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用途怎么写
1.转账凭证的用途是什么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或左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填写方法
(1)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
(2)填写日期(一般情况下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如果某类原始凭证有几份,涉及到不同日期,可以按填制转账凭证的日期填写)和凭证编号。
(3)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的摘要。
(4)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顺序是先借后贷。
(5)在“金额”栏填写金额。
(6)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在凭证的下方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2.转账用途是什么意思
转账用途就是你转账的这笔钱的用途,比如货款,学费等。
转账,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银行货币结算方式。它是随着银行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扩展资料:
行内异地转账免费:
1、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全面推进账户实名制管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
2、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此举旨在保护资金安全。
3、同时,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账
3.借钱给别人,通过网银转账,汇款用途怎么写
1、按照我国银行转账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就转账就直接按照汇款的实际用途来写,写借款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需要注意的是,转账记录中的标明用途,只是你单方标注,这个记录不足以确认此笔款项为借款,安全起见,最好另外写借据,或收集其他证明借款性质的证据。
在选择汇入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最好选择我国外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与我们有帐户关系的代理行,至少也要选择与收款人帐户有关系的银行。
2、最好选择汇出货币清算中心的银行,如美元汇款,汇入行应在纽约。
3、汇入行资金实力雄厚,支付能力强,经营作风好并且汇入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局稳定。
4.对公账户转账给私人,用途怎么写
一、现在的银行对个人转款一般为5万以下可以转款,5万以上则根据你去办理的银行的要求必须提供被转款人与转款人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如购销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支付给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扩展资料
结算要求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同时,还规定: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对公结算账户
5.对公账户网银转账给个人,用途怎么写
一、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支付给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扩展资料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