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家庭教育案例范文
1.与法律知识有关的案例,写3篇案例分析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
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
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
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2001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
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
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
2001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
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
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
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
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
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
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
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为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应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教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法制观念学习。
法制教育已纳入学习规划。 听了李所长的讲述后,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带来的。
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
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
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
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
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
2.关于家庭教育的名人事例
经典教育案例之一: 19世纪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让他画静物写生,对象是插满秋菊的花瓶。
在麦克斯韦的笔下,花瓶是梯形,菊花成了大大小小的圆圈,叶子则用一些奇奇怪怪的三角形表示。细心的父亲立即发现小麦克斯韦对数学特别敏感,就开始教他几何学和代数,培养他的数学才能,后来他果然成了著名的数学家。
经典教育案例之二: 爱迪生小的时候曾经被他的班主任老师看成是最笨的学生,但是,他的母亲却认为,老师当面骂学生“笨”,恰恰说明了老师自己的无能。她把爱迪生接回家,按照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教育,并千方百计鼓励爱迪生多做各种各样的实验。
爱迪生后来之所以成为世界闻名的大发明家,与母亲的教育和恰当地应用期望效应是分不开的。 经典教育案例之三: 一个1周岁左右的小男孩,被年轻的妈妈带到公园玩耍。
到了有十几个阶梯的台阶下,小男孩挣脱开妈妈的手,准备自己爬上去。当爬上两个台阶时,他感到台阶很高,回头瞅一眼妈妈,妈妈并没有伸手去扶他的意思,只是眼睛里充满了慈爱和鼓励。
小男孩放弃了让妈妈抱的想法,开始手脚并用小心地向上爬。他爬得很吃力,小屁股抬得老高,小脸蛋也累得通红,但最终他爬上去了。
年轻的妈妈这才上前拍拍儿子身上的土,在那通红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这个小男孩,就是后来成为美国第16任总统的林肯。
经典教育案例之四: 居里夫人一生科研工作十分繁忙,然而她很善于抓紧时间对子女进行早期教育。譬如,在女儿不足1岁时,就让她们广泛接触生人,到动物园看动物,到公园去看绿草、蓝天、白云,感受大自然的美景。
孩子大点后,居里夫人又开始教孩子唱儿歌和讲童活。 再大些,就开始智力训练和手工制作,如弹琴、作画、泥塑,让她们自己在庭园栽花、种菜等,并抽出时间与她们散步,在散步时给她们讲许多关于植物和动物的趣事。
她的教育都力求从实物开始,且每天更新,以提高孩子的兴趣。 经典教育案例之五: 马克思非常重视通过游戏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他认为,良好的家庭氛围是教育子女的重要条件。 尽管马克思的工作十分繁忙,但他总是挤出间隙时间花在孩子身上。
每当晚餐后,马克思就给孩子们讲故事,做纸剪的轮船,还和孩子们一起把“轮船”放在一个大盆里航行。有一次,小女儿爱琳娜正起劲地玩“航海游戏”。
父亲用手轻轻搅动盆水,水面顿时“波浪滚滚” ,小爱琳娜立即惊慌起来,担心翻船。“别慌,用力吃气,让小船顶着风浪,努力向前!” 女儿在父亲的热情鼓励下,鼓起小嘴,奋力吹气,小船果真顶着“逆浪”摇摇晃晃地继续向前航行。
10岁的爱琳娜在家庭游戏的表格中填写道,她最喜欢的座右铭是:“努力向前!” 马克思夫妇十分注意在幼年时发展儿童的智力。他们不等孩子们学会阅读就亲自把自己喜爱的《唐.吉诃德》《一千零一夜》《神曲》和莎士比亚的剧本等古典文学作品的精彩片断,富有表情地朗读给孩子们听。
这么做,不仅丰富了家庭生活,也培养了孩子从小对文学的强烈兴趣,还有良好的读书习惯。
3.法律教育案例及体会
2002年岁末,西南某大学两大学生某甲(女生)和某乙(男生)因发生性行为,导致某甲怀孕。
该大学依据本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关于“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做出将这对相恋的男女大学生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某甲不服,遂以母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这不禁使笔者又想到了近两年发生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北京大学92级博士生刘燕文状告北京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案;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田某状告北京科技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韩某状告财政科学研究所勒令退学案等等。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4.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1、爱国主义情感的培养教育。
爱国主义情感是孩子走人生正路的重要精神力量。
