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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契税通知范文

    1.关于退还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因此,不是因为征收机关的改变而不能退税,而是您虽然首次购房,但面积超过90平方米,不符合减免税条件,不能办理退税。但如果您按“财产转移书据”缴纳了印花税可以到主管地税局办理退税手续。

    2.新房退房后如何退契税

    买新房之后退房了,想要退契税的前提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

    你需要跟开发商办理好退房事宜,填写退税申请书,带着《房屋终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协议》、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身份证到地税局窗口递交退税材料。地税局工作人员在接到退税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作出答复。

    退还的契税会在4个月-6个月不等的时间内,退还到你提交的退税银行账户上。 一、与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 已经交了契税,买了新房又退房的,只有没办产权变更的,才能办理退契税。

    根据财政部2011年4月2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跟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终止购房交易,并确认终止合同签订的时间,办理退房手续后,去当时交税的地税局申请退税。

    二、到地税局递交退税申请材料 1.退税申请书2份 内容包括:原合同内容、缴税情况、退房原因、终止原因和终止合同签订的时间、时间日期、双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字,手写或者打印均可; 2.《房屋终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原购房合同原件(已加盖注销章)及复印件2份; 4.原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测绘部门出具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买方契税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7.买方《契税完税证》第二联(收据联)、第四联(通知联)原件及各A复印件2份(契税完税证两联原件收回),以及与买方契税纳税人名称一致的北京市工商银行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原件及复印件4份。 注意: 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在A4纸上复印,每一页的材料上,都需注明“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

    2)退税申请人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委托他人,还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2份。 三、窗口办理 税务局接到申请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处理退税申请。

    具体处理时限看各区地税局办理窗口的处理速度,详情请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四、退税到账 因涉及银行国库、储蓄所等部门较多,退税到账一般需要4-6个月时间,需要自己到银行自行查询。

    提供的银行账户需是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人民币,建议新开银行账户的,存入至少50元。 注意:退税有时限 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办理退税。

    即纳税人所持完税凭证(税票)填发日期至申请当日已超过3年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退税申请。 办理退税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将材料准备齐全。

    北京各区需要的材料可能略有不同, 资料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3.退契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退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4.退房退契税条件是什么,退契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办理退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5.新房退房后如何退契税

    买新房之后退房了,想要退契税的前提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你需要跟开发商办理好退房事宜,填写退税申请书,带着《房屋终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协议》、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身份证到地税局窗口递交退税材料。地税局工作人员在接到退税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作出答复。退还的契税会在4个月-6个月不等的时间内,退还到你提交的退税银行账户上。

    一、与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

    已经交了契税,买了新房又退房的,只有没办产权变更的,才能办理退契税。根据财政部2011年4月2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跟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终止购房交易,并确认终止合同签订的时间,办理退房手续后,去当时交税的地税局申请退税。

    二、到地税局递交退税申请材料

    1.退税申请书2份

    内容包括:原合同内容、缴税情况、退房原因、终止原因和终止合同签订的时间、时间日期、双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字,手写或者打印均可;

    2.《房屋终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原购房合同原件(已加盖注销章)及复印件2份;

    4.原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测绘部门出具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买方契税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7.买方《契税完税证》第二联(收据联)、第四联(通知联)原件及各A复印件2份(契税完税证两联原件收回),以及与买方契税纳税人名称一致的北京市工商银行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原件及复印件4份。

    注意:

    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在A4纸上复印,每一页的材料上,都需注明“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

    2)退税申请人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委托他人,还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2份。

    三、窗口办理

    税务局接到申请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处理退税申请。具体处理时限看各区地税局办理窗口的处理速度,详情请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四、退税到账

    因涉及银行国库、储蓄所等部门较多,退税到账一般需要4-6个月时间,需要自己到银行自行查询。

    提供的银行账户需是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人民币,建议新开银行账户的,存入至少50元。

    注意:退税有时限

    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办理退税。即纳税人所持完税凭证(税票)填发日期至申请当日已超过3年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退税申请。

    办理退税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将材料准备齐全。北京各区需要的材料可能略有不同,

    资料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6.契税怎么退 什么样情况下能退契税

    一、契税怎么退

    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

    二、什么样情况下能退契税

    1、第一种可能,开发商尚未取得以上两证。

    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开发商)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业主)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小区满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寄发的《入住通知时》才符合法律效力,而开发商现在尚未取得《建筑使用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证,因此,该房屋尚未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违约的事实是铁板钉钉,当开发商取得此两证后必须将违约责任承担掉才能进入房屋正式交付程序,在此之前,开发商还需要向业主寄发《延期交付通知书》。所以业主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谨慎收房,以此向开发商施压,让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同时再不断收集整个小区内外与合同、规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后一并要求开发商给与整改及赔付。

    2、第二种可能,开发商已经取得以上两证,故意对外谎称未获得此两证。

    如果第二种情况属实,那么对业主来说就极为不利,他们以此为由,拒绝让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待到《入住通知书》上约定的日期之后15日,便宣布业主为在15日内前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默认收房。因此,业主们仍然需要以挂号信或EMS的方式向开发商寄发《暂缓交房通知书》,对于《暂缓交房通知书》,论坛上已经有更详细的版本,业主们可以下载后自行修改、添加,把自己房屋内外的问题都写进去,如果业主们雇请了验房师,可以把《验房报告》一并寄发给开发商,后要注意的一点:寄发给开发商的资料,建议一式两份,自己留好一份,同时保留好挂号信或EMS的底单,将来可以有据可查。

    7.退房能否退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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