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申报单范本
1.海关估价申报单范本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价格补充申报单补充申报单编号: 报关单号 报关单 第 项商品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规格型号 品 牌 中文: 英文:买 方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卖 方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生产厂商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合同协议号 签约日期 发票编号 发票日期 进口货物部分一、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 (一)买卖双方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 ] 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 [ ] 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 ] 一方直接或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 [ ] 买卖双方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 [ ] 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第三方; [ ] 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或持有对方5%或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股份; [ ] 一方是另一方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 [ ] 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
以上关系是否影响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是 否 如有影响,那么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 ]与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相近; [ ]与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倒扣价格相近; [ ] 与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货物的计算价格相近; [ ] 没有以上相近的价格。 如有以上相近的价格,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买卖双方无以上任何一种关系。 是 否二、交易的条件 (一)买方处置或使用货物时是否受到除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以及对货物销售地域限制以外的 是 否限制? (二)货物的价格是否受到使货物的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是 否 如果上述任一问题的回答为“是”,请说明限制、条件或因素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影响货物成交价格的条件或因素可以以客观量化数据表示,请将其填写在三(二)栏中。
(三)买方是否应直接或间接支付与进口货物有关并作为货物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是 否 (四)卖方是否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收益? 是 否 如存在以上特许权使用费和收益的支付,且其金额在进口时不能确定的,请说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费 用 状 况 币制 单位金额 总金额 备注(一)发票价格 (二)间接支付的货款 (三)未包括在发票价格中的费用和价值 1、买方负担的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2、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2)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3、特许权使用费 — 参见第二(三)栏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 参见第二(四)栏 5、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费用: (1) 运输费用 (2) 运输相关费用 (3) 保险费 出口货物部分 币制 单位金额 总金额 备注 一、发票价格 二、间接收取的货款 三、出口关税是否已经从申报价格中扣除? 是 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页)申报申明:对本申报单各项填报内容及所附单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提供与海关估价有关的其他任何资料或单证,如有不实,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海关批注:对以上申报内容是否需要海关予以保密? 是 否 申报人签名: 填制日期: 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 邮编: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电话: 委托申报的报关企业 (盖章) 填 报 说 明一、总体说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价格补充申报单》(简称《价格补充申报单》)应由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填写。
(二)每一张《价格补充申报单》应填写一项商品,对应一份报关单,海关另做要求的除外。一份报关单中涉及多项商品需进行补充申报,一张报关单可对应多份《价格补充申报单》。
(三)补充申报单编号栏由海关填写。(四)凡《价格补充申报单》中有“”符号的选择项目,根据选择情况在“是”或“否”后面的“”中打“√”号。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已有解释的有关概念在以下说明中不再重复解释。(六)阅读本说明以后,仍无法准确填报的,请及时向海关人员询问。
二、表头栏目填报说明:(一)“补充申报单编号”由海关编号,申报单位无需填写。(二)“报关单号”应填写补充申报单所对应的报关单编号。
(三)“报关单 第 项”是指作补充申报的商品在报关单中的排列序号,该项目与报关单中该商品的“项号”一致。(四)“商品名称”为补充申报的货物规范的中英文商品名称,内容应与报关单相应项目相符。
(五)“商品编码”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归类规则确定的货物的商品编码,该项目应与报关单填。
2.海关估价申报单范本
(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 地址,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海关批注:对以上申报内容是否需要海关予以保密? :卖 方 名称、买方负担的费用,海关另做要求的除外: 联系人: 地址: 电话:生产厂商 名称: 联系人,对应一份报关单、发票价格 二、间接收取的货款 三、出口关税是否已经从申报价格中扣除: 填制日期: 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 邮编、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是 否 如果上述任一问题的回答为“是”,请说明限制、条件或因素的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价格补充申报单》(简称《价格补充申报单》)应由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填写。