2、责任心、义务感的教育。
这既是家庭美德的内容,又是社会公德的内容。从小培养起孩子的责任心、义务感,无论做家事,还是做公事,都能认真负责,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3、勤劳节俭的教育。
勤劳节俭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不勤劳的人是没出息的,不可能成就任何事业。勤劳节俭,相辅相成,不勤劳的人不懂得珍惜劳动成果,珍惜劳动成果的人往往更勤劳。
4、生活能力的培养
①自我判断、解决问题。遇到问题要让孩子独立思考解决,分析有几种解决方法,判断哪种方法是最合适的,经过自己的优选去做。
②自我规划。引导孩子通过独立思考和探索,发现、筛选和确立适合自己的年龄、兴趣和性格的种种目标。例如,父母可以让孩子独立规划以下的事情:怎样安排每天的时间,自己定一个作息时间表;怎样听课,怎样预习、复习功课;参加什么课外活动;做点什么家务;做什么运动、玩什么游戏以及在家里、在学校做一个什么样的孩子,长大后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等。
③自我管理。父母不应该对孩子的大事小事都过问、照顾,应该引导和鼓励孩子按照自己定的规划来管理自己的思维、言行、作息、卫生、物品等。例如,学习时,自己把握自己的注意力不溜号;自己的物品自己整理;自己洗澡、剪指甲;大人有病,主动倒水、端饭。
④自我改进。父母应该改变批评多、赞扬少,总是斥责孩子,甚至恨铁不成钢、施之以棍棒的做法,引导孩子自我改进。这样,孩子不仅会发现和认识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不断改进,还会把自己最新的成绩和进步作为起点,不断去超越自我。
⑤人生价值教育。
⑥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⑦让孩子学会自我安排时间
⑧向孩子传授正确的沟通技巧
⑨正确引导孩子与异性交朋友
⑩爱学习
⑾有毅力
⒀自控能力与情商
1、让孩子知道控制自我是成熟的标志:能够很容易就控制自我、阻止自己犯错误的人才是一个成熟的人,孔子认为“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2、让孩子学会着眼于远大的目标。
3、培养孩子坚定的意志:要让孩子坚定正确的立场,学会抵制外界的诱惑,不要在花花世界里失去自我。
4、培养孩子温和的性格:教会孩子做事不要只想自己,要从他人的角度考虑自己做得是否适当,温和地对待周围的人。
5、让孩子逐步学会自己评价自己:让孩子用那些教给他的“可、否”观念来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这样他就会自觉以此来约束自己不做不该做的事情。
6、让孩子学会忍耐: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人主要的表现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容易激动、发怒会给别人造成不好的印象,损伤自己的人际关系。
7、让孩子学会冷静分析:在孩子遇到问题时,要让他学会先分析各个方面丝丝缕缕的利害关系,再做出自己的决定,让孩子保持冷静的状态,遇事不要慌慌张张。
5.有名人家庭教育的例子
周弘,其女儿3岁半才开口说话,1岁时就用错药物导致双耳失聪,这样家庭的孩子,如何教育,但是周婷婷在6岁就开始连跳两级读书,25岁留美博士毕业,他是如何教育的呢,赏识。
周弘老师创立国际赏识教育后,这样教育开始在世界传播开来,尤其在贵州推广中心,安顺巅峰教育,郑亚老师的讲学,针对现在家长的教育盲区,开展各种讲座和大型演讲,深受学校及家长们的好评,相关媒体争先报到,介意家长朋友们可以去听听,你会真正醒悟,原来教育孩子是这么简单。百度一下:“巅峰教育首页”进行详细了解。
6.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
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
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
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
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
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 第二条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
7.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案件一 刘某, 17 岁,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刘某小的时候,父亲很疼爱他,随着刘某的长大,父亲对他的爱就越来越少,甚至讨厌他。只要刘某稍不听话,父亲就打他、骂他。
上初中以后,父亲打得越来越凶,常常把他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想到要挨打,就不敢回家 , 只好在大街上游荡,肚子饿了就去食品店里偷。
这样,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跟着他们到公共汽车上扒窃、去居民区里撬门拧锁、在学校门口拦路抢劫。以至多次被警察抓进派出所里进行教育,每次父亲从派出所将他领回家后,对他又踢又打。
父亲打得越厉害,刘某越不敢回家,作案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一次是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住,下班回就打他。
一次,父亲用细铁条狠狠地打他时,不论他怎么求饶,父亲都不肯放手,他突然发现身边有一个小方凳,就提起来朝父亲砸去,正好砸在父亲的额头上,加之用力过猛,致使父亲昏倒在地,经检查,为严重脑外伤,至今还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案发后,刘某说:当初父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不要动不动就打就骂,更不要把我往死里打,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案件二 陈某, 17 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 “ 黑状 ” ,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
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
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 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
