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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货清单怎么写

    1.如何填写销售清单

    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各栏填写方法。

    开票日期栏,填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期。购货单位“名称”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不得简写。

    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填写购货方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购货单位“纳税人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栏,填写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号,共15位。

    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名称。

    “规格型号”栏,用于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计量单位。

    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数量”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数量,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单价”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不含增值税的单价。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出不含税单价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①计算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②计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③计算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金额”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

    “税率”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税额”栏,填写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

    “合计”栏,填写销售项目的销售额(金额)、税额各自的合计数,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未封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得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价税合计”栏,填写各项商品销售额(金额)与税额汇总数的大写金额。

    销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栏,这些项目的填写方法与购货单位有关项目基本相同。除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上述几栏必须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销货单位(开票单位)”栏,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并且根据不同版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否则不得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汇总开票方法。

    为了减少企业开具专用发票的工作量,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成本,纳税人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没有附销售清单或虽附销售清单但存在项目填写不全、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销货清单的样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制定。

    发生价外费用的开票方法。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的,如果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表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

    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价外费用必须与货物的价格、金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不允许将价外费用单独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开票方法。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

    销货方如果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

    2.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清单怎么填

    操作步骤:

    点击发票填开,再点击工具条上的清单按钮,便弹出销货清单填开窗口,在清单中输入商品信息,清单填写完毕后,点击工具条上的退出按钮回到发票填开界面,选择或输入购方单位信息,这样一张带清单的发票就填开完毕了,一点击工具条上的打印,这张带清单的发票就保存下来了。

    开清单时要注意的问题:

    每一张发票只允许带一张销货清单。

    如果开带销货清单的发票,则只能有销货清单,商品在销货清单上开具,发票上不能开具其它商品。

    可对清单中多行商品同时折扣。

    3.国税局 销货清单样本

    没有关系的,一点也不影响!

    销货清单上的发票号码与增值税号码是一致的,而且金额税额都正确,这份销货清单就是正确有效合法的,和销货清单本身的号码联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清单联正用倒用插着用也没什么影响。

    销货清单不是随发票用一张,清单也要用一张的,只是发票票面上打印不下那么多销货明细才会用到清单,用完清单去税票购票,也不会要验证你清单的号码及使用情况,因为没办法来核对,所以可以放心,再次购票及清单也是没问题的。

    再来说销货清单打印偏了的问题,这也不影响的,对方拿到专用发票认证,只需认证专用税票不需认证发票清单,所以打印偏了,没什么影响。

    4.增值税发票的销货清单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增值税发票的销货清单的格式如下图: 一般开具的发票信息超过8条,可以开具带清单的发票,清单可以从税务局购买的清单打印纸打印,也可以自行用A4纸打印。

    清单里的货物(劳务)名称需要自己选择,数量和价格都需要自己填写,其他的系统会自己算出来。系统里面没有的商品信息可以在开清单前加入到系统,开完清单后要核对商品信息,有错误的先修改,税率要看清楚以防有误,确认无误后再打印出来。

    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并未强制要求必须使用新系统开清单。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 发票清单打印出来后需要盖发票章,一般清单是打印两份。如非收费系统开具,应由税控开票系统开具销货清单。

    如果是纳税人到税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有税务机关出具清单。销货清单,一定是和发票同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出来的,有固定格式,不能用其他排版软件打印自制的“销货清单”。

    而且销货清单也不存在补开的问题,但是可以多次打印,对打印纸张没有特别要求。

    5.销售清单怎么做

    产品销售清单

    销售号码:

    业务代表: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订货人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交货方式 客户自提□ 公司送货□ 公司代办运输费用由客户支付□ 物流公司□

    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 完全赊销□ 预付定金货到结清□ 预付全款□ 其他

    产品信息

    品名规格 数量(吨) 价格(元/吨) 优惠方案 金额(元) 备注信息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运输信息

    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负责人 车牌号

    运输费用 ¥: 人民币金额(大写)

    提货信息

    提货地址 提货时间

    提货信息 提货人签名

    付款信息

    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审核签字

    业务经理 业务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 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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