗窃一案,由XX市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经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XX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多次盗窃,价值7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后多次入室盗窃,价值7000多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实,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采信.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处理上应教育为主,惩罚不辅.应依法从轻处罚.但属多次且系入室盗窃,赃款物被挥霍,未能退赔,可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意见与本案事实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徐X对起诉书指控的盗窃事实无异议,但辩解所得赃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本院认为,其辩解不影响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额赃款,对一名未成年人用赃款招待朋友,实属挥霍。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系未成年人;2.认罪态度较好;3.系初次犯罪.综上,建议从轻得罚.其辩护意见与事实基本相符,量刑时予以考虑.但辩护意见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节,本院量刑应考虑本案的全部情节.
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作案,价值7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刑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后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上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提交上诉状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XXXX年X月X日
8.民事判决书的格式
民事判决书分为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1) 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 (2)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
(3)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 二.正文 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
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特别是判决结果要写清楚. 三.尾部 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民事判决书格式: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扩展资料: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特别提示: 民事终审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件的当事人、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判决效力及判决法院。民事二审判决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 民事判决书百度百科。
9.判决书如何写
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你朋友属于盗窃公私财物,关于数额的确认是以被盗物品的市场价值来定的,关于数额的情节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你朋友一般情况下会判刑8年左右 关于所盗物品的价值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解释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
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
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