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 “ 拣 ” 回家 。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 “ 顾家 ” 。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 “ 拣 ” 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不良家庭教育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看了以上这些沉重的案件,我想,类似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随着社会的进步,家庭教育越来越呈现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一定程度上促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犯子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使子女辍学等,这些子女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会比其他人更容易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会正确矫治或纵容子女的这种行为,从而使子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三是离异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体系不完善,家庭的破裂不仅给未成年子女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心理伤害,而且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教育也产生很多负面影响,例如父母离婚后,把孩子当成互相报复的工具,甚至不给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致使子女的生活和学习不能得到保障,在此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心中充满痛苦、仇恨等极端的情绪,影响他们完善的人格和健康成长;四是家庭中的一些不良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成长,例如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具有赌博、吸毒、偷窃等不良的嗜好;五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态度或方法不当,例如溺爱、要求过于严格或放任不管、侮辱人格等,致使子女形成错误的人生观。 据 2002 年 12 月 8 日 《北京晚报》报道:在我国,有 70% 的家庭教育不合格,其中有 30% 的家长对孩子过分保护,造成孩子的依赖性极强,自我生存能力很差; 30% 的家长属于 “ 过分干涉 ” 型,喜欢束缚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另有 10% 的家长采取严厉打骂的形式,导致孩子畏缩、懦弱的个性或走向另一个极端变得粗暴、野蛮;而懂得用温暖、平等、理解和引导的方式来教育孩子的家长却相当有限。
据 北京市 少管所 1999 年的统计,在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中被家长溺爱的占 18.2% ,经常受家长粗暴打骂的占 7.2% ;北京市少管所的另一项数据显示,来自单亲家庭的未成年犯占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 34% 。据 安徽省 淮北市公安局对 60 例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其中有 87.5% 的家庭在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据 河北省 少管所的调查,失足少年中,父母有不良嗜好,行为不端,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占 33.4% ;家庭结构残缺,父母感情不合,离异或分居的占 37.3% 。据上海的调查统计,在各类家庭中仅占 5% 的单亲家庭中,其未成年人违。
8.谁能提供几个法制的案例
重庆女孩摔打男婴事件
一段严重挑战观众心理承受底线的视频近日被媒体爆料,而视频中施暴者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被伤害的是一个一岁半的男孩,其中的暴力伤害画面,让每一个为人父母的观众不忍直视,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残忍冷血的行为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刚刚十一二岁的孩子身上,这令人发指的恶行是怎么像罪恶的种子一样种到这个女孩的身上的?多名专家认为,应厘清女孩这一连串行为的背后动机,对未成年人行为失范引入社会干预。
未成年人行为失范必须警惕
本次事件发生后,多位专家从儿童心理、未成年人行为规范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建议完善未成年人行为规范立法,适当引入社会力量。
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国家心理咨询师陈燕萍认为,10岁的孩子从年龄特征上看,已发展出一定社会性,在儿童间,尤其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会发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如果曾经有过受“欺负”的经历,被家庭或其他生活和学习中相关的人进行过打骂、人身攻击、孤立等,并由此带来愤怒、痛苦、焦虑、惊恐等感受时,这一时期攻击性会加剧。
她认为,以上状况并非一天两天形成的,家长和学校应增加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行为特点,比如平时经常用语言攻击他人,有暴力行为要及时的进行引导、干预。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注意方式,避免使用肢体暴力和语言暴力,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制教育,学习尊重他人的生命和财产,知道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认为,从现有情况看,女童对陌生婴孩的踢打并非无意之举,国际研究显示,人的第一次行为失范出现的年龄越小,重犯率越高,女童的心理状态需引起高度警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女童接受不低于三年的心理评估,矫正可能存在的心里偏差。
应建立矫正、预防未成年人行为失范的法律体系
李玫瑾指出,国外未成年人严行为失范可由警署、法庭发出训诫令、教育令。在英国,如儿童宵禁,儿童安全法令,如果儿童行为已经失范,会采取一系列指定监护,社会力量将取代一部分父母功能的缺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指出,就其法律层面而言,“女童摔婴”一个典型的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由于女孩未满14周岁,属于完全没有行为能力人,她不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事件不能立案,事件造成的后果将由小女孩的监护人,也就是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从这个案件延伸来看,专家认为,部分反映了我们国家现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的不足,法律中过多纲领性、教育性的条文,而缺乏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具体的义务规定。
