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公文写作通知范文
1.公务员申论公文:《通知》如何书写才叫规范
1、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其中,公文写作是行政机关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自然成为公务员复习的“必争之地”。近几年,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出题方向都侧重于实用性强、贴近工作生活实际的宣传类公文和应用文,具备宣传性质的公文——《通知》也必然应该引起考生重视。
2、通知类公文基本范式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其格式包括:标题、收文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等五部分。正文的内容一般分为:发文事由、通知事项、结语三部分。
(1)标题的写法有三种。其一,发文机关全称+关于+通知事项+通知,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其二,关于+通知事项+通知,例如,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其三,只写通知。三种方式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范围有所不同,正式公文一般使用第一种,机关内部通知,一般使用第二种或第三种。在考试卷面书写过程中,三种都可以使用。
(2)收文机关有两种。第一,某一或若干单位或组织或个人,直接写明单位名称或组织名称或姓名,多个机构之间用顿号“、”间隔,最后一个单位或组织之后写冒号“:”结束,例如,“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第二,发给某地区的群体或某一类人,一般用“全体”、“广大”、“各”、“们”中的一项与群体名称,之后写冒号“:”结束,例如,“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广大市民”等。
(3)通知的正文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因此,精简发文事由,突出通知事项,非强制性通知可以省略结语。发文事由只需写明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通知事项:应当写出具体通知的内容,更好分条书写,每条之前表明序号。结语的写法有三种,一是不写结束语,发文事由已经用“特作如下通知”领起下文,写完最后一条通知内容,不用写结语。二是“特此通知”,发文事由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语可用“特此通知”。三是特殊要求与时间期限,当通知内容需要在制定期限内完成,或者有需要关注的特殊事项时,在结语中写明特殊要求和时间期限。
(4)发文单位的名称在通知当中一般写的是制发单位的名称,在试题的题干中一般会给出明确的单位名称和写作身份,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公文不适用个人名义发文,只需写明单位即可。
(5)发文日期在考试中可以写的形式有多种,可以写考试当天日期,也可以写任意过去的逻辑日期,也可以写“**年**月**日”的日期。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通知发布的时间是有要求的,比如关于国庆期间的消防工作的通知,其发文时间就应当在10月1日之前。
2、通知格式速记
单位名称+关于+通知事项+的通知
收文机关:
发文事由:发文的理由、目的。
发文事项:写明具体通知内容,分条书写,表明序号。
发文机关
二○○五年十月十日
格式的书写位置速记:标题居中,收文机关左顶格,正文每段段首空两格,发文机关和日期居右并轴对称。
2.关于申论公文写作格式请问公文都需要落款写时间吗
请问公文都需要落款写时间吗? 要写成文单位和日期! 时间是写阿拉伯数字还是小写汉字? 小写汉字,如:二00七年十月一日! 听说年月日后面要空四个格子是这样吗?不是,一般在后面留1个空格! 落款和正文之间需要空一行吗? 不要! 下面是一些规定,可以看看。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以下简称党的机关)工作的需要,实现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包抓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准确。
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I作效率和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公报 用于公布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条例 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十二)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 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四)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八条 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版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二)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三)密级 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四)紧急程度 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
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八)主送机关 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 (九)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十)附件 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 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十二)成文日期 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
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 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十三)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十四)印发传达范围 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角。
(十五)主题词 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十六)抄送机关 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十七)印制版记 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第九条 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
3.申论第三题所要书写公文的格式
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
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发文机关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
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
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一般均用上下两条线隔开,抄送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需要执行或知晓内容)的上级、下级和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横线把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2字用3号仿宋体字左边空1字排字,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末尾用句号。
一行不够用二行,二行与冒号后对齐。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
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
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签发人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
签发人应排在文头部分,即在版头红线右上方,编号的右下方,字体较编号稍小。一般格式为“签发人:***”。
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
密级的位置:通常定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紧急程度这是对公文送达和输时限的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几种。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
紧急程度的标明,通常也是放在标题左上方的明显处。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
如:“(此件发至县团级)”。行政性、事务性的非机密性公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都不需特别规定阅读范围。
附件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 、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与主件装订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侧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2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
附件名称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例如“附件:1.XXXXXXXXXX” 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用3号黑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
党委仅用"附",十五、其他。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
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压成文日期。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信函式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
每行居。
4.申论考试写(通知),最后按(通知)格式写日期,
你好,通知是属于政府公文范畴,因此在作答时,要把握其内容上与形式上的统一。你所说的格式,就属于形式上统一的要求,那么就按照标题、称谓、正文的要求作答。你所说的把”xxx“日期写成了具体日期,这不影响作答成绩的。但在平时的申论复习中,对于应用文写作格式要注意明确按照题目要求来作答,并对日常常用的公文如何写作要全面的了解,可前往中政申论在线批改系统进行在线复习。
中政申论:/
5.2018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写作有什么规范
首先我们说一下公文写作的概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办理公务中使用的具有惯用格式的公务文书。
公文大概有行政公文、新闻宣传、计划总结、报告演讲类。对于公文的写作我们有一定自己遵守的要求,我总结了三点,一是讲规范,二是讲规则,三是讲分寸。
讲规范是指格式的规范性,例如行政公文。行政公文指的是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它包括命令、决定、通告、公告、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等。这样的公文在写作中有自己固定的格式,在考试时中一般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单位和时间日期。
标题居中,主送机关顶格、正文开头空两行、发文单位和日期右下角不顶格。指的是语言的规范性。
严谨庄重,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恰当准确,准确的使用没有语病,没有歧义的语言;朴实得体,语言实在不虚构不夸张,讲究分寸;简明生动,尽可能用少的文字,浓缩大量的信息。讲规则指的是行文规则,。
上行文中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致谢一个主送机关。报告中不可以夹带请示事项,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下行文中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讲究分寸是指行政公文中的措辞的分寸。上行文体现尊重,平行文体现谦和,下行文体现权威与政策水平。
例如上行文的请示尾语“此请否妥,以批复为盼”“以上要求,请予批准”。下行文中如通知的尾语为“特此通知”。
这是我总结的考试华图文写作的行政公文写作技巧,当然这些技巧是行政公文中通用的,但是考试的时候还要结合题目本身、材料等来写成文章,除了掌握写作技巧还需要大家自己每天练习,接触不同的文种,增加熟练度。
6.公文写作格式范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形式商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