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确认函范文
发布者:马夕2020-01-17
我公司向客户送达应收款确认函,客户不签署意见是否就等于默认了欠
向客户送达应收账款确认函的方式应该有两种形式,不知你公司采取的哪种方式: 1、直接送达,由客户的相关人员签收; 2、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寄给客户。
而客户不签署意见,又分两种情况: 1、不承认该确认函; 2、对确认函金额有异议。 假如,你公司采取的是直接送达方式,那么,即使是客户接收了确认函,但并未签署意见,决不能认为客户默认了欠款,因为,你们公司的确认函不具法律强制力,更不存在留置送达的法律效力,法律也没有规定多长时间不回复就意味着默认,所以,你们的认识有误区。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是在诉讼时效内,建议立即起诉该客户(提供其欠款的相关凭证);假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应收账款确认函寄给客户,作为主张权利、中断时效的证据。
向债务人要应收账款明细该怎么发函
函证的方式一般有两种,即积极的函证方式和消极的函证方式。
其中积极的函证方式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函证信息是否正确。在设计积极的函证方式发出的询证函时,可以考虑在询证函中列明函证的应收账款明细余额和其他信息,要求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也可以考虑不再询证函中列明明细账户余额,而是由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
消极的函证方式是指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的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一般而言,积极的询证方式比消极的询证方式获得的信息更有说服力。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