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单位行文范文
同级部门行文可否用请示?例如市场部要招人,是否要向人力资源部写
同级部门行文,不需要用请示;
请示专用于上下级之间,不适用同级部门。
同级部门可以使用“函”
附以下文字,仅供参考:
(一)函:发布规章或临时性规定及对机关团体、公司行号、私人或关系企业各公司间及公司内各部门间行文使用。
(二)公告:就主管业务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宣布时使用。
(三)便函: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或公司内各部门间业务接洽时使用。
(四)签呈:下级对上级有所请示或报告时使用。
(五)电报:业务处理须以电报行文时使用。
(六)表格式公文:政府机关规定之表格式公文及公司人事令等,可依实际需要印为固定格式使用。
(七)其他:
1.司法文书依据司法部门规定程序实施;诉讼文书,依政府有关部门诉讼审议 委员会规定程序实施。
2.会议纪录及例行表报等的发送不必行文。
同级部门之间的文件叫什么?
同级部门之间的文件叫——平行文,特别的,函也可用于同级部门之间使用。
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通知,通报,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意见,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函的特点有:
(一)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
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同级部门之间的文件叫什么?
同级部门之间的文件叫——平行文,特别的,函也可用于同级部门之间使用。
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通知,通报,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意见,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函的特点有:(一)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 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要求同级单位、部门 “报送”材料应该用什么词
若单位受上级委托组织此项工作,用报送,否则要写“请求”同级单位支持。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扩展资料: 事项规则 “报送”和“请示”是两种不同的文种,适用范围有明显的界限,不能混用。“报送”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或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
上级机关对“报送”一般不作答复,如果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很容易误事。 如果既想汇报工作,让上级掌握,又想请示解决问题,一般有两种办法解决,将“报送”和“请示”分开,形成两份公文分别上报;或者是以请示公文为主,将报告的内容作为附件,附在请示后面作为背景材料,让上级了解请示的充分理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直达行文直接行文-公文的行文规则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具体如下: (1)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2) 请示应当一文一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 除上级单位负责丄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4)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 (5) 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公文转报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