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相关方提名董监事的具体情况
1.职工监事的职工监事的选任方式
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由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本企业的职工为职工监事。公司的职工监事还可以由本公司的工会选举更换。担任职工监事的人不仅要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监事的资格,而且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这是近年来西方为缓和劳资关系,实行民主管理而在公司法中新创设的一项规定,目的是通过吸收职工参与公司的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国外的这项成功的经验措施并在法条上加以明确规定,以维护职工的利益,尊重职工的权利。
2.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有什么具体的操作方法
1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本公司的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的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本公司职工代表。
职工董事、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应提名为职工董事、监事的候选人,应得到一半以上职工代表的同意,可当选。
2职工董事、监事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从目前大多企业的实际情况看,职工董事、监事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1)职工董事、监事的基本条件。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积极开展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②了解、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等有关情况,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能力;
③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2)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利。
①职工董事、监事享有董事会、监事会中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②在涉及职工利益问题上,如果职工董事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或与工会充分协商后再作出决定;
③职工董事、监事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
④职工董事、监事因履行职责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⑤职工董事、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有权委托派员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
⑥《公司章程》或其他另有规定的权利。
(3)职工董事、监事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②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③向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④模范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维护经理的指挥管理权威,履行工作职责;
⑤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董事、监事的义务。
3职工董事、监事的工作程序和保障
职工董事、监事应围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职工代表的反映。实行职工董事、监事工作报告制度。每次董事会、监事会后,由职工董事、监事向工会委员会通报情况。每年职工董事、监事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询问。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对职工董事、监事就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并对做好职工董事、监事工作提出建议。职工董事、监事的更换要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对不称职或者有严重过失的职工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职工董事、监事依法律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及不担任职工董事、监事后3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不利于其就业条件的岗位变动。上级工会应对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加强指导,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依法维护职工董事、监事的权益。