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件处理报告范文
1.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社会救济包括调解和仲裁。
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
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
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扩展资料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
比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引起的纠纷,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纠纷,或者因婚姻、继承、收养等家庭关系等引起的纠纷。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调解,主要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某些行政管理部门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比如当事人所在单位对离婚问题的调解,公安部门对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所做的调解。
有关单位和行政部门对民事纠纷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调解不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2.简单的案例分析
1、应当定性为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案件。
适用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具体规则是: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他有过错并确认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所有人、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可免责,受害人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减轻或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6条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2、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在本案中即X县Y镇。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9条。
3、应当以伤人树木的管理者、所有者,即X县公路局和Y镇6坡村村民委员会为被告。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6条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
4、可以请求赔偿抢救治疗的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并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5、不可以。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不可以。
如案例中所述,本案发生前曾多次发生树枝断坠伤人事故,足以证明此案的发生绝非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3.民事纠纷案件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
4.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
依据你对案件的叙述和补充,我认为这是个案件是个简单的治安案件。对你和小博的处罚可能是罚款或者拘留,一般针对邻里纠纷,派出所大都采取调解,调解达成的话,不处罚也是可能的,即使调解不成,根据我的办案经验一般也会采取罚款,拘留的可能性不大。
这件事情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拿出诚意来赔礼道歉,毕竟他人的伤害是你们造成的,但是金钱不是衡量诚意的标准,多做自我批评。注意要遵守社会公德,希望垃圾不是你家扔的。邻里还要相处,和谐才是真谛!
如果对方通情达理,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如果对方故意讹诈钱财,就让他去诉讼吧!
至于抢劫不是他说了算的,抢劫是公诉案件,没有足够的证据,公安机关也不能公诉呀!
5.案例分析
(1)西安市A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 西安市A区为工商银行的住所地,原告与家俱厂、保温瓶厂合同中约定西安市A区法院为管辖法院是合法的,也没有违背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西安市A区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被保证人保温瓶厂应参加诉讼,其地位是共同被告。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起诉保证人的, 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债权人西安市A区工商银行仅起诉保证人家具厂,但他们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明确家具厂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被保证人保温瓶厂应参加诉讼,其地位是共同被告。 (3)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西安市 A区人民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保温瓶厂为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 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本案中, 保温瓶厂是被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53条之规定, 被保证人保温瓶厂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因此, 如果保温瓶厂没有参加一审, 一审判决后, 家具厂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西安市A区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保温瓶厂为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4)适应当向西安市 A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 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 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 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 因此, 本案中, 若在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 工商银行发现家具厂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应当向西安市A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6.关于民事纠纷 派出所的处理方式和流程
产生民事纠纷派出所的处理方式和流程; 1、协商。
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
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扩展资料: 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范围: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3、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4、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5、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6、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7、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8、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7.一起案件分析;
如果法院判决认定该20万元是一般民间借款,而你又将其作为150万你所谓的“诈骗赃款”中的一部分,公安就会认为作为整体的150万是经济纠纷。
这涉及逻辑问题。从你表述案情来看,公安已经不同意立案;B非常善于利用法律规则;且你们比较熟悉,对方已经作为民事纠纷起诉启动了民事诉讼程序,这已经无法改变,公安更不会立案。
反正你的目的是150万,而不会是非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可。你还是找个好律师,认真作为民事纠纷处理此案,同时你反诉对方索要150万。
打好了,反诉胜诉都赢,则对方拿不走20万,你索回150万。关键是你如何证明对方从你这里拿走150万。
无论启动和赢得任何程序,切记,证据!证据!还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