更多案例及本案具体内容,请自行参看,中国法律信息网-专题报道
9.法治问题:寻求一种案例
内容简介:今年19岁的小婷从16岁时开始就成为一个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两年时间里,她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
而小婷走到今天这一步,家庭离异因素和学校不当的教育方式都承担了一定责任。 小婷是个可爱的小女孩。
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童年的小婷生活得无忧无虑,这一点从小婷的相册里每年增加的照片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小婷的照片到了13岁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了。
小婷现在到底在哪里呢?我们见到小婷的时候,她已经是19岁的少女了。然而,见面的地点却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里。
如果不是小婷亲自告诉记者,很难相信这个年仅19岁的少女,在4年前就是一个4人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而小婷抢劫的对象竟然都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在校学生。他们的抢劫手段是,看到有同学骑车经过,就突然从旁边冲出将学生从车上拽下来。
如果碰到不愿意掏钱的同学,他们就用铁链子殴打。截止到小婷案发时,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婷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
这些从同龄人手中抢来的钱,除了日常的吃住以外,全被小婷用在了蹦迪等固定的消费上。迪厅、摇头丸、抢劫,小婷在不到16岁的时候一一尝试过了。
如今,小婷已经在高墙电网中度过了两年多的时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是如何一步一步转变为现在的抢劫犯?在小婷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呢? 小婷最先感觉到的变化出现在父母的身上。由于感情不和,父母之间常常爆发的争吵,使她感到困惑和不解,也给小婷年幼的心理留下阴影。
这种天天面对父母之间争吵生活持续了1年的时间,在那段时间里,很多事情对于小婷来说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永远也忘不了。
那一天,年仅8岁的小婷面临着人生中的第一次选择。小婷的爸爸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我和你妈妈要离婚了,你愿意跟谁呢?那时小婷什么也没说,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还太沉重。
最终,法院判决小婷由她的父亲抚养。从那一刻起,小婷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失去了母爱。
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繁忙的工作使得他的父亲连小婷的日常生活都顾不上,更别说在学习和成长上对小婷进行教育了。小婷经常独自一人要面对一天的孤独。
为了弥补孩子失去的关爱,父亲总是尽可能在经济上满足女儿的要求,小婷想要什么父亲都会花钱买回来。 渐渐地,小婷懂事了。
每当她看到同龄人牵着爸爸妈妈的手一起玩耍时,她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有一次,她对父亲说自己很想见见妈妈,没想到父亲当场发了火。
从那次以后,小婷再也没有在父亲面前提起过母亲,而她的母亲同样也没有出现过。事实上,小婷的母亲已经11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了,这是一位什么样的母亲,她为什么长达十几年不见自己的孩子呢?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小婷的母亲。
刚刚50多岁的她已经因为身患卵巢癌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对于离婚以后没有再见过自己的女儿,小婷的母亲向我们说出了其中的原因,当初离婚后,小婷母亲不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于是小婷父亲和她达成协议,今后孩子的事情母亲不能干涉,母亲也不能再和女儿见面。
对此,现在的小婷无法理解,她觉得如果母亲真的关心自己,是可以想尽办法找到自己的。小婷进入看守所之后,父母都认为她一定程度上是也是受害者,受了不完整的家庭教育的伤害。
如果说小婷父母的离异和母亲的绝情就是导致小婷走向犯罪道路的全部原因确实有些牵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同小婷一样成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不少见。
事实上,接下来在小婷身上发生的事情才彻底地导致她彻底丧失了希望。由于长期以来从父亲那里养成的经济依赖,使她形成了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了种种不良习惯:爱好穿着打扮,甚至还学会了偷东西。
为此,小婷的父亲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效果并不理想。 为了帮助小婷改掉偷窃的毛病,学校的老师决定让小婷在全校同学面前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深刻的检查。
随后,小婷父亲也上台做出声明,让同学今后不要在钱物上和小婷打交道,同时也不要再相信她说的话。这次的当众检查和父亲上台讲话,使小婷失去了同学们的信任。
对于小婷来讲在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之后,学校的生活本来已经成了她的全部寄托,而老师和父亲采取的这种教育方式,使得小婷在同学中被彻底地孤立了。从那开始,她开始讨厌学校,讨厌周围的同学。
就在这件事情之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它把这时已经非常脆弱的小婷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14岁的小婷从父亲那里第一次知道,她是被现在的父母抱养回来的私生女,这给小婷带来巨大打击。
但是,小婷的父亲和学校的老师一样,都没有太在意小婷的心理感受,他觉得女儿本来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已经不在意家庭环境了,即使知道了这个秘密也不会对她产生很大影响。 在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不到1个月,小婷第一次离家出走。
没有了任何关爱和监管,不到15岁的小婷开始独自一人踏入社会。每天的生活规律就是白天睡觉,下午有时候上网,而大部分时间都是晚上在迪厅里度过。
小婷在网吧和迪厅里认识了一些与自己有着相似身世的孩子,他们一起吃喝,一起上网,一起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