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1.医保定点申请报告如何写
区医保办 2005-7-7 -------------------------------------------------------------------------------- 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明确了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原则、民办(社会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民办(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暂不纳入医保定点,可试行医保购买专项医疗服务;转制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需重新认定。
该试行意见自2005年4月12日起实施。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附表一);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上海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需进一步了解请点击以下链接: 1。 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5)50号)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03)70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2)10号)。
2.医保定点申请报告如何写
市医保局印发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
区医保办 2005-7-7
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明确了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原则、民办(社会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民办(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暂不纳入医保定点,可试行医保购买专项医疗服务;转制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需重新认定。
该试行意见自2005年4月12日起实施。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附表一);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上海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需进一步了解请点击以下链接:
1. 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5)50号)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03)70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2)10号)
3.医疗保险定点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持有营业执照;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 4、拥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6、其它规定条件。
【注】:具体申请条件根据本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医疗机构相关资料等。
【注】:具体申请资料根据本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流程:申请机构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申请流程按照本地规定执行。 。
4.医保定点申请报告如何写
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明确了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原则、民办(社会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民办(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暂不纳入医保定点,可试行医保购买专项医疗服务;转制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需重新认定。
该试行意见自2005年4月12日起实施。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附表一);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上海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需进一步了解请点击以下链接:1。关于推进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5)50号)2。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03)70号)3。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2)10号)。
5.医保定点申请书范文哪里有 望高手指点~~
首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具备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部门年检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经营品种不得少于乡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90%。
药品抽验连续2年合格率达100%,无违法违规行为,定点期内不得发生假药案件;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必须经地{市)以上药品经营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药品经营职业资格证和健康证;能严格执行乡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设备。 愿意承担乡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查。
只有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才能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最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以便参保人选择就医、购药。 当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具体申请你可以按照一般的申请书写。
6.医疗保险申请报告怎么写
“某某保险公司,我公司某某人因某种原因的需要,需要办理某种医疗保险业务,请给予办理”既可以了。
完后主要是填写各种表格,去了以后他们的业务人员会给你具体介绍的。 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程序 咨询→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审核材料→缴纳保险费→签定《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办理缴费情况认定手续→领取医疗保险手册 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险种的参保对象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下列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 (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 下列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一)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三)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 1。
住院医疗救助对象 2。住院医疗救助范围。
住院医疗就医医院、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药品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标准,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部分80%给予救助。 救助范围主要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抢救费、常规护理费、检查费(单人单次限额500元)、治疗费(单人单次限额1000元)。
年度内住院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为60岁以上的(含60岁)为4000元;60岁以下的为5000元。 3。
住院医疗统筹救助程序。 住院医疗救助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统筹经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核实、街道(镇)民政办审核后,填写《江宁区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经费统筹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低保科,同时输入电脑报盘,经确认后统一办理住院医疗统筹。
每月5日、15日、25日三天为住院医疗救助结算日,由各街道(镇)民政办将填写的住院医疗救助审批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发票原件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发票复印件(需由医保或合疗部门载明已报销金额并盖章)、住院医疗用药明细清单、低保证复印件、转院治疗的相关材料一同集中报送到低保科,低保科和计财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救助规定的,每月20日左右由计财科将各街道(镇)住院医疗救助资金与低保资金一道汇入街道(镇)的低保金专户。 各街道(镇)根据住院医疗救助发放表将相关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打入个人低保金帐户。
大病救助 1。大病救助对象。
患有重大疾病且在治疗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患大病造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特殊困难对象。 2。
救助标准。 大病救助标准分类确定,对患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肾移植手术及抗排斥治疗的一类人员救助最高限额为5000元。
患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手术、主动脉手术、白血病的二类人员,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患肺气肿、糖尿病、肝炎、高血压、活动性结核等慢性病的三类人员,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元。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统筹的,按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未参加的,按个人实际支付部分的50%给予救助。年度内住院医疗统筹救助和大病救助合计一类人员不超过10000元、二类人员不超过5000元、三类人员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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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保定点申请书怎么写
开江县人社局: 申请人: xxx,男,xx岁,住址xx县xx镇xx街20号。
申请事由: xx市xxx药房连锁有限公司xx连锁店,位于xx镇xx街20号,我镇目前有30000多人口,因门市业务扩大,有一颗热心服务于病员,想为病人所想,急为病人所急,似病人为亲人。基本药品有1000多个品种,还有医用氧气,理疗设备,还有新药特药及医生坐诊,占地面积60多个平方。
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遵守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须经地级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等。符合上述条件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望xx县人社局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11-11-8。
8.医保定点药店申请书的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药店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营业面积、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药品经营许可证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人员构成 、药学技术 人员数、职称分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营业人员其他人数。
按照以上内容写申请书
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 (印章)年 月 日 说明:一、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9.医疗保险定点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持有营业执照;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
4、拥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6、其它规定条件。
【注】:具体申请条件根据本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医疗机构相关资料等。
【注】:具体申请资料根据本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流程:申请机构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申请流程按照本地规定执行。
10.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书怎么写
1. 首先要说明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概况,包括包括医疗设施、床位、人员构成及配置、营业面积等,内容必须详尽。
2. 其次要说明申请医疗机构的优势,如所处位置、人才特长、专科特长、软硬件基础、管理能力、群众拥护程度等,可以适当进行美化。
3. 最后说明已满足申请条件,望批准。
以下举例说明:
关于***医院{药店}申请为**市医疗保险定点的请示
**医保中心(劳动局):
**药店成立于**年,现有。.(单位自然情况,包括医疗设施、床位、人员构成及配置、营业面积等,内容必须详尽)
**具备以下优势(单位的相对特点及优点,如所处位置、人才特长、专科特长、软硬件基础、管理能力、群众拥护程度等,可以适当进行美化)
故此,医院(药店)认为,已具备了成为医疗保险定点的条件,请上级领导部门批准申请,使**医院有机会为**市的医疗保险事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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