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笔指导记录范文
1.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
第 一 次指导主要内容记录
老师在授课时于我们分析了论文应该注意的事项,讲述了相关论文的格式和一些有代表性的论题以及阅读资料的重要性,大体内容如下:
1) 首先是选题。题目的确定意味论文大致内容的确定。所以在这方面要选好想好。
2) 有了题后,就要查阅论文的相关资料以及书写时注意论文的书写格式,要清楚哪个地方能用什么资料?用什么?哪个地方不能用?为什么不能用?
3) 老师重点指导阅读相关资料,并指点写作方法。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第 二 次指导主要内容记录
就一些关于毕业论文计划进程表的制定等方面的问题。老师通过电话对我
进行了相关方面的指导。从而让我对毕业论文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并对我的论文提纲的提出修改意见,并在构思论文的框架、行文及思想表达上给于补充.从而我在整理上完成论文初稿。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第 三 次指导主要内容记录
审阅初稿,老师对初稿作出修改,提示论文观点存在的问题,调整文章布局,在行文、语言表达等提出观点。格式方面作出要求并提出修改的具体意见或建议。从而为我下一步的继续增加了信心。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第 四 次指导主要内容记录
老师对上一稿作出修改。并对文献综述进行指导。通过几次修改最终定稿,并做好注释、参考文献、资料装订等扫尾工作,最后我还是得到了老师的肯定,终于完成了论文,从而形成定稿。在这我很感激指导老师对我们的帮助,让我的大学时代有了个好的结束,为我的大学生活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最后想说声,老师,您辛苦了!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2.论文指导记录表如何填写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行政问责是重要的环节。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关键和重要环节。
行政问责制,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的、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的本质在于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就是以明确的指向、刚性的措施、有效的手段、快速的反应来监督和约束政府的权力,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办事。行政问责制作为现代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更加充分地发挥行政问责制的作用,使之有效、实效、高效、长效,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就必须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和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和方式,增强问责程序的透明度,提高问责制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从理论的角度,需要深入研究问责制的逻辑关系和技术路径。
第一,要明确政府职能和责任,解决问责制的逻辑起点问题。
权责明确是完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前提,政府职能定位是考量政府责任的逻辑起点。只有建立起权责明确的行政架构,才能进一步规范问责客体和问责范围,才能具体保障行政问责制的有效实施。从目前行政体制看,仍然存在着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必须要加以梳理、明确,明晰权责边界。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各自承担的职责;要理顺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府和各部门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条。同时,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项职能、任务、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要健全行政问责体系,探究问责制的内在规律。
行政问责是一项系统工程。问责制不可能孤立存在,而是与政治观念、法律体系、行政机制和公民社会等因素交叉重叠且又互为因果的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加强行政问责制,就需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责任意识;要以立法形式对有关规定加以“整合”,形成包括问责标准、问责程序、问责范围、问责主体、问责救济在内的,全国统一、结合实际的问责法律法规;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保证公民了解政府行为的多种可行性方案,以及政府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及效果,使行政问责有所依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和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制度,特别是通过评估公共政策的执行标准、执行程序、执行时效,为行政问责提供可依据的科学标准;要完善行政监察、审计制度,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被问责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等保障机制,并建立跟踪机制,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下能上的制度。
第三,要规范行政问责的规则和程序,增强问责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在问责的主体方面,目前在实践中主要是政府自身,即自上而下的问责制。从长远发展的意义上说,要使问责的主体多元化,才能使操作力度不断增强。就政府自身而言,既要有行政首长的问责,也要有公务员的“自查自纠”,将问责机制纳入公务员工作总结、述职中,逐步加以规范,建立常规的述职问责机制。要发挥党组织、人大、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政府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公民在行政问责中的作用,并建立多元化问责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
一般而言,行政领导和广大公务员都属于被问责的对象。不能认为问责的对象仅仅是行政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同样需要按照法律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开展行政问责制要进一步明确问责的范围和边界,克服“一两个人吃药、其他人病自然好”的现象。
问责的内容要逐步扩大和规范。依法、依规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用人失误失察责任、道德诚信责任、政治不良影响责任、查究不力责任、妨碍查究责任、职务故纵责任、效能低下责任、教育不力责任、督查不力责任等,使行政问责制成为覆盖行政管理各个环节的严密体系。
要重视对问责结果的应用。问责的结果,不仅要体现在责任追究方面,发挥问责制在事后惩戒中的作用,还要发挥问责制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中的作用,发挥其教育警示和舆论导向功能。不仅要通过问责制建立政府的责任体系,还要通过问责制促进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