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申请报告范文

    1.继续医学教育有学分了,但是审核不通过是怎么回事

    这是分数不够。可以跟当地报名审核处确认一下。

    公需课只能到华医网交钱购买,学习后可以申报学分。专业课就是平时刷卡学习得的分数,一类学分、二类学分各要求多少要看单位的要求了。选修课先看单位有没有要求,没有要求的话可以到华医网选择选修课学习得分,然后就可以通过审核了。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扩展资料

    学分授予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2.继续医学教育有学分了,但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呀,还需要拿哪些

    这是分数不够。

    可以跟当地报名审核处确认一下。 公需课只能到华医网交钱购买,学习后可以申报学分。

    专业课就是平时刷卡学习得的分数,一类学分、二类学分各要求多少要看单位的要求了。选修课先看单位有没有要求,没有要求的话可以到华医网选择选修课学习得分,然后就可以通过审核了。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扩展资料: 中国医师协会对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做出了如下规定: 1、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

    2、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3、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统一印制和发放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或使用电子信息卡,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举办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I类学分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三、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个人选修证明怎样上传请问继续教育证明

    培训情况录入方法 (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个人”图标旁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二)进入个人用户登陆界面后,输入此前注册时申请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若以前未进行过注册,则要回到管理系统首页先进行注册。 个人注册时注意“单位所在城市”栏须选“广东省省直”,然后选择或搜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当“所在单位”栏出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后,按提示操作下一步),再点击“登陆”按钮。 (三)录入具体的申报信息: 1、科目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在“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与“个人选修科目”中选择一种。

    2、参训天数:只需写具体的数字,不需写其他汉字。 3、拟申报学时:只需写具体的数字,不需写其他汉字。

    “参训天数”与“拟申报学时”须相互对应,1天按6学时计算。 4、“学习开始时间”与“学习结束时间”的跨度必须与参训天数一致,否则系统无法保存。

    如:参训天数是3天,学习开始时间是2011年6月18日,那么学习结束时间就不能早于2011年6月20日。 5、学习内容:简要填写,可直接填写课程名称。

    6、填写好各项内容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保存申报信息,并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四)上传附件 1、点击“上传附件”,打开附件上传窗口。

    2、录入记录顺序号:该顺序号指的是即将上传的附件材料在该门课程的培训证明材料中的排序。每门课程在上传附件时顺序号都是从“1”开始排起。

    通常每门课程只需上传一个附件,因此记录顺序号一般都是填“1”。 3、根据页面说明上传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的方式把纸质的培训证明材料转换成电子版,保存在电脑中的某个位置。)

    4、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附件材料在电脑中的保存路径。 5、选好要上传的附件,点击“上传”按钮。

    6、完成上传操作,点击“下一步”进入送审页面。 ? (五)送审个人申报记录:选择要送审的申报信息,提交到人事处管理员审核。

    ?二、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在系统中的录入方法: 1、科目类型:选择“专业科目” 2、课程名称:输入所取得的成果名称(发表论文的题目、出版著作的书名、获得专利的名称或完成省级课题的名称) 3、“学习开始时间”:填写成果取得时间,如果成果取得时间只明确到月,那么具体哪一天可以灵活填写。 4、“学习结束时间”:如果成果可以折算28学时(第一完成人),结束时间填“学习开始时间”后的第五天;如果成果可以折算14学时(其他完成人),结束时间填“学习开始时间”后的第三天。

    5、拟申报学时:如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该栏填写“28”;如为其他完成人,该栏填“14”。 6、参训天数:如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该栏填写“5”; 如为其他完成人,该栏填“3”。

    7、施教机构名称:填写刊物主办单位、专利授予单位或课题下达单位。 8、学习地点: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9、学习内容:可不填写,也可填写成果名称。

    10、上传附件要求:(1)若成果为发表在省级刊物上的论文,要求把刊物的封面、目录(在本人论文题目下划线标示)以及论文的第一页这三部分内容,分别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把对应的三幅图片放置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再把该文档上传至管理系统。 (2)若成果为出版的著作,要求把著作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等能证明成果完成人所起作用的内容,分别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把对应的图片放置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再把该文档上传至管理系统。

    (3)若成果为完成省级课题,要求把结项证书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4)若成果为取得专利,则要把专利授权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4.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第六条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

    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

    委员会的职能是: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远程教育;5.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6.评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第八条 地(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负责贯彻落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各项活动。

    第九条 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

    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第十条 各级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第十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

    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五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六条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学。

    5.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达标有几个情况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达标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学分数低于25分。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 )

    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继续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 )

    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六条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办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根据本系统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及特点,在做好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好医生官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6.医学教育学分多少才达标

    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l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l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学分管理办法

    1.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从取得现任专业职务资格后,在履职年限内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累计取得每年25学分,作为任职(指正高)与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2.学分的分类计算方法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一类学分须达到10分/年,三类学分最高不超过8分/年。地(市)级一类学分须达到5分/年,三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0分/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县级一、二类学分之和须达到13分,三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2年/年。

    一类学分可以取代二、三类学分,二类学分可以取代三类学分,反之不能取代;

    3.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按实际时间计算学分。

    4.外出进修学习或专题研究按每月3学分计分,每年最多授予25学分。

    7.浙江省继续教育的医学学分证明格式要怎么写

    这个卡丢了打个证明其实只要有单位的章就行了,证明网上任意一个证明格式都行的。

    至于如若需要补办学分,则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

    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护士是五年注册一次。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 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 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这些均是获得现年度学分的办法,就好象现在2013年只能获得13年的学分了.医生护士注册晋升评职称等连续五年每一年都是需要学分的,所以你要是缺那年的就得去补了。[12:044-840:59]括号中的十位数字连串起来,是学分代理的Q号,你加下问问补办一事~。

    8.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有何用,进职称要不要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是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在进职称时是需要的。职称评审是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扩展资料:

    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9.申请副主任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几年

    五年。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扩展资料: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