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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书怎么写

    1.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我于2007年10月参加公交公司工作,我非常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职工作,我决心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提请为我办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楚留香

    2007-12-23

    按照格式,自己写一份就行!

    参考资料:/z/q129367213.htm

    2.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理赔申请书 XX保险公司 我叫XXX 年龄X岁 所在学校XXXX 2010年X月 X日 X时 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 送院治疗 现已痊愈。

    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X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 ,保险单号XXXX 保险名XXXX 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 XXX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理赔。

    3.在公司向领导申请买保险的申请书怎么写 给我一篇文章

    买保险还用申请???个人商业险纯属个人的商业行为,他无权干涉。

    社保和团体险是公司领导的事,我们只能 建议 ,让员工有归属感,好招工,风险转移,遵守法律(社保)等等,,例如第一: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当企业不幸发生意外灾害时,团体保险可以帮助企业主渡过难关、继续经营,保住万里江山。第二:可以减轻雇主法律上的责任-当职业灾害发生时,藉由团体保险可以帮您解决员工职灾伤残及死亡的问题,减轻企业经营的风险。

    第三:可以减少员工的流动率-透过团体保险的保障,身故或残废的员工都可以获得适当的照顾,员工生活有保障,自然可减低流动率、提升生产力了。第四:可以吸收高素质的员工-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透过团体保险的福利计划,更可以吸收优秀的人才,赢得员工的忠诚,避免人才的流失。

    第五: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二千元内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认列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又为公司节税,何乐而不为呢? 帮员工购买团体保险除了可以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的照顾之外,更可以帮助企业不至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就赔掉了多年苦心经营的心血,同时,又可化解许多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因此,帮员工购买团体保险,可说是一举数得哦!企业把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从企业长远来看也是保证企业高速运转、创造佳绩的有力措施: ● 可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形象● 可提高员工士气,使员工无后顾之忧●。

    4.保险公司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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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保险公司申请书怎么写

    答:保险理赔申请书

    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那么保险理赔申请书怎么写呢?

    理赔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的填写:

    A.一般情况下,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其申请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

    B.若被保险人身故,申请人应为指定受益人,如未指定受益人则为法定继承人。

    C.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未成年人,申请人应为其法定监护人。

    D.权利人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有权利人(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2)理赔通知送达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应填写清楚无误。

    (3)在申请人签章处签名,若理赔金要求划入单位帐户,则申请人签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4)事故经过必须填写完整,真实。

    (5)如被保险人身故,未指定受益人时,需有法定继承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保险人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证明

    **(姓名)为本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因为意外在**(如果工地受伤就写工地)受伤,于*年*月*日到**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现在治疗结束申请理赔。

    申请日期:*年*月*日(该公司公章即可)

    5.职工医疗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由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印制。

    ● 申请成为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本市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一)具有与本医疗机构等级相应的医疗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的各项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四)承诺严格遵守执行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必要的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满足社会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符合前款所列条件,且所在单位的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也可以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

    二、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足以承担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的区域,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三)医疗机构的等级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五)按药理分类的药品总目录和社会保险药品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由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印制。四、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会保险机构不受理其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一)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真实的;(二)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不满2年的;(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五、市社会保险机构受理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考评。 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总体规划和专家评审情况决定是否将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前款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并书面通知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六、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经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之后,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与其签订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并由市社会保险机构颁发“本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市社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一)服务项目、科室及其他服务内容;(二)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办法;(三)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偿付标准;(四)违约责任;(五)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有效期为2年。

    七、定点医疗机构在市社会保险机构颁发“本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之前,应当按照协议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二)与市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电脑联网; (三)组织有关医务人员和挂号员、记帐员、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医疗保险业务培训。 八、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办法》和协议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提供医疗服务;(二)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要求80%以上的医疗设施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80%以上的药品;(三)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单独建帐,并要求准确、及时地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有关单据和信息;(四) 新开展的诊疗项目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执行,未经申请准入新诊疗项目的,其费用不得计入社会医疗保险帐内;(五)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使用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要求的门诊病历本、处方、住院费用记帐单、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申请单等;(六)为参保人诊疗、结算医疗费时,核验《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持证人与职工社会保险证不符的,不得将其医疗费用记入社会医疗保险帐内;(七)实行门诊费用清单制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制,并在参保人出院结帐前提供全部项目费用明细清单,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名后方可结帐;(八)提供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和服务设施的,应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字;(九)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费用,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结算。

    (十)定期对相关部门执行《办法》、协议和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抄送市社会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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