(二)每一张《价格补充申报单》应填写一项商品; 否二; 委托申报的报关企业 (盖章) 填 报 说 明一、总体说明、交易的条件 (一)买方处置或使用货物时是否受到除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以及对货物销售地域限制以外的 是 否限制; [ ] 买卖双方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影响货物成交价格的条件或因素可以以客观量化数据表示? ; [ ] 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第三方: 电话: 地址,请说明: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电话: ; [ ] 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 以上关系是否影响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 ] 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或持有对方5%或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股份; [ ] 一方是另一方雇员; 否 申报人签名; 是 、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3、特许权使用费 — 参见第二(三)栏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货物进口后转售。
如有以上相近的价格,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买卖双方无以上任何一种关系、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并愿意提供与海关估价有关的其他任何资料或单证,如有不实? 是 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页)申报申明:对本申报单各项填报内容及所附单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没有以上相近的价格、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费用: (1) 运输费用 (2) 运输相关费用 (3) 保险费 出口货物部分 币制 单位金额 总金额 备注 一、高级职员或董事,一张报关单可对应多份《价格补充申报单》。
(三)补充申报单编号栏由海关填写。(四)凡《价格补充申报单》中有“”符号的选择项目,根据选择情况在“是”或“否”后面的“”中打“√”号。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已有解释的有关概念在以下说明中不再重复解释。(六)阅读本说明以后,仍无法准确填报的,请及时向海关人员询问。
二、表头栏目填报说明:(一)“补充申报单编号”由海关编号,申报单位无需填写。(二)“报关单号”应填写补充申报单所对应的报关单编号。
(三)“报关单 第 项”是指作补充申报的商品在报关单中的排列序号,该项目与报关单中该商品的“项号”一致。(四)“商品名称”为补充申报的货物规范的中英文商品名称,内容应与报关单相应项目相符。
(五)“商品编码”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归类规则确定的货物的商品编码,该项目应与报关单填报内容一致。(六)“规格型号”应尽可能详细,内容应与报关单相应项目相符。
(七)“品牌”应填写补充申报商品的中英文品牌。(八)“买方” 应填写中英文全名,主要办公地点地址、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九)“卖方”应填写中英文全名,主要办公地点地址、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十)“生产厂商”指货物的生产企业,该栏须填写其中英文全名,主要办公地点地址、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十一)“合同协议号”应与报关单填报内容一致(十二)“签约日期”指贸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十三)“发票编号”指卖方销售有关货物开出的商业发票编号。
(十四)“发票日期”指卖方开具发票的日期。三、进口货物部分填报说明:(一)第一栏“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1.第(一)栏 买卖双方之间如果存在该栏目所列举的8种关系之一的,请在相应的关系类型前中用“√”标记,并进一步回答“以上关系是否影响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2.如果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系影响了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进一步回答其成交价格与所列举的3种价格中的哪一个相近,如有相近价格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相近价格的,应在相应选项前用“√”标识。3.如果买卖双方之间没有以上任何一种关系的,应填写第(二)栏,并用“√”标记。
(二)第二栏“交易的条件”1.第(一)栏 如果买方在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时,受到非列举限制项目之外的限制,应选择“是”;否则,应选择“否”。2.第(二)栏如果货物的价格受到使货物的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的,包括货物的价格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而在进口时结算价格尚未确定的,应选择“是”;如果没有,应选择“否”。
3.第(一)栏和第(。
3.什么是海关申报单
海关申报单有好多种。
1、最常见的或者说大家最能接受的,是报关单,就是正常货物通关流程需要的基本单据。2、转关货物申报单,办理进出境转关业务时候的申报单,3、过境货物申报单,办理过境货物时候用的,4、国际转运货物申报单,5、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单,这个就包括很多种的,6、旅客随身携带需要申报物品进出境时候的申报单7、行邮物品申报单 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而海关监督管理则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监管作为海关四项基本任务之一除了通过备案、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商品检验制度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残损等依法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
此外,商检机构还负责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疫和向非协议国家出口动物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对进口货物的环保状况进行鉴定。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是我国负责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主管机构,由该机构制定、调整并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后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涉及编码商品41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