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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兑背书怎么写

    1. 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是指由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背书记载而指定的票据权利的受让人。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是背书成功后的票据持有人,享有对背书人的付款追索权利。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记载方式 受让票据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在背书方式中,应由背书人将其名称记载于票据背后“被背书人”栏内(或记载在粘附于票据上的粘单的“被背书人”栏内),这称之为完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应记载完整,不得缩写、简写。在实务中,背书人记载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时,应采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书写,也可以加盖带有被背书人单位名称条形章(红色印油可以)。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记载错误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记载错误,如出现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与拟转让票据对象完全不同,或者被背书人名称出现错字、别字、简写等情况,在咨询承兑行后,则有背书人采取划红线更正、出具证明,被背书人同时出具证明等解决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权利行使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取得票据后,可以背书转让票据,无须取得前手背书人的同意。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转让票据或者委托行使票据权利时,应该进行背书,成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银承宝提醒,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背书签章,应在前手背书人相邻的“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如果没有地方签章,则应粘附粘单,并在骑缝处签章。

    签章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法人章。

    2.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写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COM理财频道)

    (责任编辑:张小清)

    3.怎样填银行汇票、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填写:出票日,到期日(这俩日期泄之前要和银行确认一下到底应该写哪天)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这是你的公司的信息)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行全称(你的供应商应该提供给你的信息)出票金额大小写,付款行行号及地址(这项可以问银行),在正面右下角出票人签章处盖上你们公司的预留印鉴。

    剩下的就交给银行审核完毕后领票回来就行。银行汇票:需提供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账号,申请人开户行全称,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出票日等信息给银行,银行一般都会有机器打印出来。

    至于背书,在背书人签章处盖上印鉴就行。

    4.怎样填银行汇票、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填写:

    出票日,到期日(这俩日期泄之前要和银行确认一下到底应该写哪天)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这是你的公司的信息)

    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行全称(你的供应商应该提供给你的信息)

    出票金额大小写,

    付款行行号及地址(这项可以问银行),在正面右下角出票人签章处盖上你们公司的预留印鉴。剩下的就交给银行审核完毕后领票回来就行。

    银行汇票:需提供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账号,申请人开户行全称,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出票日等信息给银行,银行一般都会有机器打印出来。

    至于背书,在背书人签章处盖上印鉴就行。

    5.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证明怎么写

    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到期去银行托收是不需要开证明的。

    回头票与正常背书的承兑汇票唯一的不同就是:回头票未到期到银行是贴现不了的,只可以继续背书转让或者持手到期托收。既然已经到期了,那么就可以正常进行托收款项。

    回头票: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过程中,经过若干手背书,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承兑人、收款人或背书人手中的背书。回头背书一般被认为不影响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权利,但有如下几种现象须引起注意:

    1、单纯的一手背书,即承兑人给收款人,付款人又回给了承兑人,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2、承兑人、收款人、背书人全部是关联企业;

    3、应该看到在行使追索权时,可追索的对象相对减少;

    4、应该分析一下是否有单纯融资的倾向。

    5、针对回头背书,收受人首先应注意研究其合理性,即回头背书是否合理。

    6.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写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

    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

    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COM理财频道)(责任编辑:张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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